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逸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大同朗逸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驾游活动(费用AA),丰富大同朗逸车友会会员的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大同朗逸车友会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网络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热心车友的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是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自驾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的组织者和其他人员。

三、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所有自驾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五、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

六、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所有参加活动者签名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七、其它约定

行车约定:

1)不得超越领航车(头车),不得落后于垫后车(尾车)。(两不)

2)要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通常3米左右车距);要在前车同意后才能换位;要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灯信号。(三要)

3)通过收费站或路口,领航车应减低车速或临时停车等候车队。

4)油箱过半,应向领航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时间,减少加油次数。

5)各车均有责任提醒领航车以合理的速度行车。

6、电台的使用约定

1)电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若使用不当也会成为安全隐患。

2)电台应妥善安装和使用,以不影响驾驶操作为原则。

3)行驶途中,电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

4)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

5)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电台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领航车和垫后车的通讯。

6)列队行车时,领航车发现与垫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7)电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7、停车约定

1)领航车根据需要,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2)个别车辆需短暂性停车,应通知领航车,垫后车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领航车的通话。

3)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8、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1)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同时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2)如有车掉队,由垫后车负责找回,并及时通知领航车控制车队车速慢行等候。

3)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则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抑或是留下陪伴的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5)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无关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9、免责声明:旅游及户外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活动组织者有尽力保障参与者安全的义务,但没有必然的责任。驾驶或乘坐汽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人员应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活动组织者和参加人员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

本次活动的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字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次活动由               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以上全部内容才能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签名:

*所有参加活动者在出发前签定本协议。

*组织和参与自驾游活动的必须认真阅读本协议(签字后视为认真阅读)。

 

第二篇:自驾游安全协议

周周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1、本次自驾游为自发性非赢利AA制游览活动,请各参加人员充分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从而慎重选择是否参加本次活动。

2、请参加活动人员尽量自行驾车前往,如果确需要搭别人的车前往,则自行联系搭车对象,并与车主按人头平均分摊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及停车费等费用。搭车是自愿自由组合的非盈利行为,车主只提供搭载服务,不承担搭车人行驶途中的人身安全及经济责任,请搭车者自己考虑搭车风险并慎重选择搭车。行车途中的开销(油费、路桥费、罚款等),由各车自行承担。自办保险、车险(如招搭乘人员,建议保“乘客座位责任险”20万以上)。搭乘人员应投保旅游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3、车辆行驶过程中请所有驾车人员注意安全,服从团队统一协调,行车协调员由大家商议产生。各成员车主负责管理本车乘员。

4、本次自驾车旅游为大家自发共同组织、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活动,活动期间各参加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后果,凡参加者均被认为确知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5、行车约定:

1)、不得超越领路车(头车),不得落后于垫后车(尾车)。(两不)

2)、要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通常3秒左右车距);要在前车同意后才能换位;要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灯信号。(三要)

3)、通过收费站或路口,领路车应减低车速或临时停车等候车队。

4)、油箱过半,应向领路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时间,减少加油次数。

5)、各车均有责任提醒领路车以合理的速度行车。

6、电台的使用约定

1)、电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若使用不当也会成为安全隐患。

2)、电台应妥善安装和使用,以不影响驾驶操作为原则。

3)、行驶途中,电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

4)、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

5)、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电台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领路车和垫后车的通讯。

6)、列队行车时,领路车发现与垫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7)、电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7、停车约定

1)、领路车根据需要,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2)、个别车辆需短暂性停车,应通知领路车,垫后车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领路车的通话。

3)、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8、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1)、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同时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2)、如有车掉队,由垫后车负责找回,并及时通知领路车控制车队车速慢行等候。

3)、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则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抑或是留下陪伴的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5)、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无关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9、免责声明:

旅游及户外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活动组织者有尽力保障参与者安全的义务,但没有必然的责任。驾驶或乘坐汽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人员应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活动组织者和参加人员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字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次活动由 浙江在线·浙江汽车网 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以上全部内容才能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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