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经营xx生意缺乏资金,乙方同意将自有房产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银行贷款的本金为 万元,乙方同意将坐落在xxxxxxxx(房产证号xxxxxxxxxxxxxx,地号xxxxxxxxxxx为甲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向银行贷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该时间段内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地产再用于为本人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转让。

三、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贷款本息由甲方负责归还。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以利于甲方办理贷款。

五、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造成乙方使用、处分该房产所带来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月 万元的有偿使用补偿款。该款从银行发放贷款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未及时支付有偿使用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损失。

七、丙方为本协议中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责任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款、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订立协议人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丙方:

 

第二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

温县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年小额贷款字第 号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政策,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贷款月利率为 ‰.合同期内贷款利息利率不变动.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将贷款发放给甲方.可以现金支付,或转帐.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二,甲方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到期按时去乙方业务办理处办理还息手续.三,甲方如遇到资金周转问困难,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五,甲方在借款到期时本金还不上.可以向乙方申请续约.乙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委托代扣

甲方因资金问题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息日前足额办理还息手续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 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七)甲方咨询贷款业务时应直接登录乙方的官方网站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甲方在大陆地区办理业务,应直接拨打乙方代表的电话( )联系.(八)甲方必须拥有不低于贷款额度20%以上的流动资金或存款!

第九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 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3.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4.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四)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直系亲属)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下列附件及经三 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条2.身份证复印件3.利息支付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

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工 作 单 位: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姓名: 甲方地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265号 联系电话:0592-55XX47X/139500605XX 乙 方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盛华大厦 联系电话:0755-3327xxx/(0)13763xxxxx传真号码:0755-3327*** 邮 政 编 码: 510000乙方签章(签字,捺印) 方签章: 张经理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方签章: 戴新益日期: 2009 年 10 月 16 日 日期:2011 年 10 月 16 日 借 条姓名:戴新益,身份证号码:350425197602XXX510,自 2009 年 10 月 16 日向(深圳市易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现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整;借期为 24 个月,将于 2011 年 10 月 15 日前归还,到期归还后,借条交由借款方自行处理.特立此据为凭证!日期:2011 年 10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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