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销售合作协议-个人2

委托销售合作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开拓业务,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生产研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

系,甲方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 委托代理事项

代理销售甲方生产产品(产品范围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代理区域

乙方只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境内进行销售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区域外进行销售,亦不得在该区域内销售甲方之外的同类产品(产品范围同上)。

第四条 销售价格

乙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应当不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产品价格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委托费用

乙方为了销售所产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关等)已经包含在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销售分成内,甲方不再另行给付。甲方可酌情预借给乙方一定数额的宣传促销费用,该等预借之宣传促销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之销售收入分成中进行抵扣。

第六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只作销售产品使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品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明;

2、 提供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详见附件二);

3、 可以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产品购销合同书、收款;

4、 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5、 并指派专人负责产品购销合同书的签章;

6、 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7、 有权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区域内委托其他人代理销售同一产品;

8、 甲方可酌情按月预借给乙方一定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宣传促销费用,

该等预借之宣传促销费用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之销售收入分成中进行抵扣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及营销实 施计划给甲方审定,经甲方同意,在10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乙方应该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营销实施计划,确保甲方能及时掌握市场动向,调整经营思路,开发新产品;

4、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特殊情况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6、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7、应当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书,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

8、乙方应该谨慎代理委托事项,充分了解合同第三方(客户)的市场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如果甲方在3个月内不能回收应收货款,视为乙方对该委托事项存在过错,乙方应当赔偿相同的应收货款额及甲方因追索该赔偿所产生的包括律师代理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追偿上述货款;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销售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货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

10、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

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11、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3、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在2日内将甲方材料交还给甲方。

第九条 代理销售分成(包含委托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乙方分成=

第十条 代理销售分成结算方式

当甲方每次收到所签产品购销合同书货款并抵扣完毕乙方预借乙方之宣传促销费用后20日内,甲方将乙方之代理销售分成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

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第三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不得私收货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货款、定金以及其它

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权,乙方除退还私收款、挪用款外并承担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3、 乙方如不能按约履行第七条确定义务,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人民

币 万元。

第十二条

委托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有续签意愿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重新签订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范围及价格;

附件二: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附件三:销售计划

 

第二篇:销售 合同(2)

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销售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一、采购货物清单

□普票

销售合同2

备注:甲方需要的#5@p: □增票 二、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 2.选择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金额)。

①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金额),购货方需出具盖有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② 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凭供方合同全额#5@p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金额)

③ 选择结算方式:(在选定的方式□打√号,如未打任何√号,以(2)的结算方式为准。(1)□现金; (2)

□支票; (3)□电汇; (4)□其他; 三、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四、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

1.供方保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规格交付所有货物,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 外形、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等)。

3.主要产品交货验收时必然出具原厂商供货证明(原件),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技术支持。 五、运费及保险费承担方:□甲方; □乙方;

六、货物验收:需方在收到上述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完整。超出三个工作日验货期未报损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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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视为产品验收合格,需方自负后果,供方对货品不承担换退货责任;有保质期的除外。

七、售后服务:供方产品应符合产品所提供的服务及应用技术要求,产品非人为损伤,从到货之日起,提供_年免费保修。保修期过后提供维修服务,并按照厂家标准收取更换零件成本费用,不收任何手续费和运费。

八、如其中部份货品出现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厂家、运输、自然等)而导致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如期交货,供需双方同意按可交货品的实际成交金额执行本合同,供方应将可交付货品如期交付,需方应按供方实际成交货品的金额如期结帐。 九、违约责任

1、供方如果未在规定日期交货,每拖延一天将按照未交货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未交货物金额的5%;

2.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5 %违约金。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货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供方的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的费用。

3.需方逾期付款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合同生效后,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_ 种方式处理:

1.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双方如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有关任何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甲方(章):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乙方(章):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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