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列传》故事中的五刺客

《刺客列传》故事中的五刺客

[摘要]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刺客列传》是极具悲壮激烈个性的一篇。它所载的五名刺客的历史故事,给我们展现了先秦时期一群有高尚品质的节义之侠的精神面貌。他们都以死来报答对方的知遇之恩,轻死重节,充满无畏,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而五刺客的形象也是各具其特点。

[关键词] 史记 刺客 人物形象

《刺客列传》是《史记》中记写先秦时期五位具有典型性的刺客的事迹的一篇,也是《史记》中极具悲壮激烈个性的一篇。清人吴见思在《史记论文》中曾说:“刺客是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刺客传》是《史记》中第一种激烈文字,故至今浅读之而须眉四照,深读之则

①刻骨十分。”《刺客列传》所传达给人们的精神从这里可见一斑。

②《刺客列传》是一篇不以人物命名的类传。在该篇中,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载述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名刺客的事迹,即鲁之曹沫劫齐桓公,吴之专诸刺吴王僚,晋之豫让刺赵襄子,轵之聂政刺韩相侠累,燕之荆轲刺秦王政。从《史记》的编排来看,司马迁将刺客编到《列传》之中,同历史上有过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将相谋士并列,这正如张大可在《史记新注·题解》中所说:“类传在编目上集中在七十列传的专传、和传之后,以体现类的意义。按例《刺客》应编列在《循吏》之后。但司马迁为了突破反暴政的思想,而有意将《刺客》作和传处理,篇前无序,穿插在辅秦人物中间,与吕不韦、李斯、蒙恬等专传并列,对比见③义。”可见在司马迁看来,刺客具有当时重要的政治历史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刺客列传》,才能发现司马迁为何如此重视刺客了。司马迁在修撰史书时,不是“为帝王将相作家谱”,而是真正关切到了中下层人士。一篇《刺客列传》就以刺客为代表,彰显了太史公对这一类人的高度褒扬。他认为他们的品格、作为,真实又符合道德,是正义的代表。他心中的刺客是有高尚品格的节义之侠,轻死重节,充满无畏。

首先是曹沫。甚得庄公亲睐的大将曹沫率鲁军与齐军交战而屡次败北,鲁国不得已“献遂邑之地以和”。会盟之时,曹沫感觉将功赎罪并且报答主公知遇之恩的时候到了,于是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逼迫他还地。其实曹沫并没有杀齐桓公的意思,因为在那种场合下,他应该清楚,齐桓公死了,不光是他自己,恐怕连鲁庄公也势必受到牵连。既然劫持桓公,他就已经有了身死的准备。但他很有智慧,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境,君其图之。”先劫持桓公,然后说明利害关系,情况危急,桓公只好答应他的条件。曹沫得到桓公的许诺后放了他,但桓公有心反悔。此时管仲劝桓公不要“弃信于诸侯”。结果“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不仅从齐国手中要回了鲁国失去的土地,自己和庄公也平安无恙。从军事上讲,曹沫“不战而屈人之兵”,达到了战略目的,但是另一方面他并不磊落的举动也成就了齐国的威名。齐桓公担心失信于诸侯,只好履行受他威胁之下作出的承诺,结果“诸侯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写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可见,太史公颇为赞赏曹沫既能夺回土地也无意中为齐国树立威信的作用。作为《刺客列传》的开篇,太史公只用了寥寥数语,就描绘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但照理分析,司马迁把他放在首位也足以看出主人公曹沫的地位。曹沫为之刺客与现代人理解的刺客相去甚远,既没有“行刺”也没有“暗杀”,他深明大义,直勇上前,敢于胁迫“胜方君主”还地,在当时一定让人惊骇不已。在司马迁的笔下“刺客”和“侠”有着天然的联系,“刺客”曹沫透露出的“侠气”,意料之外的人做意料之外的事,却表现了情理之中的正义和道德之气。但如果桓公不包容曹

