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现状及问题 123

浅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现状及问题

(作者信息)

【摘要】在经济持续发展,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作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福利状况却存在着巨大的隐忧。这一现实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会对经济发展、城市化推进、社会公平和谐等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福利意识、社会福利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影响其“福利水平”的原因,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生代 农民工 社会福利 状况

一、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使我国积累了巨额的社会财富,在国力日益强盛的背景下,国家对民生的投入越来越大,人民的社会福利水平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然而有这样一群人却享受不到发展带来的好处。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民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老一辈的退去,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作为城市发展的贡献者,他们始终处于社会的底层、城市的“边缘”,在现代化的城市当中显得“格格不入”(衣、食、住、行、称谓、待遇等)。多年来,他们的观念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生活水平、社会福利状况并未得到提高,相关问题难以有效解决。为增加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了解,引起社会对他们的关注,本文选取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为切入点,观察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遭受的排斥,运用社会政策理论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缺失的现状,探讨改善谈们社会福利现状的模式与现实路径。

二、社会福利简介

(一)社会福利的概念

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

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欣赏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1]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二)社会福利的内容

社会福利一般包括现金援助和直接服务。现金援助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收入补贴等形式实现;直接服务通过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实现。主要内容有: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住宅服务、孤老残幼服务、残疾康复服务、犯罪矫治及感化服务(见矫治社会工作)、(见感化教育)、心理卫生服务、公共福利服务等。[2]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军人及其家属、贫困者,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和家庭等。服务的形式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帮助,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兴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收养、社区服务、家庭服务、个案服务、群体服务等。

三、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状况

(一)新生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类人约有1亿,占全部外出务工人员比例的2/3。他们接受过不同程度的教育,多数因中途辍学而进城务工,对农业活动不太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有融入现代社会,扎根城市的愿望,希望通过努力改变现实生活状况。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追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3]

(二)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状况

1.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和称谓

新生代农民工也称为农民工,“农民工”这一称号长时间以来并未发生过改变,在城市里,农民工就是农民、乡下人的代名词。他们始终处于社会的底层,用血与汗养家糊口;他们缺乏知识,被拖欠工资时没有维权渠道,或聚众讨薪、[1]

[2] 朱逸.风险社会视阈下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刍议[J].社会工作,2012(6). 李克杰.农民工:先改称谓还是先改福利[J].时事评论,2011(8).

[3] 王维.新时期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探析[J].社会学研究,2012(1).

或忍气吞声;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期望融入城市,城市却难以接纳他们,人们看他们的眼光“不同寻常”。这就是当代中国新生代的农民工,一群身份低微,辛勤劳动而又被城市“遗弃”的人。

2.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福利状况

身份地位和收入水平决定人们的生活质量,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打个比方,如果将现在城市最普通的家庭的生活称作生活的话,农民工则降低一个层次——生存。他们的衣、食、住,在城市里面算得上是最差的,他们住工地的板房、吃没有味道的大锅饭、穿又脏又破的工作服,每天在工地和板房里度过,没人关注他们。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上享受不到所谓的“社会生活福利”,他们也不知道“社会生活福利”是什么。

3.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福利状况

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之后,首先面临的就是就业问题,从几个方面体现:第一、现代城市企业对人才学历要求较高,农民工被无形的隔离开来,要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可能性很小。第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据统计,目前我国保守有2.4亿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挣扎”。第三、就业状态不稳定,他们大量集中在流动性和周期性波动较大的建筑、装备制造等行业中,当经济不景气时被迫返乡,从事农业生产。第四、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技术培训,主要从事一些高危工作,他们的收入水平很低。[4]有关数据表明,相同的职业、相同的劳动强度,技术工人的工资比他们高10%左右。

4.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福利状况

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保障有很强的意愿,有关调查资料显示60.9%的人愿意参加医疗保险,50%的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48.8%的人愿意参加工伤保险,35.3%的人愿意参加失业保险。但是目前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福利却存在不少的问题:首先,农民工在劳动方面得不到保障。用人单位普遍存在劳动条件差、工作时间长、拖欠工作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难以有效维权。其次,从事相同的劳动,新生代农民工享受不到城镇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各地政府也没有针对农民工群体制定相应的政策。最后,由于收入不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会[4]

[5][5] 李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探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7). 何振忠.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保障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2).

