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山东新裕东铝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甲方装饰所需材料铝合金建筑型材与乙方建立供需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建筑结构材料供应商,产品为铝合金建筑型材,品牌为“”,品种和种类另附;

2.甲方根据公司整体工程材料计划,定期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信息;

3.甲方负责安排 门窗加工安装工程承包商必须选择乙方“裕东”牌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

4.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结算,协调乙方与客户、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材料,并且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保证该材料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此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1

2.乙方所有材料价格均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如遇到材料行业价格调价,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工程承包商)下订单时告知对方,调整价格在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3.乙方应具备足够的营业场地及较强的资信实力;

4.乙方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退、换货;

二、乙方所供材料(产品)种类、价格: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数量等必须符合施工预算与设计要求。

三、验收及质量保障:

1.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材料订单”及相关程序,安排所供材料;

2.乙方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下列质量保障:

1)甲方及施工队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退换;

2)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发生相关费用;

3.发生质量问题纠纷时,根据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解决。

四、结算

1.乙方凭甲方(或其工程承包商)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订单”和销售合同规定结算,一批(每个订单)一结,款清发货;

2.协议存续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

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赔偿金。

五、其他

1.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应资质;

2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

否则不予价格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以附件形式纳入本协议;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生效,直至一(一)3条指定工程竣工。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

 

第二篇: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甲方装饰所需材料(产品)与乙方建立供需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A.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建筑结构材料供应商,品种和种类另附;

2.甲方根据公司整体工程材料计划,定期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信息;

3.甲方负责安排采购人员在指定门店内选择乙方材料(产品);

4.甲方负责协助甲方规范统一形象、统一服务,以达到甲方规定要求;

5.甲方负责向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及客户推荐乙方材料(产品);

6.甲方负责乙方办理结算,协调乙方与客户、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B.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材料,并且应按甲方要求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保证该材料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此类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调换合格材料,如由此影响甲方工期,严重者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向生产商索取环保论证依据交甲方备案。如发生环保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乙方将负责甲方投诉或起诉;

3.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进料通知单24小时内,按时按量按品牌、规格要求将其所需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或约定交货时间。交通管制、天气等不可抗力,向后顺延或另行约定(乙方负责人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乙方所有材料价格均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如遇到材料行业价格调价,在配送材料价格变更前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调整价格在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乙方应具备足够的营业场地及较强的资信实力;

6.乙方保证甲方所需材料(产品)的存放量,满足甲方需要;

7.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制挂材料标牌(注明:材料名称、产地、材质产品合格证书等);

8.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做质量等各方面的保障,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退、换货;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的详细施工工艺手册及使用说明,并定期对设计师及施工队进行相关培训。

二、乙方所供材料(产品)种类、价格: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数量等必须符合施工预算与设计要求。

三、验收及质量保障:

1.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材料计划单”及相关程序,安排所供材料;

2.乙方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下列质量保障:

a)甲方及施工队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退换;

b)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发生相关费用;

c)工程交付使用后半年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需费用。

3.发生质量问题纠纷时,根据甲方材料质量手册及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解决。

四、结算

1.乙方凭甲方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计划单”到工程部审核,财务结算。

2.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周一上午9:00-10:00),付款以现金形式或转账支付。

3.协议存续期间,如甲乙任何乙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赔偿金。

4.结算时,乙方按结算总价的5%折让给甲方。

五、其他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否则不予价格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以附件形式纳入本协议;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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