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招商引资宣传资料集——竖版

目 录

1、九江县县情简介

2、九江县投资优势

3、九江县赤湖产业区情况简介

4、九江县沙城工业园情况简介

5、九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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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县情简介

九江县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游南岸,东倚庐山,南邻星子、德安县,西接瑞昌市,北与湖北省黄梅县、武穴市、安徽省宿松县隔江相望,中插九江市区,使县境分成东西南部。全县总面积873平方公里,辖7镇5乡3场1个开发区,104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总人口34.18万。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公元前201年始立县建制,初名柴桑,晋至南朝或并置寻阳,或析置汝南。隋唐或改曰彭蠡、湓城,或析置浔阳、楚城。五代南唐改称德化。19xx年更今名。解放后县志九江设市,市、县分治,19xx年9月迁县治于沙河街,今为九江市辖县。九江县是东晋田园诗人陶渊明的故乡,境内有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新晚神墩聚落址、晋寻阳城址、陶渊明墓和祠、宋岳飞母亲姚太夫人墓和夫人李氏墓,已开放的旅游点有陶渊明纪念馆、岳母墓和狮子洞、涌泉洞,是庐山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肥沃,物产富饶。森林树种繁多,森林植被主要为常绿与落叶混交林,森林覆盖率为35.73%。水产盛产青、草、鲢、鳙、鲤等,尤以庐山石鱼、中华鲟、鲥鱼颇负盛名;珍稀野生兽类有金钱豹、穿山甲、小灵猫等14种;禽类有天鹅、雉鸡等20余种。已探明的地下矿藏有金、铜、铁、煤、硫、石灰石等21种。县境腹地城门矿山,属有色金属综合性矿床,不仅是江西省5大铜矿之一,也是全国18个大型铜矿山和9个特大富稀散矿床之一,被定为国家特大型铜矿基地。

经济发展,产业繁荣。工业经济快速提升,已初步建成了以电子、纺织服装、矿产、食品加工、建材、医药化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形成了沙城工业园、山区资源经济、沿江产业带三大经济板块。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蔬菜、果木、特种水产等三大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已建成了棉花、特种水产、苗木、蔬菜、早熟梨等生产基地,是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县、全国棉花百强县、全省第二大产棉县,也是全国植物油收购先进县、全省重点产油县和全省种植业发展先进县,同时还是江南淡水养殖基地、外贸螃蟹养殖基地,被省农业厅评为经济作物生产和种植业生产先进县。

近年来,九江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走“服务开放,工业物流兴县,产业劳务富民”之路,县域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态势。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32,188万元,同比增长22.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447万元,同比增长29.1%;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9.77亿元,增长2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33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4658元,增长14%。

九江县投资优势

(一)便捷的交通优势,使得企业物流变得更加立体、廉价。九江是京九线上唯一的水陆空交通中转枢纽城市。五条铁路:京九、武九、合九、铜九、景九在九江交汇;五条高速:沪蓉高速、城际高速、杭瑞高速、九景高速、大庆—广州高速公路在九江交汇;两个机场:昌北、庐山两个机场汇集于此。九江港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 2

岸,水运可直达世界各地,上港集团在我市打造的城西港码头座落在我县境。

(二)优越的区位优势,使得企业实现对市场快速反馈和扩张。九江在江西省乃至整个中部地区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京九、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在此交汇,是中部四省的结合部,位于南昌、武汉、合肥三大城市圈的中心,也是江西省唯一的外贸港口城市,5小时经济圈内辐射南昌(112公里)、武汉(209公里)、合肥(284公里)、长沙(373公里)、南京(403公里)、景德镇(140公里)、黄石(114公里)、芜湖(320公里)等大中城市市场,并均已实现全部高速直通。九江县紧邻市区,有四条公路直通市区,凭借中部地区的强辐射性区位优势及港口优势,企业能迅速地占领内陆中部市场和扩张。

(三)低廉充足的资源优势,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九江县拥有较周边省会城市便宜的地价,便宜的劳动力成本。工业用地价格相比沿海地区便宜50%左右:普通工人平均月薪为800—1000元/人,技术工人1000—1500元/人;大工业用电为0.689元/kwh,工业用水价格为1.1元/吨。作为国有老工业基地之一和劳务输出主要城市,九江拥有各类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36所,在校生10万人,并在机械、电子、纺织等行业集聚了大量的工程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四)多功能的产业平台和完善的产业优势,使得企业发展具备更加广阔的空间。经过五年的开发与建设,九江县为投资者倾心打造出了沙城工业园和赤湖产业区两个产业平台,吸引了国内外100多家企业来园(区)落户,并初步形成了以电子机械、汽车零部件制造、纺织服装、新型材料、彩印包装、化工生物、食品、建材工业体系。

