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模板

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AR--20080120

供方: 咸阳安润橡塑有限公司 需方: 联系人: 王卫东 联系人: 电话(传真):133xxxxxxxx 029-83188695 电话(传真):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充分磋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项目名称、型号、单价、数量、金额:

供货合同模板

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时间: 2、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 正街70号招商局地下停车场);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供方企业技术要求生产制造,同时供方保证按需方提出的协议供货质量保证承诺条款履行合同。

四、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时间: 供方安装完毕后; 2、验收方式: 供需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共同验收; 4、提出异议期限:安装完毕后一周内;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供方提供安装所需的附件,安装工具由供方自行解决;

六、售后服务、保修期:按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配件责任规定》提供产品三包;供方对产品免费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式、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供方合同金额 30% ,即 元,供方安装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需方在 七 天内结清余款。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1 %(最高不超过5%)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联,供方、需方各执一联,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咸阳安润橡塑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工业园

联系人: 联系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9-8318869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咸阳渭阳西路支行 帐号: 帐号:610xxxxxxxxxxxx1416

合同签订日期:二00八年元月廿十日

 

第二篇:木方模板供货合同

木方模板供货合同

甲方:湖南高岭建设集团 项目部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木方模板供货合同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本合同签定时现行国家标准。质量三包。

1、木方:保证断面尺寸按规格足尺,无边材、次材、无弯曲材,且按甲方要求定尺长。

2、竹胶板:保证其层数在九层以上,酚醛胶,内无次材,保证断面厚度按规格足尺且厚薄必须一致;竹胶板周转六次不分层。

三、交货地点: ,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四、运输费用负担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单价中包括装卸车费、交通及其它所有费用)。且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所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分别按上述木方、竹胶板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乙方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签收员签收认可的数量且有财务会计确认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数量依据(但施工完工后所剩且未动用的木方、竹胶板数量不得作为结算数量依据,由乙方负责自行运回,甲方不

承担任何费用)。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但必须结合业主的付款情况),并按《批量材料付款程序》付款(附后)。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十二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不良因素的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的要求第一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一旦被甲方发现,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此款项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与供货木方、竹胶板质量不符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材料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若竹胶板达不到六次周转而分层裂开,甲方将扣除其竹胶板总货款的40%,或拒付其全部货款剩余金额。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合同生效期限:自合同签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当日所送木方、竹胶板全部送货单(红联)必须于第二天下午五点之前交甲方财务会计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完工通知停送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项目部、财务各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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