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析

                                     姓名:邓层层

                                     班级:11级公司理财

                                                                          学号:601128068

公司行业成长性分析

一) 我国人寿保险市场营销环境现状 

1、 人寿保险市场还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  1988年以前,中国大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态。即使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也不过6家左右。如果我国算上区域性保险公司和真正开始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130家上下。而美国有约5000家保险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有220余家。

  2、 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      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人寿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人寿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 

 3、 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人寿保险公司市场营销过程中,营销人员表现出来的只是简单的从事寿险销售,而没有体现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严重扭曲了保险营销更适用非价格竞争的原则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许多公司在招收没有任何风险及其保险知识营销人员后,经过2个星期左右的培训,即上岗推销保险。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二)  我国寿险产品市场定位 

我国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在对各细分市场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的实力,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子市场作为目标市场,并专门针对目标市场进行寿险产品的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的关键是要准确,就我国寿险公司来说,目前要对目标市场上的寿险产品进行定位,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 质量定位     在开发一种寿险产品时,产品的质量控制在一个什么样的档次上,这叫做质量定位。寿险公司可根据目标市场上顾客的购买力、顾客的需要、竞争对手的情况,为自己的产品定位于高档、中档或低档。关键是要与竞争对手相区别,突出自己的优势。

 2、 功能定位      寿险产品是定位在单一功能还是定位在多功能,这也是值得寿险公司仔细考虑的问题。定位于单一功能,则费率低,成本少,但不能适应消费者多方面的需要;定位于多功能,则成本会相应地提高,寿险产品的费率自然也高,然而能够满足消费者很多方面需要。定位于多功能与定位于单一功能,各有各的妙处,就看寿险公司自身的发展需要了。

 3、 费率定位       寿险公司可根据市场与自身实际情况,把费率定在高档、中档或低档。

4、 服务定位      突出服务方面的优势,如果能提供消费者期望之外的服务更好。

 5、 心理定位。      让消费者感到购买某种寿险产品是一种心理的满足,如优越感、自我价值的实现等无形的心理感觉状态

 公司股东分析

股东情况

单位:股

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一、生产经营情况(20##年经营情况综述)

本公司积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业务发展保持稳定,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3,182.76亿元,同比增长0.1%,市场份额为33.3%,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201.99亿元,同比增长1.8%。业务结构调整的效果逐步显现,续期保费较2011 年同期增长20.9%,续期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由20##年同期的40.22%提升至48.62%。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保费比重由20##年同期的29.76%提升至32.56%。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较20##年同期增长8.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由20##年同期的33.81%提升至39.75%。意外险保费占短期险保费比重由20##年同期的51.13%提升至55.47%。受其他金融产品冲击及银行保险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银保渠道保费

收入大幅降低,致使本公司首年保费较20##年同期下降15.7%,首年期交保费较2011 年同期下降7.8%。截至20##年12月31日,有效保单数量较2011 年底增长7.8%;保单持续率(14个月及26个月)分别达92.50%和86.90%;退保率4为2.79%,较20##年同期提高了0.48个百分点。

本公司个险渠道积极把握竞争机遇,业务平稳发展,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平稳实现销售队伍基本制度的统一和转换升级,有效提升制度的市场竞争力和激励效能,。加强产品创新,密切代理渠道合作,强化服务支持,提升队伍素质,加快推进渠道转型发展。

本公司贯彻落实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健全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内控标准执行和评估,《内控执行手册》逐级分解、培训、落实到10 万员工手中,公司内控文化日渐浓厚;运用销售风险监测评估系统,实现按季度对各省级分公司销售风险情况实时量化监测评估,全面推行营销员信用评估系统,有效地推动了销售风险管控关口前移。

公司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

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

    由数据可以看出,中国人寿的资产负债率从20##年到20##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资产负债率是综合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他通过负债与资产的对比,反映出在企业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举债取得的。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债务负担越重;反之,说明企业的债务负担较轻。对债权人来说,该比率越低越好,因为企业的债务负担越轻,其总体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证程度越高。这一比率越高,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会影响企业的筹资能力。

中国人寿资产负债率从20##年的83%上升到了20##年的88%,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远远超过了可接受的正常水平,说明该企业的债务负担重。