保险较少,除工伤保险外他们基本上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福利状况

农民工的教育福利分为两个方面:自身教育和子女教育。其自身教育主要是指参加技术培训,获取相关资格证书。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农民工技术培训问题,部分地方也开展了相关活动。社会学家李强曾对此方面做过调查,参加培训并获得正规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只占 11.06%,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工人的职业生涯接近,但在具体单位、岗位存在差异,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低,从事体力劳动的比率高。[6]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此外,近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越发突出,受户籍限制,外地学生进城就学需要交纳高昂的借读费,这就导致两种情况的产生:第一、农民工子女留在家乡上学,长期与父母分离。第二、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较差的学校上学。总而言之,他们难以享受到优质的社会教育资源。

四、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福利水平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状况不好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有外在的制度问题,也有内在的自身意识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户籍限制

由于政治原因,我国长期处于城乡二元体系状态中,虽然改革开放打破了城乡之间的界限,但是二元户籍制度仍然存在,它间接地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生活、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受户口限制,享受不到平等的待遇,难以扎根城市。

(二)社会管理缺位

当前社会管理缺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福利权益的保障,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不发达,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支持和帮助有限;第二、现有的社会治安、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人性化,对新生代农民工仍以防范、管制为主,为他们提供的服务较少。

[7]第三、城市社会中,存在着对农民工歧视、厌恶的情绪,相关部门没有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

[7] 银平均.论人力资本视角的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福利[J].社会工作,2012(3). 孟传慧.企业社会工作介入新生代农民工福利保障路径分析[J].价值工程,2013(2).

(三)新生代农民工自身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在社会福利方面有强烈的意愿,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维权意识淡薄,遇事没有解决的方法和渠道,多数时间选择沉默。[8]他们的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有可能产生恶性循环,导致多个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新生代农民工自身问题也是造成其当前社会福利状况不好的重要原因。

五、改变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现状的建议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进行户籍改革为基础,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形态,增进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社会靠拢和融入的效率,使他们能够适时地、逐步地在法定身份上与城市居民趋同。[9]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户籍制度改革要与城乡社会福利制度统筹相结合,具体地从社会保障覆盖水平、义务教育权利和升学权利、住房权利、社会救助等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这样新生代农民工才能真正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

(二)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涉及多个方面(企业、政府、社会、个人等),需要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首先,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并与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实现对接。其次,根据“保当期、保大病、低费率”的原则,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另外,消除城市与农村的跨区域医疗报销界限,解决他们看病贵的问题。第三,完善社会保障供给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符合新生代农民工需求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最后,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执行监管,使其真正的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三)改进社会管理机制

落后的社会管理机制不仅保障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伤害了他们的尊严。城市社会管理不能根据人的身份、地位做区别对待,否则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温家宝曾讲过“让百姓活的有尊严”,当前针对农民工[8]

[9] 张瑞凯.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意识现状及特点研究[J].山西大学学报,2013(5). 黄春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对策[J].改革论坛,2012(9).

的不平等待遇亟需改进。第一、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机制,对城市中的农民工予以合理、合法、合规管理,既要保障社会安定,又要保障他们的权益。第二、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新生代农民工信息和形象的宣传,扭转人们对他们的不良看法,让他们在城市中有尊严的生活。

(四)发挥社会工作的服务职能

“社会工作服务”是我国社会福利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改变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福利状况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能够以和缓的方式走进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给他们提供现实的服务和帮助。其次,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为服务理念,[10]他们可以通过培训、讲解的方式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升工作技能、了解自身权益、学习维权方法,以树立信心、走出困境更好的生活。最后,社会工作者可以将新生代农民工的状况、诉求转递给政府部门,促进相关政策、制度的改变。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数量众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国家还应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服务职能。

结语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城市化发展的支柱,有扎根城市、享受现代文明的理想和追求,他们辛勤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社会福利待遇,他们的现实状况代表了下层人民的疾苦,真实的反映了当前中国城乡二元体系弊端、社会管理缺位、法律法规不健全、阶级分化、贫富悬殊等问题。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新生代农民工,我们应该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服务和帮助。

[10] 梁建忠.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J].克拉玛依学刊,2011(6).

