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协会

物联网相关协会

1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应用分会(

英文名称:CHINA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INTERNET OF THINGS APPLICATION BRANCH,缩写:CCIAIOTAB。

)(以下简称分会)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组织国内从事射频识别、电子标签、传感器、通信设备及软件开发等相关物联网技术研究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的直属分支机构。

分会的宗旨是联合国内外致力于物联网产业发展与应用推广以及信息服务业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积极推动物联网与传感网、云计算、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领域技术与产品的创新与科学发展。奉行会员之间博采众长、坚持创新、产用结合、融合互动的发展格局,共同促进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及应用与市场的开拓;在行业主管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提出促进产业与应用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协助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有利于物联网产业发展与应用的政策及条例的制定。

分会自成立以来,凝聚了一批从事物联网研究、标准制定、产业规划的资深专家和一批从事射频识别、电子标签、传感器、通信设备及软件开发等相关物联网技术研发制造的品牌企业,面向行业企业开展了多种内容形式的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单位和专家开展了市场调研和相关课题研究,广泛地参与了国家或地方有关行业技术与产品的标准制定;积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项目的论证、咨询、项目跟踪、评估等工作;组织专家对地方重点物联网规划建设项目及产品研发进行了技术咨询服务;与第三方监测机构合作进行物联网项目评估等工作;积极为行业、会员提供政策指导服务,为推动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从事物联网行业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咨询研究、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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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政策、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3. 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会的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按时交纳会费者方可申请入会。

会员权益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表决权,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2. 被协会授予“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应用分会会员单位”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3. 有权通过分会向政府部门反映意愿;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 行业资讯提供6. 企业信息发布7. 会展信息分析8. 企业定制服务9. 企业融资协助10.基金申请协助11.应用项目立项

2.中国物联网产业推广中心:国内专业的物联网行业门户网站,集物联网信息服务,咨询研究,企业营销与会展培训于一体,是关注物联网产业研究的理论前沿,观察行业发展趋势的网络传媒窗口

3. 杭州市物联网协会是由杭州市政府同意,中国移动杭州分公司联合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共同发起组建的物联网行业协会。协会于20xx年6月12日在杭州成立,沈坚副市长担任名誉理事长,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林长春担任理事长,市经委赵纪来主任、市信息办缪承潮主任为协会顾问,总部设在杭州。

协会业务: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物联网的发展;进行与物联网行业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物联网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物联网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物联网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开展信息化人才及物联网产品培训;组织专家在物联网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

协会热忱欢迎各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加盟,共同为推进国民经

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发展物联网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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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物联网产业协会:成立于20xx年5月28日。中国物联网产业协会是挂靠在中国嵌入式系统产业协会之下的分支机构,是由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等两岸四地从事物联网、研发、生产制造、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的民间非独立法人的社团。并经香港政府注册登记。 中国物联网产业协会将充分发挥香港的国际信息、技术、金融中心的地域优势。积极推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两岸四地物联网企业以及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凝聚大中华区的物联网企业的力量,整合优质资源。积极推动开展国际国内物联网行业的信息、市场、品牌、产品、技术、投融资、会展、咨询、公关传播等业务,专注于为国内外物联网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5. 南京市传感(物联)网产业联盟

为了抓住传感(物联)网崛起的良机,尽早进行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配套,在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下,南京传感(物联)网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于20xx年5月成立。联盟由市内致力于传感(物联)网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合作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

联盟的宗旨是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创新的开放平台,促进市内传感(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化,推进传感技术创新与产业集群的融合,制定完善相应的传感(物联)网标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传感(物联)网产业化提供服务,在市内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传感(物联)网产业链集群。联盟的业务范围是围绕传感(物联)网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应用和行业解决方案,共同推动并建立自主可控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丰富并提高本土信息化水平,为国产软硬件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提供动力。

