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协议书(模板)

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XXX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_______产业,重点保护乙方在凯里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利益。受XXX政府和招商引资局诚挚邀请,经过乙方对甲方投资环境实地考察,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现就乙方在XXX投资建设年产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投资人:

(三)项目规模: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共分____期,一期投资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____万元。(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四)生产能力:设计年产_______,一期年产________

(五)税金和就业: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____亿元,年利润____万元,年缴税金___万元。项目投产后,可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

(六)项目建设期:项目预计从___年___月开工建设,于___年___月竣工, ____年___月投产。

(七)建设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经营期限: _____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一)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____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图为准)作为建设和生产的场地,土地底价为____万元/亩,土地性质为____(工业或第三产业)用地。

(二)项目建设用地位置:位于XXX_______(填位置),东临____、南临____、西临____、北临____(四抵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项目建设用地期限:自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XXX投资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省相关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XXX州人民政府及XXX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政策。

(二)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三)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建设协调等与地方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接工作,在乙方施工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开工建设,边建设边申报,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产。

(四)负责办理征地补偿、民居搬迁、安置等工作。

(五)负责将水、电(动力电)、路端口接抵乙方项目建设场地红线,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六)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甲方将对乙方实施重点招商引资保护计划,政府下属各有关职能单位进入工厂检查工作时,必须有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前往,否则可以不予接待。

(七)在乙方建设及投产经营期间,派专人实行限时跟踪服务。

(八)为了支持企业,使企业良性发展,保护地方企业利益,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至第___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XXX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需报XXX建设局批准。

(二)乙方需保证在___年___月完成资本注册,并在___年___月投入___万元到公司帐户,剩余款项按约定日期一次或是分期投入,确保资金投入渠道畅通,项目生产按期投入运行。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

(五)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六)服从甲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七)乙方生产的产品须以当地注册公司的名义出口或销售。

(八)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和本协议约定达到预期目标,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该宗地地面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五、乙方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如乙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XXX人民政府批准“两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XXX府办发【2008】34号)第八条“对年纳税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增值税的15%部分),从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第一年度50%,第二年度40%,第三年度3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规定执行。

(二)如乙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XXX州人民政府批准“两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XXX府办发【2008】34号)第九条“对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增值税的15%部分),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第一年度60%,第二年度50%,第三年度4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规定执行。

六.法律条款:

(一)本合同后附《XXX招商引资局、XXX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XXX管委会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协议内容乙方不得对外宣讲。

(三)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协议内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招商引资中介协议书

招商引资中介协议书

(建议稿)

甲方: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和振兴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经济繁荣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及此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客观情况。

第二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及准确性。

2.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2.3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泄露。

2.4 甲方负责乙方有关项目考察费用,并按协议书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3.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3.2 乙方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3 乙方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3.4 安排有意向企业到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支付

4.1 甲方将资料按乙方要求备齐,并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将甲方资料完善建档、立项,并有针对性的提供给有意投资方。若取得投资商初审通过,符合投资意向,并成功促成甲方和投资商初次洽谈,根据乙方前期所作的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等咨询服务,乙方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此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4.2 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乙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3 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引进资金到位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该服务费金额按照此合作项目实际引进到位资金的 %比例计算。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1‰的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乙方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可予以中止履行,并自动延长,延长的事件与该中止期限相等。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发生事件的有效书面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尽量减轻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消极后果。

7.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进行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并保证协议他方不会由于乙方违反其承诺、声明或保证的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应负责向对方进行赔偿。

8.2 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各类批文、权证、函件、纪要等,甲乙双方均视为合法有效。若上述批文、权证等造成法律纠纷,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协议权利的终止

在本协议签署后,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其应承担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或者终止对方依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各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守本协议约定事项。

10.2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依照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在贵阳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0.3 本协议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除非该争议涉及到本协议根本目的的实现,在协商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生效和其他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局

甲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根据协议中第四条·第三款,如果甲方与资方成功签订了投资协议,甲方将按照具体项目实际引进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即:

中介服务费=甲方实际引进到位资金×预定比例

以在谈康师傅项目为例,实际引进到位资金11500万美元,按照不同预定比例换算,支付给乙方的中介服务费为:

招商引资中介协议书

请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