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禁牧实施意见

哈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封山禁牧现场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植被,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封山禁牧舆论氛围 镇、村两级要通过召开会议、刷写固定标语、 警示牌、挂横幅、发放传单、平安大喇叭广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封山禁牧政策,以此来营造一个声势浩大的封禁工作舆论氛围,增强全镇干部群众对封山禁牧的认识,提高封山禁牧工作的凝聚力。让群众明白实行封山禁牧的政策不变,口子不松,力度不减,特别要教育养羊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彻底打消偷牧、夜牧、散牧思想。

二、摸清底子,建档立卡,建立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全面掌握养殖户的基本情况,要对全镇的养殖户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养殖户的养羊数量,建档立卡, 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动态管理, 按月要对养殖户的羊子的数量进行核实更正,随时掌握养羊户的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同时,要建好偷、放牧户的处罚档案资料, 做到偷放牧照片、处罚决定书、处罚票据齐全, 档案管理规范,处理措施有法可依。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封禁工作的执法力度

一是要抓好重点区域的封禁工作,着重要抓好川道地区、通村水泥路沿线及镇、办事处交界区域的封山禁牧工作,确保全年无偷牧现象。二是要抓好大数量养羊户的封禁工作。三是要抓好钉子户、屡犯户的处罚力度,对不听劝阻的偷牧户,坚决实行严处重罚,决不心慈手软,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对个别钉子户要协同派出所坚决给予重拳打击,发挥震慑的社会效应。

四、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度

1、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制度,全镇以片为单位, 片长负有该片封山禁牧的领导责任,包村干部对所包村负有直接 责任,镇长为全镇封山禁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人人有责的责任机制。对因本人玩忽职守,责任区范围内出现偷放牧行为受到上级封禁队巡查通报的片员,不得参加年终评优。

2、村委会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责任人,村干部要定期负责上报村里的养羊数量,如果因本人隐瞒不报,被各级封禁队发现有偷牧行为的村,每发现一次扣除村干部工资50元,年底从转移支付中扣除。对封山禁牧不重视的村,若被上级禁牧大队巡查到有偷牧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村级转移支付100元,该村同年不得参与评优树模。

3、对养殖户实行信誉度管理。鼓励群众舍施养羊,对

每个养殖户实行信誉度档案管理,对信誉度高的养殖户,镇政府将在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优先安排扶贫资金,对信誉度低的养殖户,暂缓兑现各种惠农补贴资金,限期整改。

4、对重点养殖户要实行严防死守的防范机制,巡查中偷牧行为的认定不在以田地放牧为唯一证据,而是以羊出圈舍为准,只要养殖户的羊子离开圈舍,即可以偷牧进行处罚,从源头来治理偷牧行为。

五、加强领导,提供封山禁牧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了搞好封山禁牧工作,确保封禁工作持久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镇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和工作队,同时,将镇司法所、派出所干警吸收为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对封山禁牧工作的领导。

附:1、哈镇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名单

2、哈镇封山禁牧工作队名单

3、哈镇封山禁牧责任范围划分暨片区责任人名单

哈镇封山禁牧领导小组明单

组 长:甄怀 镇长 副组长:王鹏

成 员:张党旗

吴双飞

牛志敏

韩鹏飞

杨耀奇

副镇长 纪检书记 副镇长 综治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哈镇封山禁牧工作队

队长:赵来奇 成员:王二虎 袁 军 白海军

 

第二篇: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意见

靖发﹝20xx﹞2号

中共靖边县委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意见 (20xx年x月x日)

为了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促进林草产业和畜牧业发展,从20xx年起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封山禁牧、舍饲养羊”政策法规。xx年来,我县的封山禁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自然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是,自去年以来,一些乡镇和部门对于封山禁牧工作有所放松,工作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严重影响了封山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约了我县生态环境、林草产业和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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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封山禁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封山禁牧是保护林木林地资源、恢复林草植被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去年以来,由于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封山禁牧工作管理松懈,特别是一些乡村两级禁牧机构的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致使封山禁牧工作严重反弹,羊子随意上山,进入林地啃踏树木,破坏植被,对生态环境建设造成了严重威胁。各乡镇一定要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封山禁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封山禁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力度,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各项措施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封禁、依法治理、引导扶持、禁建并举”的原则,坚决推行“以草定畜、动态管理”办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长抓不懈,确保各项封禁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封禁范围再明确。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封山禁牧的命令》,我县的所有行政区域、包括农耕茬地在内,全年实行24小时封禁,主要是严禁野外放羊,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

二是宣传教育再强化。各乡镇(场)和林业、畜牧部门,要 - 2 -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走村入户、召开会议、举办专题节目、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封山禁牧政策和实行封山禁牧的重大意义。文广局、新闻中心要分别在靖边电视台和《靖边报》上开辟专题栏目,曝光一些封山禁牧工作不力的乡镇村和封山禁牧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形成舆论压力。也要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封山禁牧、大力发展舍饲养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三是要坚持依法禁牧。公安、司法部门要与林业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加大对毁坏林地、林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随意进山(沙)放牧、屡禁不止的养羊户,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有力处臵,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县森林警察大队和林政稽查大队要把依法封山禁牧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经常性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力度,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当前封山禁牧工作出现严重反弹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至5月中旬集中开展一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x日至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要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封山禁牧大造舆 - 3 -

论声势,营造社会氛围;4月x日至30日为集中查处阶段,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限期落实饲草贮备和圈舍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查纠整治,全面实行封山禁牧;5月x日至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由林业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封山禁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验收情况。

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与贯彻落实林业政策法规、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建设优质饲草基地、推进舍饲圈养结合起来,与发展草畜产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各项封禁措施,彻底解决偷牧、乱牧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封山禁牧责任追究制度,从5月x日以后,如在辖区内发现放羊现象,乡镇长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6月x日以后,如在辖区内继续发现自由放牧现象,乡镇政府和乡镇长及分管领导在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树模,乡镇长要向县委作检查,并在辖区内召开封山禁牧反面现场会。各乡镇和林业局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确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顺利实施

封山禁牧工作事关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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