参考文献

[1]朱逸.风险社会视阈下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刍议[J].社会工作,2012(6).

[2]李克杰.农民工:先改称谓还是先改福利[J].时事评论,2011(8).

[3]王维.新时期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探析[J].社会学研究,2012(1).

[4]李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探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7).

[5]何振忠.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保障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2).

[6]银平均.论人力资本视角的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福利[J].社会工作,2012(3).

[7]孟传慧.企业社会工作介入新生代农民工福利保障路径分析[J].价值工程,2013(2).

[8]张瑞凯.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意识现状及特点研究[J].山西大学学报,2013(5).

[9]黄春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对策[J].改革论坛,2012(9).

[10]梁建忠.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J].克拉玛依学刊,2011(6).

[11]柴瑞章.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福利问题探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3(4).

 

第二篇:农民工问题123

农民工问题是关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问题。而要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要了解当前农民工迁徙决策的影响因素和特征,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决策。根据我们所做的调研分析可以将山东省农民工迁徙决策的影响因素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经济因素是影响农民工在城里定居的首要因素。农民工要想在城市里生活下去,首先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安身的居所,这样才能在经济层面上留在城市;单身一人在经济层面上容易适应,但真正意义的举家迁移要有成本支撑。农民工给我们做了比较迁移的预期纯收益计算:搬家费用、购房、租房安家费、子女新增加的教育费、城市生活费、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培训成本等。所以,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有67.1%没有带任何家属,14.2%带了一位家属,13.9%带了两位家属。另外,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近年来到外省打工所占比例最高,达28.6%。,并有继续升高的趋势。

二、社会、文化、心理因素是影响农民工在城里定居的决定性因素。农民工在经济层面上具备了留在城市的条件后,还要在社会层面融入城市生活,他们在感受城市文明的冲击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城市制度和文化对他们的种种排斥力量。农民工迁居到城市不仅是空间上的转移,更是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层面上适应城市系统的过程。也就是说,农民工必然要经历城市社会、城市文明、社会心理层面的适应过程。

三、农民工的迁移决策与个人特征直接相关。(1)长期的农村生活环境使农民工在思想和行为上以及生活方式上形成了一些固定的东西,与城市人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有所区别。农民工越年轻,文化程度越高,留城意愿越强烈。他们头脑中没有前辈依恋土地的观念,更加向往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比他们的父辈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更具好奇心和竞争力,即便城市容不下也不想回农村。这部分人比较容易融入城市社会。(2)农民工进城时间越长,换工作的次数越多,对城市社会的理解力、适应性就越强,人力资本和物资资本的积累能力就越强,选择定居城市的可能性就越大。(3)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存量(年龄、教育程度、技能和经验)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农民工进城定居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农民工流动就业出现了两大变化:80年代第一批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因失去了年龄的优势,文化程度又低,在城里工作难找,有一部分人已经返乡。而一些年轻的农民工在城市打工中发生了大跨度的转变,返回了家乡创业。他们中的多数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他们正在淡化传统的小农意识,他们不再温饱而止、小富即安,在与城乡多层次的接触中,有了更高的生活目标追求。他们注意学习市场经济中的经营理念、投资风险意识、社会交往能力、坚韧的创业精神,加上这几年国家对“三农”的优惠政策的激励;在多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下,他们带着新的产业技术、市场经验和坚韧的创业精神,带着与发达地区和城市复杂联系及信息,回到家乡创业,填补当地经济开发所短缺的人力资本;他们创办企业,播下许多带头产业的种子,带动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能做到回乡创业的农民工虽然是极少数,但是值得提倡的。它的重要意义在于:(1)数千万农民经过一段时间到城市和发达地区外出就业的锻炼,素质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转而回乡创业,成为当地乡村各业生产和小城镇的发展的推动力量,这对广大地区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2)农民工回乡创业,起到了促进不发达地区乡村开放,资金、信息向乡村流动的作用。与一般未外出的农业劳动者相比,农民工有较强的适应市场创业、竞争的意识和能力,是促进农村乡镇企业、开发农业、建设小城镇的一支生力军。他们从半自给的农区到较现代化的城市打工,就业竞争、生存、发展要求他们学习新知识、适应新的产业和环境。他们在产业技术先进和现代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方边干边学,增进阅历、技能、知识,自身素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将对21世纪我国中西部,山东省不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以及地区结构的变革产生积极深刻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农民工虽在资金、技术、人力资本上为回乡创业做了一些准备,但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和缺乏经营管理的经验和知识,出现了回乡创业的一再失败。这说明比起打工来说,成功创业又是一个飞跃,需要

