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协议

临时用工协议

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工人)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本

协议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协议,并办理签订手续。

二、 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承担临时工作任务。在协议期内甲方因调整工

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

每月 元,标准工时为21.75天。乙方不享受奖金及其它福利。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方不为招用的临时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

(二)乙方在劳动期间应严格遵守劳动制度,注意劳动安全,因工作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伤

害,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补助。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三)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劳动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一)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可以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

(二)协议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

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3)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两个月仍不能复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五)乙方在协议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甲方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申请辞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

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协议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协议,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协议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协议期内辞退乙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乙方一个月工资。

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经济赔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自鉴证之日起生效,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 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临时用工协议1

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重庆华安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因工作需要, 甲方聘用乙方参与甲方承接的富士康重庆科技园二期工程A09厂房安装工程项目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聘用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程结束止。

二、工资待遇:

1、参与配合项目或班组辅助工作的,以工作日为单位,实行计时工资,具体标准由乙方与项目部或班组协商确定;

2、参与项目、班组劳务分包施工的,以与所在工程项目部或班组达成的承包协议为准,按劳分配;

3. 工资待遇包括了福利性补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所得税。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协助项目部为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协调解决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2、协调分公司或项目部确保乙方按劳取酬;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项目部任务完成情况,随时采取措施续

用、调整或辞退乙方。

四、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调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国家质量、安全、消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质量、安全、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纪,不违法,自觉接受项目部、班组和质安等人员的管理;

3、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能够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高空等特种作业的合格劳动者,提供个人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作内容结束后自然失效。

甲方:重庆华安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等 人 代表: (乙方受聘人员名单附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工人员名单

临时用工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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