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重庆市教委就业指导中心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

附件10:

委托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关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甲方自愿与乙方续签此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委托沙坪坝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服务直接到“中心”办公地办理)。

第四条 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乙方按照240元/年〃人(中心为每位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补贴20元/年,毕业生实际缴纳220元/年〃人)向甲方代收人事代理费,其他服务项目由沙坪坝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相应标准向甲方收取。

第五条 甲方按年交纳人事代理费,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期满次月内续交费用。如延迟交费,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根据国家和我市人事政策法规,乙方按合同规定内容为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服务,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妥善处理甲方的服务意见和投诉。

第七条 乙方不负责甲方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伤、残、病、亡、失业等相关劳保福利待遇,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经济、法律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 在人事代理期间,甲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材料。如因甲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一)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二)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三)甲方转出人事档案关系;

(四)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友好协商,加以补充或变更。经双方确认的补充、变更协议或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与国家和我市有关人事管理规定相违背或遇政策调整,以最新的政策规定为准。本合同涉及的人事代理专用名词,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的解释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说明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 办 人:

身份证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 联系电话: 电话:(023)63619592

人事代理项目办理流程

1、出具证明

条件:办理人事代理

流程:持人事代理协议、本人身份证到中心申请→审核开具证明

要件:①本人身份证②人事代理协议

2、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条件:①就业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②参加工作见习期满(一年)③已办理人事代理 流程:网上(,以下网站均指该网站)下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工作单位签意见盖章→中心审核盖章→归档

要件:①劳动(聘用)合同②《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3、社会人才年度考核

条件:①就业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②已办理人事代理

流程:人才中心每年底在网上发布考核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其它人员下载《社会人才年度考核表》→工作单位签意见,确定等次并盖章→审核盖章、归档→对评为优秀的社会人才颁发证书

4、劳动(聘用)合同鉴证

条件:①办理人事代理②有实际工作单位③签订了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

流程:持人事代理协议、劳动(聘用)合同到中心审核→沙坪坝区人事局办公会通过(每月1次)→加盖鉴证章→归档

要件:①人事代理协议书②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

5、计算连续档案工龄

条件:①办理人事代理②是学生档案转来的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③有实际工作单位,并签订有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④合同须由劳动或人事部门鉴证

流程:持人事代理协议、劳动(聘用)合同到中心审核→审核归档

要件:①人事代理协议书②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③合同鉴证

6、职称申报(初定)

条件:①普通高校、中专校全日制毕业生②符合相应的职称申报工作年限(网站上有详细说明)③办理人事代理④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流程:个人准备申报材料(网上下载)→工作单位初审盖章→中心审核呈报→沙坪坝区职改办审核下文→到中心#b@2→申报材料归档

要件: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年1份)②学历证原、复件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④2寸登记照2张⑤转正定级表

7、党组织关系接转

条件:①办理人事代理②工作单位未成立党组织

流程:(转入)持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沙坪坝区机关党工委)到中心报到→接收组织关系

(转出)对方党组织同意接收→到中心完清费用→开具关系介绍信

提醒:◆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服从支部管理;

◆支部每年4、8、12月最后一个周五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必须参

加,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党员应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与支部联系汇报(可通

过支部网站教育管理平台联系)。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须及时提交转正申请,否则,过期未能转正的后果自

负。

8、社会保险代办

条件:①办理人事代理②符合《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流程:下载填写“信息采集表”→报表、缴费→申报

要件:本人身份证原、复件

9、档案转出

条件:①接收单位应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②同时代办社会保险、挂靠组织关系的应先将其它关系转出③各项费用完清

流程:到接收单位开商调函→本人持商调函、身份证到中心办理转出手续→中心审核→转出登记→转出档案关系(有需要的同时转出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督促档案接收单位将“回执单”寄回中心

要件:①接收单位商调函(考研升学提供录取通知书即可)②人事代理协议书③委托他人代办的要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二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教办函〔2012〕14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有关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知》(教基一厅〔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5月25日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培训会上有关要求和部署,迅速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有关要求传达到本行政区域每一所学校,切实落实预防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降水异常偏多,各地河流、湖泊、水库、水塘水位迅猛上涨。同时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也逐渐增多。这对我们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做到毫不松懈、警钟长鸣。

二、认真采取预防措施。各学校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做好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安全警示、隔离防护工作。要针对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三、立即开展一次专门的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规定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水边嬉水、玩耍,尤其是上学、放学路上和周末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到水边游玩。要把上述规

定作为一项严明的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有力的约束。要明确规定遇有同伴落水,要学会立即报警、呼喊路人或抛绳索及使用其他物品施救,严禁不会游泳者下水施救,中小学生一般不下水施救。

四、密切家校联系。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家访等多种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及时向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4月20日,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出村外玩耍,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5月6日,安徽省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工业技术学院10名学生到铜陵县老洲乡太阳岛游玩,1名女生不慎落水,6名学生下水施救,造成5人溺水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

每个学生。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和当地新闻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要组织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

二、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三、做好预防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听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密切家校联系。有关学校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饿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各地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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