在创办企业的进程中继续学习、成长。在我们的调研中,农民工把回乡办企业的难处罗列了一大堆:客观因素:资金不足,交通不便,人才不足,本地资源缺乏。人为因素:企业负担重,吃大户的多,办企业不太自主,乡里干涉多。如何把农民工的流动就业和就地发展乡镇企业两者联系起来,形成就业与发展持续放大的良性循环,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2222222222222

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经历一个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转换的过程,以及与其相联系的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过程。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现阶段,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定居型迁移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和研究的主题。本文从社会文化角度探讨农民工迁移决策的影响因素。

实证分析表明,

其一,城市较高的经济收入、较好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多的发展机会对农民工产生巨大迁移引力,而经济因素在农民外出打工决策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对于一个已经离开农村的农民工来说,在做出居住迁移决策时,其影响因素远非他最初决定是否外出时那样单纯,而是更多地掺杂着非经济成分(文军,2001),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力在增大。

其二,相对于农村的农民,农民工通过流动提高了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但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民工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仍相当低下。这里既有当前城市社会、制度、文化因素的影响,也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例如,农民工受自身素质和条件的影响,在城市就业于相对较低的职业层次,不具有城市居民的社会身份等。由此产生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斥力,加大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难度,影响农民工定居城市的意愿。

其三,受主观感受、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打工者的家乡对进城农民工迁移决策仍有较强的影响力。例如,在家乡,家人团聚的生活、易沟通的人际关系、较低的生活费用、在家乡相对较高的地位以及承包土地的保障会产生回流引力。

其四,农民工的迁移决策与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性别和在城市打工时间等个人特征直接相关。研究表明,越是年轻人、越是文化程度高、越是女性、来城市时间越长,越倾向于不回家乡,越易形成以定居为目标的群体。

333浅析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民工;城市融入;社区服务

论文摘要: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农民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模式,重工融入城市问题。捉民工融入城市是劳动力价值的内在要求;是政策关怀的具体化;是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城市公共管理的客观要求。然而,目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一方面是户籍身份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社会排斥的影响。因此,实现农民工的城市的是使农民工逐步融

入社区服务体系,并阶段性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防止出应”。

自从改革开放出现农民工以来,农民工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政府和学界的普遍关注。20xx年,中央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解

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思路,表明了政府对农民工问题高度重视的态度。

一、问题的提出:艰难的融入

学界近年来研究农民工问题的文章连篇累牍,汗牛充栋。然而,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现有的研究,多是从经济政策的角度进入,即便是从社会保障角度出发研究农民工问题的文

献,也带有明显的蒂特姆斯(RichardM.Titmuss)所言的婢女型社会政策的色彩。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农民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模式,从制度化的社会政策建构入手,从社会结构转型和城市化的长远发展眼光,重点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是城市的候鸟,由于其边缘身份的特殊性,使之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或一些不确定就业的独特群体,他们游离于城乡之间。相对于城市生活来讲,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入”。其原因在于:第一,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无法逾越的身份壁垒。长期以来户籍身份制度的制约,使得农民工的身份歧视无法消除。当他们想融入城市生活时,还面临地域排斥等非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同时,如前所述,国家出台的有利于农民工的政策,更多强调农民工经济方面的权益保护,如工资拖欠、劳动保护、工伤赔偿等等,而较少关注自身生活和心理层面的问题。凡此种种,使得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是一个艰难而

又漫长的过程。

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必然性

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和城市的流动,从微观过程的角度说,并不是直接对“大量农村劳动力处于剩余状态”这种状况的反应,而是对“由于劳动力大量剩余而造成的普遍贫困化”这种状况的反应。(孙立平,2001)改革开放以来,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劳动力逐步释放出来,是农民工流动的基础条件;而农村社会的普遍贫困化和城市就业的高收入示范效应,则是农民工流向城市的主要动因。农民工向城市的流动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农民工仍将是城市产业大军和城市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融入城市不单