沫,则会适得其反,不光要不回失地,恐怕就连性命也要搭上,还会连累庄公。可见,曹沫的劫持行为虽然勇气可嘉,但有赌博的嫌疑。

第二个是专诸。专诸被伍子胥介绍给公子光即后来的阖闾,这似乎已经注定了专诸的历史使命。吴王僚派人攻打楚国而被困,公子光意欲趁机指使专诸刺杀吴王僚。专诸是一个颇有洞察力的人,一眼便看穿了公子光的想法,于是感到自己报答公子光厚待的时候到了。他对公子光赤裸裸地说:“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遂于酒席上藏匕首于鱼腹之中,趁机杀了吴王僚,刺杀成功,而专诸自己也被当场击杀。

专诸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刺客,他完美的完成了刺杀任务。可是在五刺客中他的故事所蕴含的东西是最浅的,他也是历来最不为人称道的一个刺客。司马迁用一句功利性的话语结束了他的故事:“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专诸助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其原因就是专诸感遇于伍子胥和公子光,也认同公子光“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的观点。他的刺杀行动完全是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产物,直接导致了一场篡位政变,吴王僚身死,公子光做了王。专诸刺杀吴王僚缺乏让世人认同的理由,只是为了帮助公子光篡位而已。虽然这一点不能被人认同,但是他的举动为报答公子光的知遇之恩是无可置疑的。

④第三个是豫让。豫让曾臣事范氏及中行氏,无所知名,臣事智伯而得到智伯的尊宠。

赵襄子杀智伯,豫让遁逃以图报仇,并感慨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可见他已然抱定了必死的信念。“以报智伯,则吾魂不愧矣”,说明他宁可牺牲自己性命,也要为智伯报仇,还为了自己死后问心无愧。为求刺杀赵襄子,他不惜自残,但有人告诉他可以臣事赵襄子,然后找机会刺杀他。他却认为不应该那么做,因为那“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他又表明了自己不臣事赵襄子以刺杀之的动机是“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赵襄子将刺杀未遂的豫让抓住以后,为他为何为智伯报仇甚于为范氏、中行氏,豫让说:“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他的这一番话更是体现了他对智伯“国士遇我”的知遇之恩的看重。其实,豫让的心态反映了当时士人的观点,就是把自己看做“国士”的往后君子,自己可以以命报之。赵襄子有感于豫让之义,以衣代己让豫让击杀。豫让“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自杀而死,结束了自己悲壮的一生。

纵观豫让的故事,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着矛盾的悲壮刺客。他有心为智伯报仇而难以成功,他要刺杀赵襄子但又承认他是“明主”,甚至像赵襄子所说他不为范、中行氏报仇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可以想象他的所作所为充满矛盾但他自己内心却已了然。他究竟为何刺杀赵襄子?恐怕后来已经不仅仅是要为了智伯报仇以回报他的知遇之恩了,还有被这种矛盾逼迫着。他杀不了赵襄子,但自己又不能放弃刺杀,这已经注定了他必须以死亡来解决这个矛盾了。

聂政,战国时期魏国人,因为杀人避仇而与母、姊逃到齐国,做了个屠夫,可谓落魄。远在濮阳的严仲子与韩相侠累有了矛盾,到处找能刺杀侠累的人,于是找到了聂政。严仲子不远千里登门拜访,并奉黄金镒为聂母祝寿。聂政的反应是“惊怪其厚”,可谓受宠若惊。所谓无功不受禄,他明白严仲子此来必有要事所托,不明原因的他只有“固谢严仲子”。严仲子只得说明想请聂政为自己刺杀韩相侠累的来意。刺客不同于杀手,收了钱就去杀人。聂政没有收下严仲子的重金,也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许人也”。但聂政还是在内心里感激严仲子对自己这般看重,也许此时已经打算为他卖命了。严仲子虽然遭到拒绝,仍“卒备宾主之礼而去”,也体现了他的真诚与修养。聂政乃一介贫民,身居社会下层,竟然能够受到严仲子这个上层人士的礼遇,自然铭记于心。老母死后,聂政西至濮阳找到严仲子,希望可以帮他除去侠累。严仲子要派人协助他,他怕人多有失,于是独自仗剑至韩。“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韂侍者甚觽。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

