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特约代理商协议范本》

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Kensington品牌特约代理商协议

 

甲方: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Kensington产品特约代理商协议

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Kensington产品特约代理商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Kensington产品             地区¨特约代理商  ¨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重新确认一次。

2、乙方有权在上述授权地区内以“¨美国Kensington产品             地区特约代理商 ¨美国Kensington产品             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美国Kensington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n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美国Kensington产品为:¨笔记本防盗锁;¨鼠标/轨迹球系列;¨电脑包系列;¨视保屏劳保系列;¨移动外设系列¨                                                               。(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代理产品,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

4、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美国Kensington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特约代理商资格。

7、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特约代理商投诉书》(附件2)。

二、           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2、甲方负责产品的华东区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3、甲方按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4、甲方按广告宣传支持办法的约定(详见第三部分)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支持;(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5、甲方按市场保护条件的约定(详见第三部分)为乙方提供市场保护;(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经销甲方美国Kensington产品以外的其他竞争性产品,否则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2、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产品的有关信息,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代理商的地位确定后才可能获得系统的价格体系)。乙方在宣传媒体上刊登的产品报价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报价;乙方对直接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按乙方违反规定价格的差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           经营指标、代理级别、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首次授权乙方为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时(每年确认一次不包括在内),乙方必须至少订购甲方授权代理的Kensington的一定定货量(见四条4款),乙方方可成为甲方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享受地区特约代理价或总代理价及本协议规定的有关权益。

2、乙方在其授权期限内,在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至少订购新产品样品一个,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没有订购新产品样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型号新产品地区代理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代理商代理销售该型号新产品。

3、地区总代理商在协议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年销售任务为                万元(经双方讨论后确定)人民币。根据甲方市场销售计划,该销售任务按月划分进行考核,月销售任务额详见附见。

4、乙方在销售考察期限内如达到预定销售额,经证实后,甲方将颁发地区代理商/特约代理商认证书,并同时提供Kensington代理商/经销商手册。

5、甲方按如下条件为地区总代理商提供市场保护及广告宣传支持:

市场保护:

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设立其它代理商和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地区以前设立的授权

特约经销商划归乙方进行业务管理或其进货销售量计为乙方完成的任务额;甲方

在授权地区不再直接供货销售(含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甲方将授权地区客户信

息转交乙方处理。

市场保护条件授权的总代理商每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额达不到月任务额的60%

时;或连续二个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量达不到二个月总计任务量的80%时,甲方

有权保留取消乙方总代理商资格、降至特约经销商资格的权利。

广告宣传支持:

ü  乙方如举办与甲方美国Kensington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ü  甲方按乙方进货总额的2%为乙方提供宣传基金额度,此宣传基金额度用以补助乙方在所辖地区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按甲乙双方配比投入的原则使用,甲乙双方配比比例为1:1,即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乙方必须以不低于同等金额的广告宣传费投入广告宣传。

ü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配比所作的广告中必须标明“Kensington产品××地区特约代理商”字样(地区总代理商可标明“Kensington产品××地区总代理”)。其广告宣传样稿必须首先提交(传真)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ü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报销其宣传费用时,须出具:完整的广告宣传样本;乙方与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合同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ü  若乙方报销手续齐全,甲方将在接到报销手续后壹月内负责报销完毕,按乙方进货款2%比例将款项汇至乙方或者抵消下次定货时的相等金额货款(代理商可自行选择),。若乙方向甲方报销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乙方所有广告宣传基金使用额度。

ü  甲方同时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海报及灯箱的制作宣传支持。

6、甲方按发给乙方的价格体系及其条款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为乙方提供新价格体系执行日期前一个月内进货的价格保护,即:新价格体系执行日前一个月内乙方进货的价格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

7、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代理价、总代理价的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           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订货时需按要求逐项填写订货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

2、甲方确认订货单,并签字、盖章后传真给乙方。

3、特约代理商订货需支付甲方全额货款,货款转到甲方帐号后甲方发货。

4、地区总代理商每次最小定货额为捌仟元(RMB8000.00);对于特约代理商无最小定货额要求,但是定货量达到伍仟元的,则免费送货。对于我们的代理商,第一次定货时每一个样品可享受代理价格的八折。地区总代理每次定货量超过壹万伍仟元(RMB15000.00),特约代理商超过壹万元(RMB10000.00),将分别享受货值总额3%的现金折扣。

5、运输方式及运费:甲方负责铁路或汽车运输的运费、运输保险费。乙方如指定其它运输方式(如航空、EMS等),其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6、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装箱单、用户手册的有关说明对产品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壹周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五、           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续签。

4、《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美国Kensington产品特约代理商订货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    方: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748弄1号湖南大厦   地    址:

1206室  

邮    编:    200060                       邮    编:

电    话:(021)52560718                   电    话:

传    真:(021)52560720                   传    真: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普陀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076431-4122174448                帐    号:

税    号: 310229 740 290 082                税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Kensington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

附件2:

TO: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章炎 先生

FAX:(021)52560720   TEL:(021)52560719

E-mail:zane.zhang@51notebook.com

From:

FAX:                 TEL:

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美国Kensington产品代理商投诉书

年    月    日

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Kensington产品特约代理商订货单(代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定货单位(乙方):

收货地址:                                    邮编:

收货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美国Kensington产品:(单位:人民币元)

订货条件:

1、付款期限:以上货款乙方需全额支付甲方,货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供货。

2、其它事项按甲乙双方所签《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美国Kensington产品地区特约代理商协议》约定执行。

3、本订货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单位:上海贝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订货单位: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第二篇:品牌的区域代理协议范本

品牌区域代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A&M品牌系列产品的湖南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A&M品牌系列产品,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A&M”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地区的(总\分)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承揽团体工作服,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及相关的品牌宣传品、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A&M”品牌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A&M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A&M品牌的。

E.泄露A&M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甲方在收回代理权后,乙方除B点所述外的一切有关经济情况和责任全部自负。如B点所述状况发生,甲方对乙方所库存的货品的 % 以原代理批发价收回(乙方定制产品,甲方处理批发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 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 万元、开设专卖店( 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

业零售 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 %,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完成年度指标后,甲方同意对完成零售指标的代理业绩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奖金,奖励给乙方,奖励在年度核算后兑付,同时乙方预留奖金中的 %作为第二年度的代理货款,如乙方违约,甲方扣没此预留费用。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未完成销售指标及其它违约情况等,都不得享受年度奖励奖金。

奖励比例如下: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以此类推,每增加 万元的销售,奖励系数将增加 个百分点,但最高奖励比例为 %。

9、乙方以买断方式代理销售,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10、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11、销售产品的换货:允许部分产品拆套销售,遇断码,号型不全不齐,甲方负责以确定的日期调换(一般确定在农历12月30日、公历4月30日前,两次调换),但甲方处理批发的产品、乙方定制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甲方允许乙方按到款额(汇至甲方的货款)10%的比例进行隔季产品换货。销售中如发现产品确属甲方特殊生产制作原因的,不列入换货率之中,甲方当予调换。

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2、甲方提供乙方的广告费用,按乙方汇甲方货款的 %比例支援(考虑乙方市场开拓,甲方亦可考虑提前投入广告宣传,但费用计入乙方的广告费总额内)。广告投入前,乙方须提前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与#5@p一起供甲方备案。

13、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6、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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