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有感

观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有感

20xx年3月28日中午,王家岭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该矿多次发现透水征兆后并未引起高度重视,未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造成大量人员被困井下。矿井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探查手段单一,没有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要求,掘进巷道没有按要求配备探水钻机,缺少专业探水队伍和人员,工作中对“有掘必探”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井下实际超前探查只采用物探探测方法。矿井充水水文地质条件认识不清,没有充分认识到老空水害防治的重要性。矿方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劳动组织管理混乱。

要防止这类灾难的发生必须做到深入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中“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尤其对小窑破坏区严格执行“有掘必钻”的规定,井下探防水工作要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工作程序,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积极开展水害探查、防范的研究工作,物探和钻探等手段要综合运用,物探不能代替钻探。切实加强防治水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防治水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防治水责任制。深入开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基本建设矿井的施工管理。

 

第二篇: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20xx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王家岭矿概况王家岭矿区地处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该矿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设计分2个水平开采,按高瓦斯矿井设计。设计首采工作面为20101和20102两个综采工作面。该矿区范围内小窑开采历史悠久,事故发生前该矿井田内及相邻共有小煤矿18个。(二)王家岭矿建设情况王家岭矿由华晋焦煤公司开发建设。该矿于20xx年1月16日开工建设,截至20xx年3月27日,矿井一期工程已完成98.3%,剩余工程量418 米;二期工程已完成55%,剩余工程量2921 米;三期工程的20101、20102采煤工作面等巷道已完成23.1%,剩余工程量9302米。(三)王家岭矿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建设单位:华晋焦煤公司,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合资组建,各占50%股份。下设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工作。2.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碟子沟项目井巷工程由中煤能源集团下属的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第六十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六十三处)施工。3.监理单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迪监理公司),为中煤建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4.设计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公司,隶属于中煤建设集团,具有甲级设计资质。5.井下物探项目单位:西安研究院,隶属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资质等级为甲级。(四)碟子沟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发生事故的首采工作面20101回风巷,由中煤一建六十三处27队负责施工。该工作面于20xx年11月10日开工,截至事故发生时已掘进797.8米。采用直流电法、瑞雷波物探方法进行井下超前探水。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米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二)间接原因: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

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部分新到矿的职工未进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四、责任追究(一)移送司法机关人员(共9人)1.贾剑勇,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部部长,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2.吴东红,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部地测、防治水工作组组长,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3.姜世杰,中共党员,中煤一建六十三处副处长兼碟子沟项目部经理。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4.张军伟,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技术副经理。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5.曹奎兴,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生产副经理。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6.常世坤,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安监站站长。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7.邹达山,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地质水文负责人。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8.王益,西安研究院电法勘探技术研究所职工,王家岭矿井巷工程二、三期巷道井下电法与瑞利波勘探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9.葛廷福,康迪监理公司王家岭矿项目监理处碟子沟项目监理部总监代表,20xx年5月1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以上9人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有关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共30人)1.张书国,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分管项目部党务等工作。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2.王国元,中煤一建六十三处安监处处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3.吕志江,中煤一建六十三处总工程师、处党委委员,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职工培训等工作。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4.周德红,中煤一建六十三处处长、党委副书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5.李振东,中煤一建十处处长、党委副书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6.徐培忠,中共党员,中煤一建安监局局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7.蒲耀年,中煤一建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8.葛惠永,中煤建

设集团副总经理,中煤一建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9.刘宪斌,康迪监理公司王家岭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王家岭项目监理处全面工作。解聘职务,依法吊销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0.赵静良,康迪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和生产工作。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11.张钦邦,康迪监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12.王卫东,中煤西安设计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家岭矿井设计项目负责人。行政记过。13.常胜秋,中煤建设集团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14.王希达,中煤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行政记大过。15.王金余,中煤建设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16.洪宇,中煤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科技等工作。行政记过。17.宋建国,王家岭矿建区建设指挥部常务指挥、总工程师,兼华晋焦煤公司派驻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安全负责人。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18.席北明,华晋焦煤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党总支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19.孙守仁,华晋焦煤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20.李宝柱,华晋焦煤公司基本建设处处长、离柳矿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质检站站长。行政记大过。21.赵和平,华晋焦煤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行政降级。22.王凌鹤,华晋焦煤公司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处处长。行政记大过。23.李进鹏,华晋焦煤公司总工程师、瓦斯综合治理研究所所长,负责公司全面技术管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24.周亚东,华晋焦煤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25.温百根,华晋焦煤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26.游浩,山西焦煤集团董事、党委常委、总工程师,行政记过。27.曾方禄,西安研究院电法勘探技术研究所技术专家,王家岭煤矿井下物探项目技术负责人。行政降级。28.王信文,西安研究院电法勘探技术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29.李恒堂,西安研究院副院长。行政记大过。30.赵国源,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基本建设局局长、党总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