是在劳动力市场的进入,更是在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全方位进入。这是因为:

(一)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劳动力价值的内在要求

当前中国农民工就业的独特之处在于劳动力价值的低廉性,这种低廉性是由于劳动者就业环境与生存环境的脱离造成的。这种脱离降低了劳动力成本,用以支付生活资料的费用无需由雇主支付。农民工住房、疾病、子女教育、娱乐所需的费用都变成了劳动力价值之外的花费,进城农民工除了少部分住在雇主提供的廉价房屋或工棚外,绝大多数自己租住房屋,并自行解决在高昂生活成本的城市生存下来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农民工纯粹变成了雇主赚钱的工具。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力价值包括三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自身生存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用以再生产他的劳动力;二是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用以延续劳动力的供给;三是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用以培训再生产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一般理论客观上要求为农民工提供满足生活和照料家庭的

生活费用,否则就会带来“民工荒”等劳动力供应危机,也容易诱发其他城市社会问题。为此,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是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适应劳动力价值需求的必要手段。

(二)农民工融入城市是政策关怀的具体化

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农民工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20xx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问题的16字方针: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20xx年,中央政府又接连发出“国办发1号”、“国办发78号”、“国办发79号”等3个文件,并修订一个条例。“国办发1号”文件中规定了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以及不合理收费等;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居住条件及工作环境;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做好跟踪服务等6方面的内容。20xx年,中央政府发文要求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20xx年年初,国务院又发出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的文件。此外,20xx年的中央1号文件还把农民工正式列入了产业工人的队伍。20xx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思路。上述政策的出台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民工的舆论环境,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却很难改变农民工被同情和怜悯的社会地位,也很难改变其城市认同和归属感。笔者认为,在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工融入城市的

对接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效举措。

(三)农民工融入城市是中国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在谈论农民工问题时,很多研究者都把农民工现象看作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进步,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力量。例如,白南生、何宇鹏(2003)认为,农村劳动力候鸟式的流动正是逐步实现中国城市化的独特方式,是对中国经济增长和经济体制转型的贡献。关于中国的城市化道路选择,上个世~.LSO年代,费孝通先生曾经提出过“小城镇”理论,主张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实现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城市化模式。当时的讨论中,亦有发展大中城市、吸收外来人口的观点。农民工问题的凸显似乎为中国城市化道路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可能性。中国实现城市化道路绝不可能是单一的模式,而是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在这个多元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已经成为一支推动城市化发展的主导力量。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从长远来看就是解决中国城市化进程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四)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城市公共管理的客观要求

应当看到,农民工进入城市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城市公共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其中,农民工犯罪就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赵树凯(2001)研究发现,城市犯罪中的民工成分已显著上升,对城市社会秩序和公共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以北京市为例,外来流动人口中犯罪人数占全市处理犯罪人员总数的比例,19xx年占3.41%,19xx年占9.28%,l988年占23.3%。北京市从19xx年以来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口作案占50%左右,19xx年查获的10519起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员有11028名,占62%。上海、广州等地情况也大致如此甚或更为严重。目前,城市公共管理的偏差在于,重视生活层面的治安控制和就业限制,忽视体制层面的社会整合。突出的问题是,各种规定办法出台过频,相互不配套,管理体系

内部本身也存在一些不协调,在某些情况下又加剧了原有的冲突。因此,从城市外来人口的公共管理来看,整合的关键是政策制定和制度设计本身要体现外来人口是“新的市民’’的价值理念,而不是旧体制下的一般意义上的“暂住人口”。要取得进城农民对于政府管理的认同,最根本的办法是把他们看作城市里的自己人,而非城市里的异己分子。但是,这不能仅仅停留在宣传舆论上,而要有制度化途径,就是应当使外来民工市民化,真正地融入城市社会。农民工的城市公共管理涉及到劳动就业管理、治安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诸多方面,目前还主要停留在劳动就业和暂住人口管理上,管理主体分割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在管理形式上,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强制式管理,而非公平对待的融入式管理。

解决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是解决好现代城市公共管理的客观要求

三、农民工融入城市面临的主要障碍

尽管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大势所趋,然而目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诸多障碍。一方

