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委托加工协议

        模具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产品配套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模具,乙方并成为甲方的模具产品供货者,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品名、模具规格、材料、数量和价格

(以上价格已含17%的增值税,且包含模具送到                          的运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上所列的加工项目/产品、数量、价格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负责交付给乙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负责该部分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2.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乙方应征询甲方意见,由甲方确认。

   3. 负责交付给乙方本合同项下模具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利用该模具生产产品预测。

   4. 乙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甲方去乙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到甲方进行验证确认。

   5. 负责给乙方下达需用本合同项下的模具制造的产品订单,具体订单量根据甲方自身的实际需要确定。

   6. 可以随时到乙方处检查有关乙方存放本合同模具的状况,若发现存储不当或者模具不具备正常生产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保证以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形。

   7. 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模具加工款及其他约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 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确认。如需修模、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 模具由甲方认证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模具的封存、修理和维护,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甲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如图纸等由乙方提供的,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给甲方,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甲方以供批准。

   5. 负责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模具及其附属产品、相关工具,确保模具及其附属产品、相关工具等在任何时候都处于可正常生产状态。

   6. 负责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以及对磨损部件等的更换,保证模具随时可以重新开始生产,并且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模具及其附属产品、相关工具等是专门用于生产甲方订单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用于生产乙方自身产品和任何第三方之产品 。

      8. 保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绝不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       

三、模具开发周期及质量要求

1.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样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    天 。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延误的期限不计算在模具加工的期限内。

3.   模具材料应满足国标要求,制造的模具应满足强度、安全性、操作使用要求。

4.   制件符合质量要求且首次取样时,样品合格率须达到   %,模具交付时,制件合格率应达到100%。

5.   如果乙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的,乙方必须立即再根据图纸和样板等设计要求免费重新开模,若因此延误甲方订单产品生产的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6.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模具设计图或产品测绘图开发模具。乙方自行测绘的模具设计图需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在交付合格模具时,乙方必须提交壹份完整的模具图给甲方以备确认、审核和验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乙方如在加工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符合或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修改。如乙方加工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不予接收时,乙方应尽快改进。

7.   乙方承诺不但本合同的模具完全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并且用该模具生产出的产品也完全能够满足甲方订单的品质及数量等所有要求。

8.   甲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有保留修改的权利。

9.   由于模具的开发周期和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订单产品生产延期,乙方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如需更新,其寿命均能达到      万次。

四、模具的维护

1.   乙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6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乙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乙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甲方提出。如甲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甲方可以随时要求查看,无需通知。

五、模具费用

1.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人民币     元。

2.   由甲方承担100%模具费用,即人民币            元。

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乙方不得以如下原因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1) 乙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费用;

(2)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支出费用;

(3) 乙方自行或者提供给甲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的费用;

(4) 乙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5) 乙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4.   当甲方订单产品            交货值达到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退还甲方所出的100%模具费,即           元人民币。

5.   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的,

(1) 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或者模具修改的费用不足该模具价款总额的   % 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收费; 

(2)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乙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甲方报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

(3) 但是因乙方的原因或模具的自然损耗,致使模具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付款方式

双方协定付款方式为                                                                   

七、交付和验收

1.         乙方应在   商定日期     之前完成并验收合格。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或样品作为开发模具的检验依据。乙方所交模具产品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收货,甲方对模具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2.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质量要求对加工成品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向乙方付款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有权为确保加工产品的质量,向乙方合理通知后,在任何正常工作时间,对乙方加工生产场地和乙方因加工生产或者存储产品及其标识、包装而租用的第三方场地进行审查。

4.         甲方有权安排合理数量的人员长驻乙方工厂对交付甲方的成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与验收检验,人员数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人员将少量借用乙方办公场所,乙方应免除甲方驻厂人员办公地借用费,如占用大量面积,双方协商确认费用。

5.         如乙方在合同规定期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加工项目,应提前向甲方说明,并取得甲方同意延期交付的书面认可。

6.         如甲方       个月内的正常使用过程中, 发现乙方加工产品缺陷,乙方应负责修理或与甲方协商采取其他补救方式。模具寿命为       万套,在此期间,乙方应负责修理和维护,如果模具未达到预期寿命,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         试模     次必须合格,否则按每次         元计算。

八、包装与运输

包装及运输要求为                                                                   

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加工产品的质量降低或数量不足,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货物风险自甲方收货确认后转移至甲方。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即未经过甲方正式验收确认手续前的风险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所有权及保密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模具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其他任何第三方加工相同产品。

