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样本

聘用合同范本

聘方(聘请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证件号码:

境外住址: 电话: 传真:

一、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见附件):

四、受聘方的税前月薪为人民币 元(不包括旅游、交通、医疗等补助项目),试用期内税前月薪为人民币 元。

五、聘方的义务:

(一)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二)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五)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四)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传教等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六)无酗酒、吸毒、赌博等不良生活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权与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条件(含附件所规定内容)履行合同,经聘方指出或调整后,仍无法达到聘方预期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与受聘方解除合同,无须提前告知,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受聘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能达到聘方预期条件的;

2、受聘方以欺骗、胁迫的手段,使聘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惯,或其行为不符合中国的道德规范,且造成恶劣影响,经受聘方指出(须有当事人签字的处理记录)后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犯罪行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无条件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并须额外支付1-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四)受聘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试用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证明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被证明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受聘方报酬;

3、聘方的规章制度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受聘方权益的;

4、聘方以欺骗、胁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和变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本合同;

2、聘方被宣布破产或解散,或被取缔《聘用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认可证书》;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续约

(一)聘用双方若希望与对方续签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二)聘方若无意与受聘方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无须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当于受聘方月工资3-10倍数额人民币的违约金。

聘用双方未经提前告知对方而无故解除合同,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聘用双方协商决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其发生且对其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响的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不可抗力作用期间内应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日内出具证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须承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并额外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十一、本合同(协议)必须在受聘方入境身体检查合格,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后才生效,体检及签证所需费用均由聘用方承担,受聘方需积极配合以获得有效签证和许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与受聘方已发生的实际聘用行为,所有责任和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聘方承担。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弃权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弃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项权利,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并且不妨碍对该合同其他权利的行使。

十三、争议解决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可在争议产生后60天内向人事或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规定程序判决。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 受聘方:

聘用合同附件(样本)

一.工作任务

(业务部门应将受聘方承担的工作任务详细列出,对受聘方的工作应有质量要求。)

二、工资待遇

1. 直接报酬。货币工资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工资以人民币支付。工资自到职之日起到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

2. 工资将于每月__日发放,如支付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或其他特殊情况,聘方将于放假的第1天支付。若受聘方工作不足整月,则按实际工作日计发,每月工作日按20.83天计算(二月份同),日薪按月薪的1/20.83计。

3. 受聘方随行家属的在华费用,由受聘方自理。

4. 受聘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受聘方可凭《外国专家证》及完税证明按月兑换外汇。

三、住宿及交通

1.聘方向受聘方免费提供校园内一套带卫生间和厨房的住房,住房内附设家具、卧具、电话、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聘方每月支付受聘方__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超出部分由受聘方自理。如只能提供校外住房,聘方提供上下班交通班车,或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2.若聘方未能提供住房,聘方将协助受聘方选择便利住所,并支付共计__元人民币的住房和交通补贴。住宿费用由受聘方自付。

四、医疗及保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公费医疗。受聘方享受学校教职员工同等待遇,可免费在学校医务室看病就医,如有大病或住院可在学校指定医院(见附件指定医院名单)就诊,其费用由聘方承担80%,受聘方承担20%,受聘自行前往其它医院就诊费用自理。受聘方的挂号、就医交通、镶牙、

整容、保健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以及医生出诊等费用自理。在合同期内,聘方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聘方为受聘方购买其在校任职期间的意外保险, 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按比例各自承担。

3.聘方如不能提供免费医疗,且受聘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在其本国购买保险,则聘方向受聘方提供共计人民币__元的补助,用于购买可覆盖其在校任职期间的医疗(包括大病和住院)和意外保险,聘方将协助受聘方选择合适险种。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节日

1. 受聘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每周需承担不超过( )课时的教学任务(每课时45分钟)。

2. 聘方安排受聘方延长工作时间,将依据法定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 受聘方在中国所有法定公共节假日享受带薪假期。

4. 受聘方可享受带薪年假:第一个学年,享受__个工作日;第二个学年享受__个工作日;此后每一年享受__个工作日。受聘方入职或离职当年的年假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计算。

六、其它补助

1. 若受聘方完成一个学年合约,聘方将在合同期满时支付受聘方回程机票人民币__元。合同期不足一学年,补助以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支付;

2.受聘方合同期为一个学年的,将在合同期满时得到旅游补助人民币__ 元,不足一学年,补助以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支付;

3.如受聘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合同或无故中止合同,聘方有权拒绝支付其回程机票及旅游补助。

4. 聘方将在合同期满时支付受聘方最高到当次机票人民币价值1/5的行李运输费(连同机票一起支付),因中美航线规定可免费承运两大件64公斤行李,所以,对来自美国的受聘方可不负担其行李运输费。

5.聘方将为受聘方支付办理工作签证、居留许可、体检所需费用,并以实报实销的形式支付受聘方因申请工作签证而发生的路费。

七、病假、事假、迟到和早退

1. 受聘方请病假,须凭聘方指定的医院医生证明,并须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受聘方在一个合同期(一年或一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7天,工资按照100%发给;超过7天不满30天,工资将按70%发给,30天后,聘方将停发工资,并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2. 受聘方请事假须经聘方同意,聘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一年或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一次不得连续超过3天。

3. 女受聘人凭有效医生证明,可享受90天的带薪产假,超过90天需遵照中国相关法律,在减少或不支付薪水的情况下适当延长休假。男性受聘人只能享有最多3天的带薪陪产假。

4. 未经批准旷职1天,扣发3天工资,超过10天或未经聘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均被视为违反合约,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聘方的违约责任。

5. 受聘方迟到或早退一次将受到警告,两次将扣发一天工资,若达5次以上,除扣发相应工资外,聘方有权与受聘方解除劳动合同。

八、试用期和信誉保证

1、受聘方的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内,工资按正常比例发放。在试用期内,聘方如发现受聘方健康状况、专业水平、职业操守或行为举止等不能胜任本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有权解除合同。

*2、受聘方应提前向聘方交纳__元人民币的信誉保证金,以证明自己确有诚意应聘,聘方收到钱款后为受聘方办理《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试用期结束后聘方将如数退还受聘方。

3、受聘方未经聘方同意在外兼职将被视为违约,若聘方同意其兼职,必须签属三方的协议。 本附件与标准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聘用合同附件各项条款的确定和变更均须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约定,任何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聘方签字(盖章) 受聘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第二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本

编号:

修水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魏玉花

说 明

1、 本聘用合同书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2、 本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 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4、 本聘用合同书一式叁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5、 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魏玉花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90601

毕业学校及专业:江西师范大学 英语教育

学历与学位: 学士学位

身份证号: 36xxxxxxxxxxxx

住址:江西省宜春地区丰城市上塘社区东神路38栋4号

联系电话: 152xxxxxxxx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作为合同期限: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止。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聘为 职务。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相应地变更合同中的有关约定。

(二) 岗位职责要求的具体内容:

(三)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公示,用以确定乙方的岗位纪律。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二)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乙方的岗位报酬标准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乙方工作报酬的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如下:

(二)乙方调整工资、奖励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在聘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公(工)非因公(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地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具体办法和标准是:

(五)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群团组织权利。

(六)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甲方因裁减机构或调整工作任务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4)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含缓刑)及以上刑罚的。

被劳动教养的,甲方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年度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 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 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的或者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除外)。

(六)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年度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双方共同约定下列合同终止条件: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的事实聘用关系,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不得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经允许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其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60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魏玉花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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