联盟的工作包括建立联盟内成员之间的关系,形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和机制;突破传感网和互联网的连通关键技术和研讨创新商务模式;积极从事传感(物联)网领域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共同制定完善传感(物联)网的行业标准;开展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参与、评议传感(物联)网行业示范工程和试点单位;发挥行业渠道优势,向政府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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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市浦东新区物联网协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联网协会(英文缩写SPTA,简称本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由上海交大、上海移动、华师大、复旦、激光所、计算机所、张江集团、华虹集团、709所、公安三所等近百家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本协会会员单位实现销售收入约800多亿元,其中物联网产业收入200多亿元。

本协会的宗旨是:“求实、创新、合作、共赢”。即团结引导全体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本协会作为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热心服务于广大业界同仁,提高物联网的服务质量与技术应用水平,普及网络知识和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物联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物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及企业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上海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会员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组织和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二)引导会员履行物联网行业自律义务,制订并实施有关网络技术标准,协调会员之间关系,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会员利益与用户合法权益。

(三)追踪研究物联网发展动态,调查浦东新区物联网行业发展状况,做好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浦东新区物联网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探讨物联网的发展规划,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四)组织开展技术合作与信息交流,组织受委托的行业中介活动,提供技术咨询、信息反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

(五)积极宣传贯彻有关通信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受会员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质量认证和评估等技术业务服务;

(六)帮助会员培训各类技术与管理人才,传递最新技术动态和市场信息,组织会员单位进行有关科研、技术教育、生产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促进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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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参加与物联网发展有关的各种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物联网业界同仁深度参与物联网发展事务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物联网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探讨技术与信息、发展与规范问题,为我区物联网行业开展国际交流搭建桥梁。

(八)编辑出版协会刊物、信息资料,组织编写、翻译有关物联网方面的资料和书籍;

(九)承担会员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十)接受政府委托行使其他有关职责。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沟通协调、研究探讨、信息交流、会展中介、咨询培训、国际合作、技术推广、承办政府委托事项、承接部分政府转移职能。

7.广东省物联网协会

广东省物联网协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社团组织,是服务于企业和政府的行业性机构,也是国内首家省级物联网行业协会。协会凝聚了一批志在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行业代表和专业人士,接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技厅等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专注于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推广、品牌策划、技术服务、投融资、会展等全方位服务,以提高广东物联网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规模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促进广东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 协会口号: 智慧广东,物联全球

协会宗旨: 平等互信,交流协作,务实创新,互惠共赢

协会职能: 行业协调,行业服务,行业规范,行业自律

主要任务 : 1、建立和促进物联网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和机制。

2、积极开展面向行业的产品分析、产业研究,积极开展物联网领域的资讯研究,对物联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3、协助企业制订相关技术标准,扶植企业标准,推广企业标准,协助有条件的物联网企业标准变为行业标准。

4、举办行业信息交流、研讨、会展、服务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技术转 5

让、技术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

5、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维权活动,保护国内各企业的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6、建立网站和宣传渠道,加强企业信息交换,扩大企业品牌推广,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授权开展的相关事项。 8.此外还有 河南省物联网行业协会、青岛市物联网协会、厦门市物联网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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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物联网发展导师协会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关于加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会员的邀请函

全国各物联网技术厂商、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物联网行业作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世界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已被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成为我国五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前景十分广阔,并且越来越受到更多人的关注!

“十二五”期间,物联网产业链将初见雏形,但由于概念混淆以及缺乏统一规划,其真正发展尚需时日。当前的关键在于冷静布局、稳扎稳打,在各个环节形成领先企业,同时着力发展热点应用,以点带面推动产业发展。工信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物联网产业将初步形成从传感器、芯片、软件、终端、整机、网络到业务应用的完整产业链,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领军企业,到20xx年之前,全球接入物联网的终端将达到500亿个。

为务实推进物联网产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响应工信部产业规划号召,加快物联网技术产品在各行业中的广泛应用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步伐,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业界知名专家的指导下,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筹备成立了物联网行业分会,作为国内率先成立的首家物联网行业组织,其业务归口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接受民政部的领导与监督管理。

