《屈原列传》教案

《屈原列传》教案

秦锁利

授课人 黄永红

教学目的

情感目标: 了解屈原的生平事迹,学习屈原的爱国精神和志洁行廉、刚正不阿的高尚品德;

能力目标: 学习本文记叙和议论相结合的写作方法;

知识目标:掌握本课的文言常用实词;熟记通假字“离”、“反”、“濯”、“见”、“指”、“绌”、“质”、“被”,正确理解古今异义的词,复习巩固判断句与被动句;

4 理解课文运用的修辞手法。

教学设想

1 利用“预习提示”设计导读题,引导学生圈点勾划,提要勾玄,提高阅读文言文的能力;

2 运用“相关联系,想似比较”的方法,分析本文记叙、议论相结合的写作特色,体会作者寄寓的思想感情。

教学时间:三教时

教学步骤

第一教时

一、导入新课

何处招魂,香草还生三户地

当年呵壁,湘流应识九歌心

这是长沙岳麓山上的三闾大夫祠中,有一副著名的对联,表达了对屈原的无限崇敬:

屈原,是我国第一个伟大诗人,又是世界古代文化名人。《史记》中的《屈原列传》,这是我国历史上出现得最早的一篇记载屈原事迹、思想、人品的文献。它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后世的研究屈原的著作,都以它为出发点:它又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

《屈原列传》节选自《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是一篇风格独特的人物传记。《史记》是我国第一部记传体的通史,记载了上起传说中的黄帝,下迄汉帝太初四年共约3000年的历史,分本纪、世家、列传、书、表五种体裁。列传用以记帝王以外的人的事迹。司马迁大约因为屈原、贾谊都是文学家,又都怀才不遇,遭受贬谪,贾谊写的《吊屈原赋》又引起他的感慨,因而将屈原、贾谊合写一传。秦朝以前的古书都没有记载屈原的生平事迹,《史记》这篇传记,是记载屈原生平事迹最早、最完整的文献。

作者司马迁景仰屈原的品格,和屈原一样,他遭遇不平,满腔悲愤,因而在记传中倾注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形成了夹叙夹议的独特风格。我们在学习时要注意仔细体会。

二、课内预习课文。要求:

1 借助工具书,对照注释,疏通课文;

2.给黑体的字注音:

惨怛( ) 商于( ) 温蠖( )

濯淖( ) 啜其醨( )( ) 帝喾( )

皭然( ) 汶汶( ) 汨罗( )

屈匄( ) 随属( ) 唐眛( )

三、研习新课:

1 课文第一部分写屈原由见“任”而见“疏”。第一段首先简介屈原的姓名、官职和杰出才能,说明“王甚任之”。王怎样“甚任”之?为什么“甚任之”?

明确:王甚任之:“为左徒”,“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左

徒:楚官名。相当于上大夫而次于令尹。在国王左右参预政事,起草诏令,是相当重要的职位。)

“王甚任之”的原因:

①楚之同姓:屈原的祖先屈瑕是楚武王的儿子,受封于屈,因为屈为氏,是楚国王族中的一支。(古代姓比氏大,后来姓氏不分。)

②屈原具有杰出的才能:“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明、娴,形容词用作动词,这两句状语后置。)

2 王为什么怒而疏屈原?

明确:直接原因是上官大夫“谗之”,根子在于“争宠而心害其能”。

按:“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一句有两种理解。《教学参考书》的译文是:“上官大夫看见了就想改动,屈平不赞同”。与课文注释相左。依教材对“夺”、“与”的注释,应译作:“上官大夫看见了想抢过去(看),屈原不给。”

“因谗之曰:‘??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资料认为“曰”、“以为”重复,疑有衍文,此说似不妥。如重新标点,作“??平伐其功,曰:‘(王)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理解,文辞便可贯通。联系上下文,可补出“以为”前省略的主词。

3 屈原为什么作《离骚》?

明确:忧愁幽思而作《离骚》。忧愁的具体内容是“疾王听之不聪也,谗陷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疾,恨,痛心。四句中的“之”是助词,取消句子的独立性。4 第3小段包括几层?作者是怎样对《离骚》进行记叙和议论的?