面是户籍身份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社会排斥的影响。

(一)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受到户籍身份的制约

城乡二元户籍身份制度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长期以来,在城乡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下,城市和农村形成了两个相对隔离的板块。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形成两种差异很大的生活方式。农民要想改变其生活方式而进入到另一个世界中,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市场经济虽然瓦解了户籍制度的地域限制,但是,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身份标签(statusstigma)及其他制度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消除,“市民”和“农民”仍然是区分社会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准。笔者认为,农民工身份地位的合法化是解决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首要问题。农民的身份标签不取消,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就是一句空话;农民的身份标签不取消,针对农民工的制度安排最多只是居高临下的同情和怜悯,而非保障基本权利满足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长远举措。取消户籍身份制度,与公民基本权利相关的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才有了实现的可能性;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障碍才能真正消除;农民工融入城市后社会

地位获得才能得到根本性保障。

(二)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社会排斥等制度性障碍

据调查,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因此可以把他们视为农村社会的精英群体。然而,这些农村社会的精英流动到城市以后,面临着在城市社会中对自身地位进行重新定位的问题。而城市原有的地位群体倾向于划一个圆圈,来限制外来人口的进入。社会分层的经典理论认为,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是由多个维度决定的,其中地位群体是划分一个阶层区别于另一个阶层的重要维度。在韦伯(Weber,1978:PP.305—06)看来,一个“地位群体”意味着在一个大的群体内大多数人成功地要求:一种特别的社会尊重,也可能是地位垄断。地位群体可能由下述情况产生:1.首先是凭借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是职业类型:“自封的”或者是职业地位群体;2.其次是通过世袭的魅力,凭借获取较高尊重的成功要求:世袭地位群体;3.通过对政治或僧侣统治权力的垄断占有:政治的或僧侣统治的地位群体。农民工流动到城市以后,虽然自身经济地位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总体上而言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只能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

劳动力,而不是社会意义的公民。在城市社会中,农民工阶层只有经济上提供服务的义务,没有政治参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农民工与城市的关系就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化的经济关系,而不发生政治联系、社会联系。笔者的研究也发现,农民工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大多是城镇劳动力不愿做的工作。同时,在外出流动的过程中,除了户籍身份排斥外,农民工还面临着从农村向城镇、从小地方向大城市的地域排斥。可以说,农民工的社会排斥是长期以来城乡户籍身份制度和地域排斥的一种延续,并成

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性障碍。

四、如何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要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重要的是使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是个人生存和生活的空间,群体归属感的培育也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功能。我国的城镇社区服务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政部的积极倡导下,已经开展了多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06)明确指出:“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平台。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增强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目前,政府要进一步整合管理职能,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密切联合,在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劳动保障问题的同时,积极接受和吸收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当前,我国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方式。笔者认

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在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中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应阶段性解决,防止出现“蜂窝效应”

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统筹考虑并确立近、中、长期目标及相应的配套政策,避免由于过度短视而留下后遗症。近中期解决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权益与安全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长期目标则是确保农民工可以自由选择平等融入城市或者返回农村,公平分享国家发展成果,平等参与民主政治以及在精神文化等方面与流入地居民融为一体。(郑功成、黄黎若莲,2006)同时,政府在制定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具体政策时,要注意防止出现“蜂窝效应”。所谓“蜂窝效应”,就是一旦政策缺口打开而没有限制的话,大批农民工及其子女势必蜂拥到城市中来。因此,要解决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从宏观层面必须先解决好农村与城市的统筹发展问题。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要设计一定的融入门槛,比如就业上岗关联、职

业培训和资格证书等,防止矫枉过正,带来过度城市化等新的社会问题。

44 由中山大学教授蔡禾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市场、制度和网络———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研究》,经过课题组成员近两年的努力与合作,已初步完成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大规模问卷调查,并撰写了一批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调研报告和论文。5月12~13日,课题组邀请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和广州等地学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90余

人,在广州召开了“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城市农民工问题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围绕当前和谐社会背景下城市农民工的治理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

一、工资、迁移与流动

有学者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企业制度、社会环境4个方面对农民工工资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人力资本和企业制度是决定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基本因素。农民工的低工资已经成为企业的惯例,并被社会广为接受,这种低工资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市场、资本、社会分层结构、二元结构的无情。