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刺杀行动干净利落,惊心动魄。虽然太史公只用了寥寥数笔来描述当时的过程,但突出了聂政无与伦比的个性特点。“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相当于抹杀了自己的身份。知道聂政的姐姐出来澄清一切事实,人们这才知道是聂政。他报答严仲子的举动可谓令人瞠目结舌,被撞激烈。

聂政是一个侠士,他也是一个孝子。他的侠体现在行动时候的干净利落,不遗余力。他的孝表现在母亲死后才为严仲子效力,死后自毁其面目,使严仲子和姐姐不受到牵连,已绝他人复仇之心。在这里我们看到的这样一个独特的聂政。

最后是荆轲,同时也是占用篇幅最多的一个人物。《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共记五名刺客,而荆轲一人独占用三千多字,可见荆轲乃是太史公这篇作品所要表现的中心人物。李景星在《史记题评》中说:“刺君刺相,至于刺不可一世之王者,刺客之能事尽矣,是篇

⑤中续次,于最后荆轲一传,独加详焉。”郭嵩焘《史记札记》中也提到:“史公之传刺客,

⑥为荆轲也。”

文中写荆轲漫游天下,与人论剑、搏斗都逃去,至燕终于遇到了知己高渐离,于是“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并得到处士田光的善待。太子丹面对强秦,意欲挽回局面,于是派荆轲前往秦国行刺嬴政。为求刺杀秦王顺利,荆轲做了一系列的准备。而在这个准备的过程中,依然显示了一个有勇有谋的刺客形象。荆轲并不是大公无私地答应太子丹,而是尽情享用了太子丹提供的物质享受。然而,太子丹催他起行,刺激了他,一怒而行,这也对其刺杀行动的失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临行之际,荆轲唱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凉之歌。从街头高歌到易水悲歌,体现了荆轲的悲壮情怀和视死如归的勇气。到了咸阳宫之上,同行的秦舞阳“色变振恐”,而荆轲“顾晓舞阳”,这对比更是体现了荆轲的临危不惧。图穷匕见,追逐秦王,最终中剑倒地,为秦王左右所杀。荆轲临死之时曾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说明荆轲想报答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但他的初衷并不是刺杀秦王,而是劫而约契,像曹沫劫齐桓公那样。然而,他的计划却似乎远远偏离了实际,因为他所面对的是吞并天下势在必得的秦王即未来的秦始皇帝。后来。秦还是灭掉了燕国一统天下。燕之刺秦王,正如吴见思所说:“此时之燕,刺秦王亦亡,不刺秦王亦亡,太子丹所以刺秦王也。”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完全是孤注一掷,结果却加速了燕国的灭亡。

荆轲刺秦王,报答对方的知遇之恩是一方面,更主要的还是荆轲为燕国抵挡强秦,从中体现的是荆轲不畏强暴、坚持正义、轻死重节的精神。

燕国虽灭,但荆轲之事未尽。荆轲的知己高渐离隐姓埋名,寻机刺杀秦始皇,最终为秦始皇所杀。这更彰显了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高渐离,也可称得上一位刺客。高渐离的行动恰恰又增强了荆轲故事的悲剧性,就像聂荣之于聂政。《史记评林》中说:“轲传有离,即政

⑦传有姊,皆天下绝奇也。”

综上所述,春秋战国时代的刺客,用刺杀手段来进行个人冒险,大多出于“士为知己者死”的报恩思想,为某些个人或集团利益卖命,如专诸、豫让、聂政等,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但是曹沫劫齐桓公退还侵鲁之地,荆轲刺秦王以抗暴,他们并不是为个人报仇,而是为弱者伸张正义,藐视强敌,不惜牺牲一切以实践“不欺其志”的侠义精神,这是值得肯定的。所以《史记钞》中说:“刺客非圣贤之道,然以‘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八字评之,亦