明确:两层:

第一层从本段开头至“盖自怨生也’、第一句记叙屈原“忧愁幽思而作《离骚》”,以下几句就“忧”“怨”展开议论,分析产生忧怨的原因,寄寓作者对屈原的深切同情。

第二层第一、二句“上称帝喾??靡不毕见”记叙(概述)《离骚》的主要内容,以下几句就其文、辞、志、行进行评论,评介其艺术成就,赞扬屈原的“泥而不滓”“与日月争光”的高贵品质。

结合分析板书:

一、才能杰出,蒙谗见疏

1 甚任之

2 怒而疏

3 作《离骚》:

5 词句提示点拔:

①“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这是两个并列的判断句。古人认为上天是人类的起源,是唯心主义的观点。②“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被动句。

③“谗人间之”:间,读jiàn,离间。之:代词,他们,指屈平与其君。

④“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明,阐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是“明”的宾词。靡:无。见:现。

三、自由朗读第3自然段,练习口头翻译。

四、布置作业:

完成“思考和练习”五。

第二教时

教学要点

研读课文第二部分。

教学步骤

一、导入新课

课文第一部分已经告诉我们,屈原“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

事其君”。这样一个才能杰出、品质高尚的人,却蒙谗见疏,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课文第二部分记叙了“屈平既绌”以后楚国的命运和他的政治遭遇,具体而深刻地表现了屈原忠贞不渝的爱国精神。下面我们研读这部分内容。

二、自读课文第4—7自然段,讨论:

1 第4—7自然段记叙了哪些事实?

概括并板书:

4.①受骗绝齐

②兵败丹淅

③蓝田退兵

5.④复释张仪

6.⑤诸侯击楚

7.⑥赴秦身死

2 作者写楚国的命运,用意是什么?

提示:这些事发生在“屈平既绌”以后,说明罢黜屈平是错误的。怀王复释张仪、赴秦身死,都与未听屈原的劝谏有关。

三、研读课文中第8—10自然段:

1 在课文中划出可以概括第4—7自然段内容的句子。

明确:“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身客死于秦”。

2 国家危难之际,屈原的态度和信念是什么?表现了什么精神?

明确:态度:嫉之

信念: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存君兴国

精神:忠贞不渝的爱国精神

3 这一部分作者议论的观点是什么?对表现屈原有什么作用?

明确:这一部分作者以结语式的方式,指出楚国的危难在于“怀王之终不悟”,“此不知人之祸也”。通过议论,突出了屈原在楚国兴盛衰亡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4 “顷襄王怒而迁之”说明了什么?

提示:顷襄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已见糊涂,“怒而迁”屈原,更见其昏愦。

四、词语提示点拔:

1 “齐与楚从亲”:从:同“纵”,合纵。亲:亲善。

2 “双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又因厚币”后省略动词“赂”。“而”后省略主语(靳尚)。“于??郑袖”:在郑袖面前,状语后置。

3 “秦,虎狼之国”:虎狼,像虎狼一样,名词作状语。

4 “奈何绝秦欢”:欢:友好。

5 “亡走赵,赵不内”:亡:逃亡。走:跑,现代的“跑”古代称“走”;现代的“走”古代称“行”。内:同“纳”,接纳,收留。

6 “复之秦”:之:动词,到。

7 “虽流放,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眷:眷恋。顾:念。眷顾:眷念。系心:挂念。反:同“返”。冀幸:侥幸希望。“一悟”的“一”:副词,一旦,一经。“一改”的“一”:副词,都,全部。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流放在外,(仍)眷念楚国,惦记着怀王,不忘要回(朝廷中)来,盼望怀王一旦醒悟,风气全都改变。

8 “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他保全君王振兴国家而想把不利局面改变过来。

9 “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无:无论。自为、自佐:既为自,佐自,宾语前置。

五、布置作业:

完成“思考和练习”四。

第三教时

教学要点

研读课文第三、四两部分。归纳课文,理解写作特点。

教学步骤

一、导入新课

屈原蒙谗见疏,楚国祸患相属。怀王身死,顷襄王仍然不辨忠臣。“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怒而“迁”屈原,使屈原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屈原愤而自沉汨罗,与邪恶势力进行了最后的抗争。

二、研读课文第三部分

1 指名串讲课文。

2 讨论:这一部分着重记叙屈原与渔父的对话,有什么作用?