(五)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悠久的人文历史,使企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形象。九江是座有着2200年历史的江南古城,也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魅力城市之一,著名的长江、鄱阳湖、庐山等风景名胜汇集于此。省、市领导为此将九江定位为最具特色,最适宜人居住的江南后花园城市。投资九江县,投资者事业与身心将获得双重丰收,企业形象也将进一步获得提高。

九江县赤湖产业区情况简介

九江县赤湖产业区北接长江,西邻赤湖,南接省一级公路—九瑞公路,江岸线长19公里,有大约15公里可以做深水码头。总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一期5平方公里,二期7.6平方公里,分为五个区:现代制造区、新型建材区、精细化工区、商 3

贸流通区、综合服务区。集群区重点是通过引进科技型企业逐步建设成为具备一定研发能力和高技术含量的临港产业园区,同时依托长江码头,大力发展建材、化工等大耗量和大运量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亿元,修通了7.1公里的通往九瑞国道的长坪路,完成了2个平方公里内的路网建设;平整土地面积达1000余亩。移动通信塔已建成,电话、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已接进园区。另: 110KV变电站、日产5000吨的自来水厂已建成投入使用;占地30亩的综合服务区、日处理污水6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和环境监测站正在加紧建设中。

得天独厚的投资环境,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使得四海宾朋、有识之士纷至沓来。目前已有入园项目24个,总投资约38亿元,亿元以上项目11个(其中:3亿元以上项目3个,亿元以上项目8个)。

赤湖产业区始终秉承科技兴园、科技兴企,十分注重科技型项目、专利产品项目的引进,引进项目中获国家专利产品项目4个。有三家企业被高等院所列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规划引导建设、按产业定位部署项目,择商选资,真正把赤湖产业区建设成为科技对接、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的现代化临港产业园区。

九江县沙城工业园情况简介

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位于九江县县城东郊,美丽的庐山西麓,京九铁路、福银高速公路贯穿而过,由庐山山泉汇集而成的沙河穿境而出,自然环境优美,区位优势 4

显著。园区紧邻庐山火车站,距京九线沙北货运编组站仅5分钟车程,距庐山机场仅20分钟车程,距昌北机场仅1小时车程,正在建设的九江市城西港区集装码头,座落在九江县境内,距园区不到10公里,为园区形成了水、陆、空的立体交通网络,是工业发展的黄金位置。20xx年被江西省政府授予“江西省民营科技园”。

工业园自20xx年启动基础设施建设以来,已完成“五通一平”,面积4500亩,修建水泥路面10万平方米,园区亮化、绿化工程基本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正在建设的园区行政服务中心20xx年可投入使用,园区功能逐步健全。工业园为所有入园创业的企业提供全程跟踪保姆式服务,坚持“你创业,我服务,你发财,我发展”的园区理念服务企业。几年来,园区共引进国内外项目160个,已建成投产71家,基本形成了冶金建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食品加工、电子机械等五大支柱产业,20xx年园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9.7亿元,利税2.1亿元。

沙城工业园以“美丽的山水画卷、立体的交通网络、广阔的工业腹地、诱人的财富洼地”而著称,已逐步成为中部地区投资创业的热土。

九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根据县府发[2009]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摘录如下:

一、 用地政策

1、凡在县兴办的企业,可依法通过出让、转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工业项目用地依法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

2、企业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 5

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307号)文件标准执行。

3、对国家鼓励和符合产业政策、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型、生态环保型、贡献率高的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或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优先供地,一事一议。

二、 税收政策

引资企业享受国家出台的开放型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开放型经济相关优惠政策。

三、 财政政策

(一)、增值税纳税奖励

1、凡引资企业投产3年内年纳增值税税额100万元(含10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之间的,从投产之日起计算,第1年按增值税县享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第2年按县享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第3年按县享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

2、凡引资企业投产5年内年纳增值税税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之间的,在享受第1项奖励的基础上,再延长2年享受增值税县享部分的20%的奖励政策,即投产后的第4年、第5年按企业所缴增值税县享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

3、凡引资企业投产6年内年纳增值税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在享受第1项奖励的基地上,延长3年享受增值税县享部分的20%的奖励政策,即投产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按其所缴增值税县享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奖励

1、凡引资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算起,五年内企业所缴的企业所得税县享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强发展后劲。

2、凡引资企业年纳税总额在500万元或安排就业在800人以上的,其企业所得税纳税奖励在享受第1项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奖励政策,即企业投产后第6年、第7年、第8年企业所得税县享部分继续全额奖励给企业。

(三)契税政策

引进企业按合同用地出让价款依率缴纳契税。

(四)大工业发展基金奖励

20xx年3月1日后在九江县落户工业企业,固定资产首期投资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土地价格按国家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执行的,按县设置的“大工业发展 6

基金”政策,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外资按即期汇率折算)确定不同比例予以扶持:

1、项目固定资产首期投资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比例予以扶持;

