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电力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同编号:

工程名称:铜仁侨泰嘉逸花苑

施工单位:四川才华九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签 订日 期: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

合同签订地:铜仁侨泰嘉逸花苑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铜仁侨泰嘉逸花苑

承包方(乙方):四川才华九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铜仁侨泰嘉逸花苑室外电安装工程

1.2工程总投资:1730000.00元(壹佰柒拾叁万元整)   

1.3工程地点:铜仁侨泰嘉逸花苑

1.4工程内容:搭火端至各单元集中表箱(电缆、电缆管、设备、安装及验收)

1.5工程内容不包括:土建部分

第二条:工程工期

2.1工程合同工期:45个工作日。

2.2工程开工日期:甲方预付款到乙方账内日期起。

2.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书面重新确定本工程的工期:

2.3.1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影响工程进度。

2.3.2甲方负责的土建工程未按乙方要求进度完成。

2.3.3甲方随工代表延误办理检验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2.3.4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2.3.5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3.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合同总价

3.1根据设计的建设工程费用,乙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取费项目见本工程《预(决)算书》。

3.2根据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元整

3.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总价可作相应调整,核实办理追加或追减。

3.3.1设计变更,以甲方部门出具的通知单为准,按实际进行调整。

3.3.2国家强制性政策调整。

第四条:设备、材料供应

4.1本工程所需主材和设备由乙方按施工图设计采购,具体清单见附件[预(决)算书],并由乙方自行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点。

4.2辅材由乙方组织供应,具体清单见附件[预(决)算书]。

4.3所有产品的质量或等级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并达到国家标准。

4.4本工程所需主材如因供应部门提供的材料规格品种不全,需进行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并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使用,产生的加工费用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检查验收

5.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由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2甲方组织的随工检验均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验均以部颁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为依据。

5.3乙方在工程过程,甲方配合并派出随工代表(或供电主管部门)对隐蔽工程和施工工艺进行随工检验,合格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查,随工验收应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可检查随工签证。

5.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竣工技术文件一式三份;甲方即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返工时限,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工时间。

5.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线路保修为 壹拾贰个月,变压器,配电柜保修期为 壹拾贰 个月,乙方在此期间内对因施工或乙方提供的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修理。

5.6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通知书后,3小时内应作出答复,并根据修复工程量的大小,确定修复工期,报甲方出现大面积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认定),保修期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重新计算。

5.7保修期内,乙方超过壹拾贰小时不作出答复或超过 贰拾肆小时不能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职责

6.1甲方职责。

6.1.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开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6.1.2组织甲、乙双方和相关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并做好有关纪录送相关单位。

6.1.3派驻随工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变更引导起的有关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以及进行施工的有关协商工作。

6.1.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

6.2乙方职责

6.2.1开工前,向甲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经甲方认可后开工,若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各种规划、报建、赔偿等手续及技术外关系协调。

6.2.2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日内乙方组织进场施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保证等措施。

6.2.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有关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填报工程进度。

6.2.4工程方案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向随工人员反映,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书面形式),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

6.2.5因非乙方原因无法进行施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填报停工报告,经甲方单位批准后实施,重新开工前应上报复公审。

6.2.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防盗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7乙方向甲方领用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在施工中应厉行节约,完工后向甲方办理工程余料移交和所借物的归手续。

6.2.8保质按期完成合同工程量。

6.2.9乙方保护甲方在用设备的安全,若出现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并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赔偿。

6.2.10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份。

第七条: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

7.1工程款支付

7.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施工进度支付。

7.3工程总价¥1730000.00元。本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预付工程量总价的30 %,即¥519000.00元,作为采购设备甲方定金,工程预付款进乙方账户3日内开工。

7.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至合同款的 90% 给乙方,款到乙方账户再提交竣工资料和搭火送电,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办理结算,余额一次性付清。

7.5乙方于本合同签订3日内交付100000.00万元作为施工保证金给甲方.工程完工3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7.6甲方在付清乙方工程款之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风险责任

8.1因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等)而造成的损失(包括材料、设备和劳务的损失),乙方在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后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向甲方领用的材料及设备的损失除外,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该材料、设备已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的除外,因为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双方应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责任: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超过一天则按工程费的3‰向乙方交付逾期违约金.