明确:通过对话描写,揭示屈原“见放”是时代的悲剧,表现屈原“吾不能变心以从俗”,宁赴长流也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贵品质。这段对话实际上是关于人生哲理的精辟议论,即明屈原之志,亦抒作者太史公之情。

3 词语提示点拔:

①“被发行吟泽畔”:被:同“披”。

②“颜色”:脸色。

③“形容枯槁”:样子消瘦。形容:形体容貌,样子。枯槁:干枯,形容消瘦。

④“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身之察察:即察察之身。物之汶汶:即汶汶之物。都是定语后置。

三、研读课文最后一段:屈原既死,赋存国亡。“屈原辞赋悬日月”,他创造的楚辞诗体后继有人,但“终莫敢直谏”。楚国日以削,为秦所灭。这一段将楚辞的后来者与屈原相对照,将楚之灭亡与屈原相联系,写出了屈原无可比拟的崇高伟大和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

四、总结课文

1.思想内容:课文通过记叙屈原的生平事迹特别是政治上的悲惨遭遇,表现了屈原的一生和楚国的兴衰存亡攸攸相关,赞颂了他的爱国精神和正直的品德。作者为屈原立传,按时间顺序,以“任、疏、绌、迁、沉”为线索,处处围绕屈原的“志”写:第一部分以评介《离骚》“推其志”,第二部分以国家危难突出屈原“眷顾楚国,系心怀王”,“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改志篇”,第三部分以回答渔父让屈原抒发矢志不渝的信念。

2 写作特色:和从《史记》中选入中学课本的其它几篇人物传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鸿门宴》、《信陵君窃符求赵》、《毛遂自荐》)相比,本文的特色是:

①选材上,《屈原列传》不具备曲折、生动、完整的故事情节,而是根据文献记载,粗线条地勾勒人物的生平事迹;

②写法上,记叙和义论相结合。全文四个部分都有“传”有“评”,因“传”而“评”,以“评”点“传”。议论方式各不相同,第一部分为评介式,第二部分为结语式,第三部分为陈述式,第四部分为比照式。

③语言上,本文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叙中有情、倾向鲜明;议中有情、直抒胸臆。作者运用对偶、对比、排比、反复、比喻等修辞手法,增强了语言表达效果。本文堪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教学反思:

学生对屈原的爱国精神和志洁行廉、刚正不阿的高尚品德能深入领会;文言基础知识积累效果不是很

好。

 

第二篇:《屈原列传(节选)》课本注释辨正

《屈原列传(节选)》课本注释辨正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 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 王怒而疏屈平。”此处“夺”和“与”应如何解释?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六册)》(人民教育出版

12“夺”强取。下文的?不社,20xx年10月第1版)P102《屈原列传(节选)》文下注释:○

与?是不给的意思。《教师教学用书》将“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翻译成:上官大夫看见了就想夺取,屈平不给。

这样处理有无依据?

旧注(三家注)未曾涉及,新注或避而不谈,或语焉不详。有几部译注之类的书实在绕不过去,有所述及,现摘要列举如下:

《二十四史全译》(许嘉璐主编,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20xx年1月第1版)之《史记全译》(分史主编安平秋)第二册P1081:上官大夫见到之后想要夺为己有,屈原不给他。 《史记注译》(王利器主编,三秦出版社,19xx年11月第1版)第三册P1931:上官大夫想夺为己有,屈原不肯给他。(贾辅民译)

《名家精译古文观止》(中华书局,19xx年2月第1版)P188:上官大夫见了就想夺过手去,屈原不给他……(谭优学译)

《古文观止译注(修订本)》(阴法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3月第1版)P287:上官大夫见了就想夺走,屈原不肯给他……