2、项目固定资产首期投资在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比例予以扶持;

3、项目固定资产首期投资在1亿元至3亿元(不含3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5%比例予以扶持;

4、项目固定资产首期投资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比例予以扶持;

(五)企业出口创汇奖励

凡引进的外贸出口企业,对出口创汇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的,1美元奖励1分人民币;3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之间的部分,1美元奖励2分人民币;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之间的部分,1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1000万美元以上部分,1美元奖励4分人民币。

四、规费政策

1、凡新办工业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

2、企业生产经营期间按国家规定应征收的排污费、矿产资源费等规费,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收取,其他规费一律免征5年。

3、园区企业收费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后各收费单位每年年初向工业园管理局提出收费计费,由管理局统一代收,严禁单位自行到企业收费。

五、金融政策

1、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放贷力度。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增量,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2、积极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科学管理”的模式,做大“九江县农业企业担保公司”和“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分公司”,重点支持纳税大户、重点企业、正在开工建设的亿元企业及科技型、成长型、附加值高的企业。对有订单、有效益、有信用、急需流动资金的企业优先担保。

六、户籍政策

凡在我县投资兴业的县外客商及其股东(包括工龄在两年以上的企业务工人 7

员),给予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办理农转非手续,安排落户,仅收取相关证件工本费,其子女入托、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享受县城居民同等待遇。

七、环境政策

1、招商引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享有企业经营自主权和企业劳动用工权。企业除接受刑事案件、突发事件处置、财税、安全生产检查外,其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企业检查和收费,确有需要的,需征得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

2、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行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制度,重大项目和特大项目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各职能部门须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八、鼓励企业发展奖励政策

(一)企业财政贡献奖。此奖依据企业当年缴纳税金上台阶情况,上交税金首次达到下列各台阶且当年增幅在25%以上,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上交税金首次突破200万元,奖励5千元;2、上交税金首次突破300万元,奖励1万元;3、上交税金首次突破500万元,奖励2万元;4、上交税金首次突破800万元,奖励3万元;5、上交税金首次突破1000万元,奖励5万元;6、上交税金首次突破1500万元,奖励8万元;7、上交税金首次突破2000万元,奖励10万元;

8、上交税金首次突破3000万元,奖励15万元;9、上交税金首次突破4000万元,奖励20万元;10、上交税金首次突破5000万元,奖励25万元;11、上交税金首次突破1亿元,奖励30万元;12、上交税金突破1亿元以后,按当年纳税净增额的1%标准进行奖励,但最高奖励不得超过50万元。

(二)企业技改扩能奖。对实施技改扩能的工业企业,奖励标准如下:

1、企业生产能力提升30%以上,且追加投资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之间,奖励3万元;

2、企业生产能力提升30%以上,且追加投资额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之间,奖励5万元;

3、企业生产能力提升30%以上,且追加投资额在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之间,奖励8万元;

4、企业生产能力提升30%以上,且追加投资额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上,奖励10万元;

(三)企业名牌战略奖

1、对当年新获国家名牌产品或全国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

2、对当年新获得省级品牌产品或省级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3、企业产品通过ISO质量认证、3C认证及出口产品国别认证,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企业科技进步奖

对获国家级授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科技新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省级授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新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引资中介人奖励

(一)奖励对象:凡在引进外资(县外企业资金)中起牵线搭桥作用的关键人员均属奖励对象,奖励资金由受奖对象自由支配。

(二)奖励标准:

1、第一、三产业按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一次性奖励(房地产企业不计奖)。

2、第二产业按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一次性计奖。

3、凡引进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除按固定资产投资额计奖外,另由受益财政给予项目中介人或项目引进单位(不含县直单位)在项目产生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扣除优惠给企业部分后,按受益财政实际所得15%进行奖励,奖励期限从企业实现税收年度起连续3年。

4、凡引进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除按固定资产投资额计奖外,另由受益财政给予项目中介人或项目引进单位(不含县直单位)在项目产生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扣除优惠给企业部分后,按受益财政实际所得12%进行奖励,奖励期限从企业实现税收年度起连续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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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招商引资宣传方案

招商引资宣传方案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省营造大招商、招大商,推动大发展、新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做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是推动“负重赶超、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策划,抓好落实。

二、加强力度收集招商引资方面的信息素材,收集省、市委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和举措信息。

三、开辟招商引资宣传专栏,策划宣传专题,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

四、根据省、市委政府年度招商活动安排,提前谋划,走访重点招商区域和重大招商项目采访采风,以新闻方式发布提升吸引力和影响力。

五、省、市委政府举办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参加活动宣传报道,并根据需要组织领导专访、策划宣传专版、刊播动态报道。

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招商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制作招商引资宣传专题片、画册、折页、投资指南等外宣品。

七、大力宣传投资兴业的企业家投资首选地以及投资品牌来提高我网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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