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方程》教学反思

《解方程》教学反思

BY - bjx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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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版五下《解方程》是一个新教材与旧教材不同的一部分内容,旧教材主要通过四则运算内部的关系来求未知数的值,而新教材为了与初中的教学内容进行衔接,引入了等式的性质来解决问题,如何教学这部分内容,一需要研究新教材,二要注重知识的内部联系来解决问题,求得未知数的值。通过这几天的教学,我觉得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改进。

一、引入了天平,理解等式的性质。

新教材的突出之处从直观的天平入手,天平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相同的重量,仍然保持平衡,这样就引入了等式的性质1,利用这个性质,可以解决a+x=b,或a-x=b的方程,接着又从天平的两边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非零的数,天平仍然平衡,可以解决ax=b或x÷a=b的方程。从长远角度看,学生经过这样的学习,对于七年级以后的后续学习减少了障碍,很好地做好了衔接。

二、两条脚走路,解决不便的问题。

教材中有意避免了形如-x或÷x的方程的出现,可是在实际中,出现这种方程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出现了,我们教者如何解释呢?学生又应如何解答呢?当然还可以根据等式的性质来进行左右两边的化解,使得左边或右边变为形如x的情况,学生对于其中的减数与除数为未知数还可以启发他运用四则运算的内部的关系来解决。不要怕给了学生又一种选择的机会,这样在用等式的性质解决问题不方便时,未尝不是一种好的方法。

三、抓住其本质,简化方程的过程。

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的过程,其本质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当学生经过思考发现这样的过程就是把方程的一边变为只剩下未知数的过程,因而可以简化一些不必要的多余过程,典型的如x+5=20,x+5-5=20+5,让学生通过计算体验这样的第二步过程实际即为x=20+5,因而可以使方程的解答变得简便。学生觉得当然还是简便的过程值得效仿,积极性显得非常之高。

四、确保正确率,及时进行检验。

原来的检验过程需要完整地写出左边与右边相等的过程,小学生在这个方面就会显得不耐烦,在经历了一个详细的检验过程之后,然后教给学生一个简便的检验方法,学生都很兴奋,积极性也很高涨,而且主动性也很好,这样解决问题的正确率也提高了。

同时,在这部分的教学期间,也有一些问题引发了个人的一些思考。

首先是学习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规范性,方程的解答是一种规范的过程,它有一些固定的格式,例如必须写“解:”,必须“=”上下对齐,要正确必须进行检验等,而这些都必须让学生多进行训练,多强化练习,理解各种题型的结构。

其次是对于特殊方程的解答,如减数与除数为未知数的方程,用两种方法解决的问题,可能会引起部分的的不理解,会不会与教材主倡导的用等式的性质解决问题有矛盾呢? 推荐

 

第二篇: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

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

《数学课程标准》改变了小学阶段解方程方法的教学要求,采用了等式的性质来教学解方程。现将解方程的新旧方法举例如下:

老方法:

x + 4 = 20

x = 20-4

依据运算之间的关系:一个加数等于和减另一个加数。

新方法:

x + 4 = 20

x + 4-4=20-4

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1:等式两边加上或减去相等的数,等式不变。 改革的原因(摘自教学参考书):

新教材编写者如此说明:长期以来,小学教学简易方程时,方程变形的依据总是加减运算的关系或乘除运算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是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到了中学又要另起炉灶,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或方程的同解原理来教学解方程。小学的思路及其算法掌握得越牢固,对中学代数起步教学的负迁移就越明显。因此,现在根据《标准》的要求,从小学起就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导出解方程的方法。这就较为彻底地避免了同一内容两种思路、两种算理解释的现象,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

从这我们不难看出,为了和中学教学解方程的方法保持一致,是此次改革的主要原因。

那么,小学生学这样的方法,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这样的改革有没有什么问题? 在我的教学过程中真的出现了问题 。

1.无法解如a-x=b和a÷x=b此类的方程

新教材认为,利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后,解象x+a=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减去(加上)a;解如ax=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除以(乘上)a。这就是所谓“相比原来方法,思路更为统一”的优越性。然而,它有一个相应的调整措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它把形如a-x=b和a÷x=b的方程回避掉了。原因是小学生还没有学习正负数的四则运算,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a-x=b,方程变形的过程及算理解释比较麻烦;而a÷x=b的方程,因为其本质是分式方程,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解需要先去分母,也不适合在小学阶段学习。

我认为为了要运用等式基本性质,却回避掉了两类方程,这似乎不妥。更重要的是,回避这两类方程,新教材认为并不影响学生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当需要列出形如a-x=b或a÷x=b的方程时,总是要求学生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但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有时更会无法避免地直接和方程思想发生矛盾。

如“3千克梨比5千克桃子贵0.5元。梨每千克2.5元,桃子每千克多少元?” 合理的做法应是“设桃子每千克X元”,从顺向思考,列出方程为“2.5×3-5X=0.5”。然而,按新教材的编排,因为学生现在不会解这样的方程,所以要根据数量关系,转列成“5X+0.5=2.5×3”之类的方程。又如:课本第62页中的“爸爸比小明大28岁,小明Х岁,爸爸40岁。”很多学生根据“爸爸比小明大28岁”列出40-Х=28,可是无法求解,所以又转成Х+28=40。再如:一共有128

人平均分成Х组,每组8人,学生们都不假思索地列出了128÷Х=8,等到解方程时才发现利用天平的原理没法继续。于是我在全班学生面前强调:一旦出现这样的形式一定得改变成开如x+b=a或bx=a的方程,不然无法用天平的原理求解。

很明显,第二个方程是和方程思想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我们知道,方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未知数参与进式子,使考虑问题更加直接自然。为实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列式时应尽量顺向思考,以降低思考的难度。这是体现方程方法的优越性必然要求。事实上,如果学生能够列成“5X+0.5=

2.5×3”“ Х+28=40”那就说明他已经非常熟悉其中的数量关系了,此时,用算术方法即可,哪还有列方程来解的必要呢?我们又怎谈引导学生认识方程的优越性呢?

我们不难看出,根据现实情境列方程解决问题,X当作减数、当作除数,应当是很常见、很必要的现象。要学生学会解这些方程,是正常的教学要求,这是不应该回避的,否则,我们的教学就会显得片面和狭隘。

2.解方程的书写过程太繁琐

教材要求,在学生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时,方程的变形过程应该要写出来,等到熟练以后,再逐步省略。这样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书写上的繁琐。

因为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每两步才能完成一次方程的变形。这相对于简单的方程,尚没什么,但对一些稍复杂的方程,其解的过程就显得太繁琐了。如:(2.8+X ) X2=10.4,

(2.8+X ) X2÷2=10.4÷2

2.8+X=5.2

2.8+X-2.8=5.2-2.8

……

这样的过程,等式似乎在越变越长。等式长会对小学生的学习产生影响。因为小学生的注意力集中时间短,对数量过多的信息处理能力弱。在上述变形中,等式长、数字多的特点,会使得小学生因为书写过程复杂而导致分心,抄错数字、简单计算出错等等现象就会接踵而来。现在的家庭作业中不少同学总是反映说,作业写得慢,错误率也较高.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小学里学习等式的基本性质,并运用它来解方程,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的现实问题。那么,如果说用算术思路解方程对初中学习有负迁移,需要改革,现在改成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同样出现问题,那我们又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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