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转让协议书

网吧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以人民币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位于 网吧。

第二条 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所有执照、机器、桌椅、空调、风扇及其他杂物。

第三条 网吧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第五条 转让网吧后,网吧发生得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网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承诺“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七条 甲方承诺“乙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网吧变更书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

同意筹建(变更)通知书

( )号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关管理规定,经我局初审,同意筹建。请申请人筹建完成后持本意见书到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文件,然后交我局审核。

原单位名称:胜龙网吧

现单位名称:胜龙网吧

原经营地址:泊头市胜利东路

现经营地址:泊头市建设大街

原法定代表人:张义胜

(或负责人)

现法定代表人:缴明选

(或负责人)

原企业组织形式:

现企业组织形式:

原注册资本:

现注册资本:

原计算机台数:40台

现计算机台数:70台

20xx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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