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司机聘用协议

协 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司机,驾驶C照机动车。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对车辆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为车辆使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车辆的使用、安全及保养。

为明确责任、控制费用,特签订本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乙方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400/月,每月10号领取上月工资(所有津贴均已含在基本工资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早上7点30分上班,晚上下班不定时,一般在18点以后下班;节假日按公司规定休息。

3. 每月通讯费报销额度为50元/月,午餐报销标准为10元/餐(单独驾驶)。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 车辆的使用保管。

① 乙方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每日对车打扫清洁卫生(下雨天除外),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安好,消除安全隐患。

② 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主动协助对方、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并在维修车辆前写书面说明。

③ 乙方应严格遵守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

④ 乙方若因闯红灯、酒后驾驶、超速、无证驾驶造成责任事故,相关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⑤ 除④条件以外的违章造成的经济处罚,每月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部分(含200元)由乙方支付(从工资中扣除),罚款金额超出200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6. 未经公司批准,乙方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更不得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使用。如因此造成的各种问题均有乙方负担。

7. 签订本协议,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司机聘用协议

位司机聘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乙方(应聘人)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技 术 等 级

现 住 址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方 式

聘用合同书

根据《宝塔区党政群机关车辆驾驶员聘用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与 (受聘人,以下称乙方)经平等协商,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聘期为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年 月 日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岗位,从事 工作。

三、聘期待遇

1、聘期执行月薪制,基础月薪 元,由用人单位月底发放;地域补助、聘龄补助以及奖励等待遇按延区人劳发(20XX)第11号文件执行。

2、差费参照现行机关司机人员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筹集。

3、乙方在聘期内享受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按月薪额由甲方承担22%,乙方承担3%;失业保险费每人每月按月薪额由甲方承担2.5%,乙方承担1%;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按月薪额由甲方承担7%,乙方承担2%,工伤保险费按月薪的0.6%缴纳、生育保险按月薪的1%缴纳由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甲方承担部分由甲方缴纳,乙方承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一并由甲方分别缴入相应的经办机构。聘期内五项基金由甲方专人负责按时足额缴纳,出现资金缺口由甲方暂时垫付。

4、聘期内,乙方按规定享受降温费、福利费、取暖费。

5、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或非因公负伤以及探亲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的档案交(转)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7、乙方不列入全区事业编制管理。

四、工作约定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有单位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必须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开赌气车,不准擅自借出车辆,不准交给无照人驾驶。

4、乙方若有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理。

5、乙方必须在固定的驾驶员岗位工作,不得调整到其他岗位。

6、乙方因身体、年龄等原因,影响到驾驶员工作时,甲方不得强行要求工作,乙方也不得勉强工作。

7、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负责做好对乙方的考核。

五、聘期管理

1、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先行停发乙方工资,并停止执行其它各项待遇,报

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解聘,终止合同:

(1)不履行聘用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经常私自驾车外出,或利用车辆从事营利活动的;酗酒、赌博、滋事造成一定影响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顶撞辱骂领导,扰乱甲方工作秩序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

(5)有意挑拨他人,煽动、闹事的。

(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工作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

(7)病、事假累计达两个月,或连续旷工十天、全年累计旷工二十天者

(8)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者。

2、辞聘。乙方因家庭搬迁、随亲调动、因婚迁出、另择它业等原因,不能

履行合同至期满时,可以向甲方提出辞聘,但应该提前60天前递交书面辞聘申请,在甲方

批准乙方辞聘前,乙方应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经甲方批准,方能辞职离岗。

3、聘用期满、被批准辞聘、解聘或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对中途辞、解聘或合同期满不在续聘的,要及时出具辞、解聘证明信,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合同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5、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乙方违约给单位工作带来损失和影响,除被解聘外,情节严重者,另行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修订(补充)合同条款解决争议问题,达不成调解意见时,可以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区仲裁办鉴证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人事档案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八、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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