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协议

工程劳务协议

甲方(管理方):吉林省宏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吉林唐华农业集团标准化粮仓

1.2 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内蒙 四平

1.3 劳务方式:采用协议单价费用包干的方式,该费用包

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

1.4 工程内容及价格:合同总价暂定 元

元;附属工程另计价。(具体见《工程量清

单附表》)。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

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 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

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2.3 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

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在质2.4 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依据本合同9.2条规定执行。

三、工期

3.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

完工,总工期为 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

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3.2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管理方要求保证所有

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

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进场时应

向甲方提交用于本协议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及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

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发现有两次以上

(含两次)或其他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

乙方必须向管理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

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

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

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3.3.2 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

期延长时间。

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

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

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

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

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

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

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 乙方必须严格按管理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

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未达成协议时可由双方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双方确认依据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确定的工程量。

四、劳务费用

4.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4.2 本条第4.1项约定的劳务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

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根据核定量相应冲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

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委托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中介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

4.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

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6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 (不计息)。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5.1劳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

付进度款,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5.2经甲方、乙方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第六条6.2项约定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到 %,剩余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返修,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迟延返修的,相关责任参照第九条9.2项约定执行。

六、乙方工程量的确定

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报

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送,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

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经营科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2 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向甲方报送

书面结算报告,由甲方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双方确定的 第三方中介审价,审价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依据,本合同未约定单价的,本项目部有相

似分包单价的,按照相似分包单价执行,无相似分包单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单价。双方确认以审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价结果偏差率如不超过20%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审价结果偏差率超过20%的,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6.3 甲、乙双方依本条6.1—6.3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附件劳务单价核定应付乙方劳务费用,扣除下列税、费后的余额(如有),业主款项到位后,按5.1款执行。

6.3.1 甲方已付劳务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本合同第四条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6.3.2 核定劳务费总额 %的质量保证金;

6.3.3 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 %的税费;向甲方提供劳务费等税务#5@p,否则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代扣代交。

6.3.4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

七、设备、材料供应

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劳务费用单价表中已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

7.2 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严禁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合理节约,超耗材料由乙方承担。

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材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应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7.5 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8.1 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

。 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8.2 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3 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8.4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为10.2项指定人员,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未请假离开工地的,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7天仍未归队则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

3.4.2项执行。

8.5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8.6 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

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

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8.7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8.8 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9施工内容全面完成,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 日内返修,如乙方逾期完善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乙方逾期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九条9.2项约定执行。

九 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9.1 质量保修期为 月,自业主交工验收之日算起,

期限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9.2 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从乙方质量保修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支付义务)。

9.3 经建设单位交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乙方对交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全部返还质量保证金。

十、其他

10.1 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第5.1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 乙方指定现场代表为 ,现场代表的授权权限为本项中第 项:(合同中必填)

10.2.1现场施工管理及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

10.2.2单笔金额 万元的劳务费用或借支款项的领取; 10.2.3 施工材料及设备等领取和租赁;

10.2.4 施工材料及施工量制作和呈报;

10.2.5 接收相关工程往来函件书面通知;

10.2.6 现场协调指挥及生产计划安排;

10.2.7 劳务工工费分配。

10.3 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其授权权限为本项中第 项:

10.3.1 现场施工监管;

10.3.2 经济签证;

10.3.3 工程验收;

10.4 施工劳务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

位施工,如有分包迹象,被管理方发现,将清退出场,不予结算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5 施工劳务方在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

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

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6 违约责任

10.6.1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

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 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项目除可以限期

消缺以外,甲方仅支付乙方施工合格部分的劳务费,不合格部分

不予计量,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0.6.2 任何一方非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协议

的,应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

10.6.3 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

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或

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

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

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

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确定工程量(任何一

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确定 第三方中介确定工程量,审价费用按6.2款执行。

10.6.4 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

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

10.8 不可抗力

10.8.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

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

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

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

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

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0.8.2 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如工程未投保相应保险的,

10.8.3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已施工内容的返修或重做的损失(如工程投保相应保险的,损失指超过相关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以外的损失),甲、乙双方就上述损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10.9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10.10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协议正文至此)

附件:工程量清单附表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附委托代理书)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第二篇: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协议

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邢台致达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承包责任:

1.1乙方工作岗位:□水、□木、□油、□电、□瓦、□其它工种:

1.2劳务价格:○/工;○/一个完整工程量:

1.3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

总工期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结算:

2.1根据客户签订的工程验收记录单,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若乙方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安全,避免干扰等原

因需采取技术上的措施而提出局部变更设计,需得到甲方有关人员的的批准方可施工;

2.3付款方式:○根据客户签订竣工验收单,在3日内,甲方予以结算;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予以结算:即前期按实际工程量的1/3予以结算,

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再结算剩余部分;

2.4发生下列情况的任何一项,甲方将不予办理或延期办理结算:

⑴不能按期完工;⑵工程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要求;⑶在施工现场不服从甲方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3.1按照实际情况提供施工图纸,负责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

3.2甲方委派相关人员(甲方代表)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

查及管理,现场负责人:

3.3甲方委派相关人员对工程各阶段验收:现场交底、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验收等,并

负责组织填写各种单据;

3.4按约定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3.5相应施工材料的提供;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4.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乙方自己

支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及质量,严格执行;随时接受甲方的各项检查及验收,并

提供便利条件,按甲方要求施工、返工、修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3乙方若发生打架斗殴等影响甲方形象的所有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资或解除双

方的合作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规定施工,服从甲方的各项指令;所作工

序完工后,应及时报请甲方组织验收,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5施工中负有与同一工程其他施工人员相互配合之义务;

4.6□现场负责人(其他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完成甲方交代的各项工作:工人管理、现场

负责、各阶段验收,材料采购与供应等,在此期间若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奖惩措施:

5.1若乙方表现突出或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可晋升为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并给予适

1

当的经济奖励,并在下一个工程项目中优先考虑乙方施工;

5.2合同生效后,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

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终止:日至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2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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