⑧无溢美。”而从中立的角度看,他们都是在以死报答对方的知遇之恩,不得不令人折服。无论如何,太史公所载述的这五名刺客,可谓都十分具有其被撞激烈的个性,在政治历史上起到了或大或小的不同作用。所以太史公把这些刺客和卿相谋士并列于史册,是有其合理性的。

[注释]

①张富春:《吴见思<史记论文>研究》,四川出版集团,20xx年版。

②周旻:《略论<史记>的人物类传》,载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年02期。类传是以类相从,记述在特定历史环境中同类型人物的活动,起到概括典型的作用。 ③张大可:《史记新注》题解,华文出版社,20xx年版。

④司马迁撰,韩兆琦主译:《史记·刺客列传》,中华书局,20xx年版。

⑤韩兆琦:《<史记题评>三则》,载于《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年04期。 ⑥郭嵩焘:《史记札记》,商务印书馆,19xx年版。

⑦凌稚隆辑:《史记评林》,天津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⑧茅坤评:《史记钞》,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撰,韩兆琦主译:《史记》,中华书局,20xx年版。

2.(汉)司马迁著,张大可辑评:《史记(百家汇评本)》,长江文艺出版社,20xx年版。

3.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卷一),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

4.韩云波:《中国侠文化:沉淀与传承》,重庆出版社,20xx年版。

5.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西汉文学史参考资料》,中华书局,19xx年版。

 

第二篇:刺客列传

《刺客列传》中人物形象塑造

《史记》作为中国经典的典籍,在文学和史学领域有着极高的艺术成就。其中,《史记》对人物的塑造尤为成功。在《史记》一百三十篇中,除了十表八书以外,皆为人物传记。因此,“以人系事”的史书编纂方法也在后世流行起立。而《刺客列传》是《史记》列传中的一篇类传,即按照人物生平事迹的特点,将几位有着共同特点的人并行立传。而《刺客列传》主要讲述了战国时期六位刺客的故事,分别为曹沫劫齐桓公,专诸刺王僚,豫让伏击赵襄子,聂政刺杀韩相侠累,荆轲刺秦王、高渐离击秦始皇。

作为类传,人物应有其共性。司马迁在选取本列传人物时,却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在中国提及刺客,就不得不提政客,政客与刺客之间永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刺客们多用暗杀的手段,助人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而与政治相关的问题永远是说不清楚的。这就造成了人物的争议性。司马迁在选取人物的时候,看中的不是人物的政治活动,“自曹沫至荆柯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成功与否不是成为人物本身的评价标准,“意”与“志”方是其本意。他们都不畏惧牺牲,都想要回报知遇之恩,都有着无穷的胆魄与高强的武艺。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个人都有着过人的武艺,虽然每个人的人生境遇不同,但都遇到了自己的伯乐,为了赏识自己,敬待自己的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但是,放置后代来看,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建构自己理想国的一份子,并不能成为人物的内核。当然,类型化的人物形象不能单单看做一个人,而是要把他们形象结合在一起看,而且要将共性和个性结合在一起看。

类传要有“类”,但人物形象要深入人心,就不能“类”到千篇一律,失去鲜明的形象与独特的人物个性。类人物的塑造很容易过于强调人物的普遍性和共同性,忽略人物的个别性。特殊性和复杂性。类人物往往会变成集众多人物美好品质与一身的“乌托邦”式的人物。在动乱的战争年代,是刺客最好的舞台,他们或许有着不同的使命,却有着共同的宿命——成为政治的牺牲品,在众多刺客的精神世界里,难免不是一样的不值一提。司马迁选取的人物不是用来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面貌和平庸的精神特质,每一个刺客都可说是司马迁心中理想式英雄。为了让这些英雄能够成为一种标志立于人们心中,司马迁在将人物类型化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