有学者指出,在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可迁移劳动力,近几年城市却在闹“民工荒”,这种供需不对称的局面主要源于不同农村地区外出务工比例的差异,外出务工比例大的地区外出人口多,政府可通过培育低外出比例农村地区的社会网络,促进外出人口比例小的农村地区的农民进城,从而缓解城市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矛盾。

有学者指出,我国现行人力资本的配置制度造成农民工的人力资本低下,限制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向上流动,这不但不能改善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反而将他们进一步与其他阶层进行排他性的区隔,造成代际流动的强传递性。国家只有改革不合理的生产体制、医保制度、培训体制、人事管理体制、教育制度等才能培育和发展农民工的人力资本,从而促进他们的向上社会流动。

二、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合

有学者对农民工是否愿意放弃土地和是否愿意迁户口进行交互分类,建立了农民工迁移意愿的4种模式:愿意弃地和愿意迁户的合法性永久迁移意愿、愿意弃地和不愿意迁户的事实性永久迁移意愿、愿意迁户和不愿意弃地的合法性循环迁移意愿、不愿意弃地和不愿意迁户的事实性循环迁移意愿。认为,农民工的永久迁移意愿基本上建立在社会理性选择基础上而非经济理性选择。

有学者分析珠三角地区农民工非正式就业进入动机、条件和效果,指出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分流是非正式就业存在的原因,城市社会的市场需求是非正式就业者存在的基础,但他们面临着身份危机和制度缺位。可以说,二元结构下农民工就业市场的分割和隔离造成了他们向非正式就业的流动。有学者分析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精神状态和内心感受,讨论了他们的城市生活经验和自我表达之间的关系,指出农民工虽然在城市面临着“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困境,但是他们依然选择留在城市。

有学者分析早期工业化模式所造成的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不同的社会融合模式,长三角地区是“本地政府-本地企业-本地工人”,珠三角地区是“本地政府-外资企业-外来农民工”,这种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导致了珠三角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农民工融入当地城市和社会的差别。

三、劳资关系和劳工治理

有学者探讨农民工市民化、产业工人化的制度性障碍,指出城市劳动力市场区分初级劳动力市场和次级劳动力市场,身处两种不同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的劳动力却要承担统一的城市生活费用,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要实现市民化和产业工人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流动权、生存权、居住权、社会保障等问题,只有消除不平等的城乡二元结构才能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性障碍。流动人口要想真正融入城市,可能需要几代人的时间,要通过代际的传递才可能实现,对流动人口产业工人化和市民化的过程,应有一个长远的、逐步实施的考虑和规划。

有学者从政府治理的角度分析社会转型时期劳工保护的管制和社会期待机制,认为地方政府劳工治理模式的形成和扩散具有独特的形成逻辑,其中社会期待机制所产生的合法性压力有助于形成新的国家和企业治理农民工的机制。

四、户籍制度和社会政策

有学者以户籍制度为例,探讨农民工研究的方法论,指出农民工是特定户口制度下形成的社会标记,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远甚于制度歧视,强调要跳出农民工研究农民工,跳出中国研究农民工,提倡比较、反复和交换的研究方法。

有学者从平等权利的角度讨论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社会政策,指出要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待遇,建立公平合理的社会政策就必须消除主流社会的制度排斥和提升地方政府的关心农民工发展的动力。

五、劳动过程中的性别、控制

有学者运用文献检索的方法分析社会性别怎样影响了移民的生活。从社会性别建构理论的四个维度———性别差异、性别规范、性别分工和性别身份比较了男性农民工和女性农民工在不平等、移民模式、劳动力市场、生产过程等方面的差异和区别。

有学者以宿舍劳动体制为例分析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中的国家缺位,指出劳动与宿舍分离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当前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大部分被控制在集体宿舍,从而造成农民工的劳动异化和生活异化,宿舍劳动体制主要提供给短期雇佣的农民工,不具备长期居住的功能,排除了具体企业与具体个人之间关系延续的可能。企业为外来工提供宿舍不是为了建立一支对企业忠诚或技术熟练的劳动力队伍,而是为了确保短期的、临时性的、大规模的对跨地区流动的廉价而年轻的外来工加以使用,并将其工作日的劳动产出最大化。(徐理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