2、运营能力

    营运能力分析是对企业资金周转状况进行分析,资金周转状况好,说明企业的经营水平高,资金利用效率高。

总资产周转率可用来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利用效率。总资产周转率高,说明企业全部资产的利用效率高,如果这个比率较低,说明使用效率较差,最终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从上表数据能够看出中国人寿的的运营能力平稳,但资本利用率不是很高。

3、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就是公司赚取利润的能力。一般来说,公司的盈利能力是指正常的营业状况。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净利率等。

    净资产收益率是评价企业自有资本及其积累获取报酬水平的最具综合性与代表性的指标,又称权益净利率,反映企业资本运营的综合效益。通过对该指标的综合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获利能力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与同类企业的差异水平。一般认为,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保证程度越高。

上表中可以看出,中国人寿10年到1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断降低,但都高于10%,说明该公司发展好,但发展速度减缓。

4、发展能力

    企业的发展能力,也称企业的成长性,它是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外部经营环境,企业内在素质及资源条件等。

    总资产增长率是企业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同年初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本期资产规模的增长情况。资产是企业用于取得收入的资源,也是企业偿还债务的保障。资产增长是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发展性高的企业一般能保持资产的稳定增长。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10年到12年间,人寿保险的资产一直处于增长趋势,但是,增长速度逐渐放缓。

以上就是我们基于20##年到20##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数据,所做的公司能力分析

结论

    从以上所做的分析中,我们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营运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特点:

1、我国的保险行业是一个高杠杆化的行业

从长期偿债能力比率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人寿相对与其资产规模的负债水平是很高的,这也导致了,他们的平均偿债能力低于财务管理要求的较好水平(2:1)。对于这种高杠杆化行业的公司而言,应该说财务部门应该对其流动性比率等给予足够的关注,因为偿债能力上的欠缺很可能导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进而影响企业的稳步发展。

2、盈利能力反映不足,与发展能力的比较

从上一部分的分析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中国人寿反映其盈利能力的指标都不是很尽如人意。我们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在这些指标的计算中,我们所运用的是中国人寿保险的销售收入。但事实上,保险公司单一地通过买卖保险所赚取的利润只是其利润的一小部分,其利润额更多是源自通过客户保险费用再投资的收益。但是财务比率中并没有很好地反映这一点。

 

第二篇: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定义: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投保范围: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范围是6至65周岁的人群,且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适用的范围相对较为广泛,并且在相关的附加保险则规定被保人最长可持续至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缴费方式: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相对于一次性交清,分期付款将更加人性化,也可以缓解一部分客户经济紧张的情况。

赔款数额:

保障项目 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

意外身故

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1-10万,共10种选择 意外残疾

疾保险金。

意外烧伤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固定为0.2万元(扣除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疗,我们将扣除相应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相应免赔额) 保险金额 意外医疗

注: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疗,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

获得保险的便利程度:除了普通的投保方式以外,还开通了网上保险,需要投保的用户只需要上网点击鼠标即可完成意外伤害保险。

理赔手续的繁简程度:理赔需要保单、被保人身份证、被保人存折、门诊药费等一切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还需出院小结、意外事故证明,这样就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进行理赔,一般理赔款3到10天就可结案、理赔款打入存折。不过一般情况下需要找代理人联系办理。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较高,最大可达200,000元,一般的范围为人民币30,000元至200,000元。另外,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一般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10%,且不能超过20%,且最低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为人民币20,000元。如果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则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风险程度:保险可以降低投保人的风险,当然,同时保险公司也将对投保人进行评估,了解投保人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说,投保人的风险程度越高,投保费用越高。根据不同的投保费用,保险公司所赔付的金额也是不同的,这主要是由被保险人的投保费用决定。

综上所诉,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适用的投保范围较广,并且在保费较少的情况下,获得的保障相对较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较为方便,除了传统的方式以外,还开通了网上购买保险,使得投保更加得便利,并且如果因为工作或学习的需要,需要迁出的人群所购买的意外险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即

使去了外地(不包括境外)工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至保险期限结束,这是由意外险的特性决定的(意外险重保障、期限短)。缴费方式也比较人性化,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当然,在投保的过程中,中国人寿将对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由此得出合理的投保费用。被保险人的获得理赔的程序和大多数保险公司相似,需要各种的凭证,一般3至10天即可结案,进行理赔。

参考文献:.cn/ 中国人寿

百度百科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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