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房协议书

门面租房协议书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南丹县民行北路87号一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门面房使用,房租为每月人民币陆佰元整及租期内甲、乙双方过使用的水电费两部分组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费部门上交)。

二、房屋租期暂定 年,日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日为止,必须按季度付清租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费部门上交,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收费#5@p。

三、房屋租金分为租费人民币陆佰元整及房屋出租期内甲、乙双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货部门上交)。

四、房屋使用保证金

1.交付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元人民币|)。

2.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房租期满后,签订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样,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因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并另支付违约金伍佰元给乙方。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协议,否则乙方另要支付违约金伍佰元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有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组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金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及房屋内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双方协议

商定。

2.在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方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作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下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壹式两份,每份肆页,甲乙各方执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即日生效

 

第二篇: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房间,面积 平米,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月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年,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

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 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转租、转让

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5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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