2.         模具在乙方生产,由乙方负责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任何第三者生产或者为任何第三者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3.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拥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仅同意乙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4.         乙方同意其不会将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乙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转让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技术(如图纸、标准、样品、技术文件等)。如乙方出于协作目的,需要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从甲方得到的技术时,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并要求第三方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禁止使用本模具向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

7.         本合同系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         当双方履行完该协议后,乙方必须归还甲方所提供的用于开发该模具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硬拷贝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除。

9.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及甲方保留起诉的权利。

十、协议生效

1、  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即刻生效,有效期至                  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解除、终止

   1.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要求顺延合同期限的。

   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

   2. 出现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 出现不可抗力持续   周以上,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4.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十二、违约责任

   2. 乙方未能按约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须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还需支付甲方的经济损失。

   3.模具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致使甲方被迫延迟或者取消订单,从而使甲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订单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使甲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则乙方除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另外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订单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瑕疵等,致使甲方遭受客户索赔或退货、更换、修理、重作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 乙方因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加工延迟,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

   7. 其它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十四、双方约定事项

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管辖,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解释。

2、  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3、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基于本合同签发的订单、生产授权书、采购要求、交货通知书及其他业务往来文件(本合同所提及的指令性文件或确认性文件),均由双方认可的指定签字人签发并加盖公章,并认可传真件为有效文件。双方签发的有关产品相关内容确认的电子邮件以及上述文件均为本合同之有效附件。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  甲方提供技术资料、样品或其他加工工具,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在加工完成后归还甲方(包括已破坏的样品)。

6、  如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则甲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7、  所有经济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赔偿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等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其他(如栏数不够,可另加附页。如未填写,须注明以下空白)

 

第二篇:模具委托加工协议书

模具委托加工协议

         SD/Q7.25   NO.

甲方:                         

乙方:                      

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因生产发展需要,委托                       (简称乙方)制造塑料模具    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  型芯材料40Gr,型腔材料P20或德产2738.

2、  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  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38天,交模时间为45天.

4、  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  模具寿命:   万模次以上;

6、  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大于0.05mm;

7、  其它要求按照甲方图纸所列的技术要求达到标准.

三:制模依据:

按甲方提供的               加工;

四:售后服务:

1、 模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 模具结构图

2、 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3、 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国产材料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     %,即                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    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     %.

2、 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模具加工委托协议附件

1、 模具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模具使用及维修的划伤或碰凹处;凡质量超过25kg的 板必须做吊装孔;模具要求结构合理,产品脱模顺利;

2、 对于新委托加工模具的分供方,本公司规定第一次只能付预付款为模具总价的40%,后期付款方式待乙方第一批(副)模具加工出来之后视其模具加工的质量而定.对定向委托加工方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付款;

3、 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甲方要求选用正确的模具材料,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模具用料或者在模具材料选用方面以假乱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为该模具总价的1倍.乙方加工的模具的型芯及型腔、滑块等重要构件在试样合格以后均需氮化处理,同时乙方有必要在交付模具的时候附上重要构件的材料牌号证明及相关热处理说明;,

4、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核实乙方的模具加工进度,当甲方在核实到实际情况认为乙方没有能力或未能按时按质完成本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收回已付款项,并拥有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的权利;乙方在正式加工模具前必须向甲方开列模具结构图,并做必要的说明,以便甲方进行可行性分析.

5、 乙方加工模具需严格按照GB4170-84«注塑模零件技术条件及附录»内容加工,模具验收时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加工该模具所用的电极(易损处日后维修用); 乙方在正式交付模具之前须由甲方派工程师到乙方工厂现场试模(每模试样20模次以上),待试模件正式验证合格并经本公司相应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拉回本公司试模,经本公司(产品设计工程师、模具设计工程师、质量检测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经入库之后方可再付相应的二期模具款;

6、 在加工过程中,如乙方为达到甲方的要求需要改动产品结构时,必须提交相关的书面说明报知甲方,待甲方相关人员审核通过之后才能着手加工;

7、 一般情况下模具要求采用标准模架制作,模具加工完工后乙方须在模具的侧面(非工作表面或模脚)刻上该模具名称,文字线宽为3mm,深度为0.5mm左右;

8、 对于复杂模具的安装,乙方为甲方指导安装或提供相关说明;一般情况下模具的简单维修可由本公司模具车间员工进行,如遇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之维修情况,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电话或其他信息24小时以内到位着手维修,否则甲方将拒付相应模具款,同时乙方不能享受本公司定向委托方的相关条例所定之优惠条件.

9、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结构图及其它有关图纸保密,如发现因乙方泄露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照实际损失对乙方进行索赔;

10、本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随合同一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PE模具价格表               (附表)

注:以上价格含国家规定增值税,模具协作方在本公司按合同支付出相应款项后应开列相应的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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