9.2乙方责任: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电力工程验收规范要求时,应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成本增加和因工期延误导致甲方与他方合约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9.4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造成逾期完工的,还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甲方委派            为随工代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代表甲方随工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合格后及时办理随工检查签证及进行施工的有关协商工作。

10.2乙方派     ,为现场组织施工,与甲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办理竣工验收,处理遗留问题。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中的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6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二篇:10kV电网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供电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

(土建、电气安装)

施工发(承)包合同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承 包 单 位 :

签 订 日 期 :

城乡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和加强配网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合同签订 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____套。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进行承、发包双方施工技术交底及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二、 乙方

1、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构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送甲方。

3、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承担由本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工程期限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年 月 日开工,____年 月 日竣工。

二、开工前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申请书,经监理核准、甲方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在履约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维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的工期

四、乙方应在规定的工期期限前准备好工程结算资料,向甲方提出验收和结算申请。

第四条 工程前期工作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开挖报建、拆迁赔偿、青苗赔偿等。其中所发生的费用,经与有关受赔单位磋商后,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如需由乙方代支的,则由乙方交款后,由受赔单位出具有效凭据,待工程结算时,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乙方支付代支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给第三方。

二、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公司颁发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甲方委托监理公司派驻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会同甲方、监理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六条 设备、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1、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变压器、断路器、10千伏隔离开关、避雷器、10千伏熔断器、10千伏电流互感器、10千伏电容器组、计量装置(含电表、表箱、计量箱)、漏电开关等设备和导线(地线)、塔材、电杆、电缆及附件、绝缘子、标准金具、镀锌铁件、拉线、螺丝、底拉盘等材料。

2、乙方包工、包材料(除甲供设备、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如因设备、材料质量不良影响总体工程质量、进度或造成返工和损失,由供方(采购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施工费用:

1、施工费以公司审批的预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为施工费合同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万元_____________。

按此造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

2、 结算说明:

2.1本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价,工程结算以施工图预算加设计变更及符合规定的现场签证为依据,并按照中标下浮数 进行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价款,其中青苗赔偿不下浮。

2.2现场签证执行《工程签证补充管理办法》(结算〔2005〕792号)(见本合同附件

1)。

第八条 支付方式: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合同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办事处,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1、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队伍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预付款。

2、开工后,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派驻代表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按月按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并逐步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至80%工程总造价的进度款

3、在乙方完工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后,可申请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写需参照公司颁发的《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资料规范》执行;该工程在通过甲方一级竣工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预(结)算完成相关审定程序一个月内,一次性按审定造价结算。

4、结算时扣除数额为最终合同造价的5%作为保留金。工程保修期满后28天内,由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开具保留金支付证书,并将一份复印件送乙方。但乙方有任何未完工作,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有权拒开证书。甲方根据保留金支付证书最终付款。

第九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公司颁发相关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

记录。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保修条件、期限:

一、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土建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

三、在保修期内,如属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或施工方面等引起的使用质量,乙方应无偿及时给予修复。

四、乙方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或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移交时,工程保修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则保修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如主要工程材料的供应、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等,除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在乙方已履行合同要求的情况下,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

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工程上拖进度 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 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治安、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三、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工程总额的0.15%每日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一、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三、除签订本合同外双方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各___式 __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作为工程安全质量担保。凡在公司系统内从事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的施工单位必

须向建设单位缴纳5%施工款(按照5%施工款预算金额)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验收后28天内,则退还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五、合同附件还包括: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单位的综合单价报价书。

六、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七、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由承包商负责的全部土建和电气安装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线路安装工程为2年;

3、其它均为1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项目法人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签订保修书时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计划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特别的对于在运行中的设备上有工作任务时组织施工单位与运行部门进行密切的沟通和联系,确保运行设备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对乙方重大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交公司领导批准。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该重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

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保持现场环境整洁、采光充足、通风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漏、防粉尘、防触电、防窒息、防塌方、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和制定的防风防汛应急预案完善。进行重大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

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 工程发(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 ),乙方一次性缴纳5%施工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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