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协议书 改

房屋及资产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以下简称甲方):南郑县汉山镇人民政府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南郑县住建局

鉴于住建局下属单位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将位于汉山路原县环卫站办公场所全部整体移交给住建局下属单位南郑县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使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办公场所位于汉山路以北,建设巷以东,县建筑设计院和县物价局以西,土地面积 ㎡,二层办公楼一栋,计16间,建筑面积 ㎡,车库四间,建筑面积248㎡,小房5间,建筑面积 ㎡,整体移交给住建局局属单位市政处使用和管理(具体方位附图)。

二、甲方应在移交前腾空、清理办公室及院内人员和物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三、甲方应督促原环卫站缴清其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服务费。

四、乙方接收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改造、粉饰、装修。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交县国资局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第二篇:模具移交协议书

模具移交协议

甲方:(英属萨模亚)Right View Ltd.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移交模具给乙方作生产之用,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上述模具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替甲方进行注/压塑加工生产成品或半成品供出口。乙方接受模具后必须负责妥为保存,如有遗失或破坏者,需照价赔偿。如模具需予修理或更改,必须先经甲方书面确认。

二、授权加工生产数量以甲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基准。

三、模具存放之地点位置,必须清楚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派人员检查,如模具由乙方公司外发给其他第三方生产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必须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书,注明此模具属于甲方,而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模具而无须理会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债务或责任事项。

四、未经甲方授权,不可私自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模具,或将由甲方模具生产、加工制品供应予其它单位或人士,否则甲方将追讨一切的经济损失及保留诉讼权利。

五、未经甲方通知或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可将甲方所属模具随意修改。

六、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调动或收回上列模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还模具,否则甲方将追讨一切的经济损失及保留诉讼的权利(逾期交还每日支付壹万元占用费)。

七、乙方随意修改或损坏模具或不归还模具,除照价赔偿给甲方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附件:1. 甲方模具清单

      2. 乙方接收模具的收据。

甲方移交给乙方作生产之用的模具如下:

               

 合共   六  套

甲方:佛山高飞电子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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