为了配合国家政策关于促进物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落实,我会工作已全面展开,并面向全国诚邀会员单位。让我们携手共同肩负起带领中国物联网企业走向繁荣和富强的历史使命,为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推波助澜!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 20xx年9月11日

物联网发展导师协会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 竭诚为您服务!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

——会员细则

一、会员单位分类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会员单位分为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四类。

二、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从事物联网行业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咨询研究、教育培训等;

2.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政策、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3. 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会的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按时交纳会费者方可申请入会。

三、会员权益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表决权,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2. 被协会授予“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会员单位”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3. 有权通过分会向政府部门反映意愿;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 行业资讯提供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会员服务中心提供的重点行业资讯信息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服务中心将以每周至少一次的频率,及时将各部委及各地方经信委的政策动态、领导专家见解、应用项目进展、招投标项目等与物联网相关的信息加以整理分析,并传递给会员单位,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按照指导合理布局、重点突破。

6. 企业信息发布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会员服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息发布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服务中心

将通过本会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及时将会员单位的新闻动态、项目成果、荣誉资质等信息,针对相关主管部 门、各应用单位及业内人士进行集中发布推广,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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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会展信息分析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会员服务中心提供的会展信息分析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服务中心将搜集汇总各类重点行业会展信息,并依据主办单位背景、社会影响、推广费用、推广收益、会员单位自身状况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合理有效的组织市场活动。

8. 企业定制服务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提供的企业定制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单位可依据单位自身发展需求,向本会提出相关协助请求。本会将依据具体情况,与会员单位协商,通过可操作模式组织相关活动,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依据自身优势迅速扩大社会影响力,实现经济收益。

9. 企业融资协助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提供的企业融资协助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单位可依据单位发展状况向本会提出寻求投融资商的请求。本会将依据会员单位项目情况,协助会员单位制作项目书,并通过本会的战略合作伙伴与各大投资机构进行项目沟通,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迅速、准确地寻求到潜在投资机构,并力争促成合作。

10.基金申请协助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基金申报项目组提供的基金申请协助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单位可依据本单位实际状况向本会提出专项基金申报协助请求。本会将依据会员单位级别,免费、依次为会员单位提供申报流程咨询、申报材料填写、企业报表完善及评审专家指导等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基金申报项目组还将依据会员单位实际情况为会员单位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等相关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及时获得国家相关扶持资金的支持,加速整体经营品质提升,扩大企业规模及综合实力。

11.应用项目立项

会员单位享有本会商务拓展部提供的应用项目立项服务的权利。会员服务期内,会员单位均可获得参与由本会商务拓展部组织实施的智慧百城实施项目立项活动及大型企业实施项目立项活动的机会。本会将依据产品行业分类分别组织系统集成商、通讯设备供应商、感知层设备供应商、应用软件供应商、终端设备供应商等相关会员单位各一家,按照会员单位级别确定最终参与应用项目立项活动的优先次序,以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实现从产品研发到具体应用的成果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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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会程序

1. 申请入会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会员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将申请表传

真至协会秘书处;

2.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传真后,呈交理事长审批,或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按照会员入会条件进行审批,十日内作出是否接纳其成为协会团体会员的决定;

3.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向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发同意入会通知;

4. 交纳当年会费;

5. 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和牌匾,申请者即正式成为协会会员。

五、其他

1. 凡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即可延续会员资格;

2. 公开宣布破产的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会员,将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3. 本会员政策的修改权与解释权归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所有。

六、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会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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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会员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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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用黑色碳素笔正楷填写,或者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2、此表内容均以上一年度的情况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3、此表填写后请寄回或传真至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行业分会(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下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俊涛 手 机:136xxxxxxxx 电 话:010-85808830 传 真:010-85802989 邮 箱:wlwiot@126.com 网 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8号 邮 编: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