《文白对照全译史记》(吴兆基等译,黄山书社出版发行,19xx年10月第1版)第四册P2084:上官大夫看见了,便想夺取这份草稿占为己有,屈原不给他……

“夺”被讲成“强取”、“占为己有”, “与”被讲成“给”。译者大多是名家,自然知道,将“夺”讲成“强取”,未免有些失之简单:两个大官竟然孩子气十足地在“抢”东西!于是意译成动作性减弱、心理色彩较浓的“占为己有”,这样一来就“顺理成章”了:上官大夫是个妒贤嫉能的小人,楚怀王重用屈原,让屈原制定法令,他心里早就不是个滋味;现在屈原草稿拟好了,还没来得及审定,正好被他看到;于是心生歹念,妄想将屈原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屈原知道后坚决不给??这样处理,貌似有理,其实不然。

《史记会注考证》(泷川资言,文学古籍刊行社,19xx年7月北京第1版)P3839:〔考证〕陈子龙曰:?上官欲豫闻宪令,以与几事,非窃屈平之作以为己作也:王本命平,上官无繇窃之也。?

泷川资言(1865——1946),日本学者,松江人。致力于《史记》注释的集成工作,荟萃前人成果,爬梳整理,于20世纪30年代撰成《史记会注考证》,“在当前《史记》新集释性注本未出现之前,《考证》堪称是资料最丰富的《史记》注本”( 上海古籍出版社《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出版说明)。

泷川资言借陈子龙语明确指出,上官大夫“非窃屈平之作以为己作”,并简要说明理由:“王本命平,上官无繇(由)窃之也”。

在正确理解“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这两句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楚怀王让屈原制定法令之时,还是倾向于改革的。他对屈原的信任也非同一般:“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屈原实际上处于内阁总理兼外交大臣的地位,上官大夫岂敢从他手中“强取”草稿!再者,楚怀王是把制定法令的任务 1

交给屈原的,上官大夫将这尚未审定的草稿“占为己有”来跟屈原争宠,不怕楚怀王反而会责怪他“越俎代庖”吗?泷川资言引用陈子龙的话已经讲得够清楚的了!

笔者认为,将这两句中的“夺”、“与”分别解释为“强取”、“给”,纯属望文生义,是不可思议的说法。

那么,此处“夺”和“与”到底应作何解?

据《说文》“手持隹失之也”和段注“引申为凡失去物之称”可知,“夺”的本义是“失”。《孟子·梁惠王上》“百亩之田,勿夺其时”,《中华古汉语字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xx年8月第1版)解释为“失去”;《 荀子·富国》:“无夺农时。”杨倞注:“夺,失也。”《论语·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句中“夺”字,《汉语大字典》(缩印本,19xx年12月第1版)解释为“改变,更改”;“夺志”,《辞海》(缩印本,19xx年版)解释为“强迫改变原来的志向或意愿”,“夺”有“改变”之意;杨伯峻《论语译注》将这两句翻译成:“一国军队,可以使它丧失主帅;一个男子汉,却不能强迫他放弃主张。”从中不难看出词义引申的轨迹:夺——失——使(之)失——改变。至于“与”释为“许”,当“同意、赞同”讲的例子随处可见。《论语·先进》“吾与点也”,杨伯峻《论语译注》解释为“许可,同意”,译成:“我同意曾点的主张呀!?

再来看《屈原列传》中的那两句,实际上是讲:楚怀王叫屈原制定国家法令,屈原起草后,草稿尚未审定;上官大夫看到之后,想让屈原放弃初衷,修改法令内容,屈原不同意他的意见。

由此可见,此处“夺”应释为“改变”,“与”应释为“同意”。

后记:㈠ 一点补充。写作此文后不久,翻看江苏教育出版社的《〈史记〉选读(选修)》(20xx年8月第2版),《屈原列传(节选)》还在,只是文下有关这两句的注释有所更新:P71②“夺”改变,更改;③“与”允许,同意。不再是什么“强取”、“给”了。苏教版的新注正可用作此文的一条补充论据吧。

㈡ 一点感想。文字训诂,竟被有些人视为“雕虫小技”,不屑一顾;经典名篇的译注中出现明显的错误,有人却熟视无睹,甚至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贻害无穷:岂非咄咄怪事?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