为达到这个目的,司马迁做了独特的努力。首先,每一位刺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内核。虽然都是持有“意”与“志”的司马迁式英雄刺客,但每个英雄身上又有着独特的特点。成为其个性的形象。如曹沫作者主要突出的是他的勇气,给人以快意恩仇的印象;专诸采用鱼腹中藏剑的方法,死后荫其子嗣,塑造了一个智慧又悲壮的英雄形象;豫让的一次次行刺与一次次失败让这个锲而不舍,义字当先的英雄让人怜爱。聂政的身上则体现了一种孝义两全的儒家式英雄形象,因老母建在不肯接受严仲子的请求,老母走后去报知遇之恩,刺杀失败后“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不给亲人和严仲子带去麻烦;荆轲的身上最浓的就是江湖豪气,尤其是他与高渐离在燕市醉酒高歌的描写,在秦王面前的镇定自若,临死前的豪言壮语都增添了人物江湖豪侠的英雄气概;及时是笔墨较少的高渐离,也有着自己的精神特质,他在宋子隐姓埋名做酒保,一点一点接近秦始皇,行刺,在他的身上隐忍与激烈共存。

其次,悲剧与正剧的选用。除了武侠小说中武艺高超的主人公,刺客这个职业的下场通常都比较惨,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通常情况下都无法全身而退。然而,行刺的结果也不一定都是悲剧。《刺客列传》中的刺客行刺的结局不是单一的用悲剧来升华人物形象,凭借眼泪赚取高分,而是采用不同色彩的结局来烘托人物形象。在这几位刺客中,曹沫无疑是喜剧结局,不仅自己一洗前辱,还帮助鲁国拿回从前丢失的土地,勇敢却鲁莽,无疑给他本身的勇猛的形象加分。专诸是几个失去生命的刺客中,唯一一个算得上正剧收尾的人物。虽然没有逃过被杀的命运,但是自己刺杀行动成功了且福泽了自己的后代。是一位成功的英雄形象。而豫让、聂政、荆轲不仅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且没有获得行刺的成功,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聂政虽然完成了行刺的人物,但这种喜悦却被他接下来,毁掉容貌自杀瞬间淹没掉,决绝的自戕使这位刺客的形象由忠义双全上升到一个敢于担当、伟岸有力的英雄形;豫让的悲剧结局则让人感到唏嘘不已,有种壮志未酬的感觉,这种遗憾更能激起读者对人物的同情赞赏的情感。而荆轲最后被他人所杀的惨烈景象却凸显了这位英雄在死亡面前毫无畏惧的勇敢,为人物形象增添一种色彩。

戏剧性在人物塑造中也是极为精彩的一笔。人生如戏,历史更是一场大戏,每一段历史剪裁出来都是一场折子戏。戏剧性不仅仅存在在戏台上,更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历史的没一个角落。每一个活在历史中的人物都有着自身的角色。司马迁在描写人物的时候,注重戏剧效果。以豫让为例,他自身的计划本非其本身有什么遗漏,从乔装打扮到毁掉音容样貌,与让每一件事情都有着自己的计划,然而每次失败的原因却从不是计划出了什么问题。第一次是因为赵襄子的“心动”,第二次是因为“马惊”,让豫让的刺杀行为被迫流产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不可掌握的偶然性正是生命中戏剧性的来源,这两次戏剧性,是剧情变得紧张起来,就像等待已久的戏剧冲突轻描淡写地收场,没有我们英雄大展身手的舞台,英雄的义涵也就变作了大家的遗憾。荆轲的戏剧性就在于秦始皇的衣袖竟然就那么断了,还是偶然存在的因子,一场蓄谋已久,众多牺牲的刺杀失去了先机,也是去了最终的胜利。而这段故事的戏剧高潮,荆轲与秦始皇在大殿上的生死追逐,荆轲死前的“豪言壮语”都具有场面性和人物个性化的语言,使人物的形象更加鲜明,人物个性。

以上仅为个人鄙陋的看法,《史记》最为中国典籍中的瑰宝,有着丰厚的文化内涵和艺术造诣,不是简单几段文字就能说得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