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转让协议书

宾馆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关系和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将大富豪宾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 大富豪宾馆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月租为 元。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宾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

三、大富豪宾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用品(详见清单)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甲方协助乙方跟丙方续约,如丙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影响或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出面解决。

四、租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继续经营和管理大富豪宾馆。在乙方经营期

间,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

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该协议签订前,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应

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

责。

六、转让费共计 ,包含签订合同日起至 年 月 日

房屋承租费用,付款方式如下:

该协议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定金五千元整。等乙方 日内将

转让费 整交付甲方,甲方应 日内搬离大富豪宾馆交予乙方经营,一

个月内将另付甲方剩余转让金 整。收取转让金以字据为证。如乙方违

约,大富豪宾馆还交还甲方经营,甲方违约应将转让费 整全额赔偿乙方。

七、甲方应交给乙方宾馆物品清单:

八、在合同期内房屋发生拆迁或改签丙方(房东)应赔偿乙方转让费50%-80%

损失。

九、乙方接手经营后,可对宾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签订后,甲乙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肆万元的违约金。

转让方(甲方)签字:

受让方(乙方)签字:

房 东(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宾馆转兑协议

宾馆转兑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舒馨阁宾馆转兑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新城水榭花都(东门)B区9—1/1011号厅的舒馨阁宾馆转让给乙方,经营面积为381.44平方米,由乙方持续性经营管理,经营期间为8年。

二、此宾馆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允许乙方使用其所有的宾馆相关经营执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卫生、公安许可经营等系列证件)和公章(包括税务章)。在转兑有效期内甲方需保证乙方经营证件齐全。

三、此宾馆原有的营业设备、物品(包括15台电视、10部电脑、14部空调、床铺等)归乙方所有。

四、此宾馆转让款按年度支付,第一年为40万元(包括房租费),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支付17万元(附带所有经营证件);交款日期为每年签订合同时的同月同日,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年度转让款,应当按解除合同、自动撤离处理。

五、双方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转租、转兑、出售,单方接触协议,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在本协议生效期内,乙方可转兑本协议所述宾馆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乙方应当在转兑协议签字确认时付清第一年转让款40万元,从付清第一年转让款时甲方应将宾馆交给乙方。

七、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拖欠水电费导致营业中断责任自负。

八、乙方接手前该宾馆所有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作为实际经营者借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进行营业活动必须遵纪守法,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