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范本

定金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第二篇:定金合同范本

房屋代码:

《 》定金合同

(供商品房预定时使用)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 预购方 ): 联系电话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定[ ]商品房事宜,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定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书号:),

并经 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年 月 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定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乙方预

定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作为甲、

乙方双方当事人定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定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

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

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销售代理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定金合同

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 ( 预购方 ):

证件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

鉴于:

甲、乙双方于 _ ___年_ __月_ _日就乙方预定 项目_ 号 室(下称“该房屋”)事宜签定了《 定金合同》(下称“《定金合同》”)。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向甲方预定该房屋未尽事宜,特定立本补充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乙方确认对所购房屋及其相邻关系、甲方在网上公示的及甲方售楼中心展示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定金合同》完成网上输入手续,并同意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按甲方在网上公示的及甲方售楼中心展示的《预售合同》条款签署购买该房屋的《预售合同》。

第二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一经选定付款方式,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

1、自有资金付款。(1)乙方在签定《预售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2)在签定《预售合同》后 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3)在签定《预售合同》后 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2、抵押贷款。(1)在签定《预售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2)在签定《预售合同》后 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3)在签定《预售合同》后 天内通过抵押贷款方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如果贷款单位审核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则乙方应当在签定《预售合同》后 天内以现金方式另行向甲方支付该差额部分的款项。

第三条 乙方须在《预售合同》签定之日,将乙方确认的《广兰丽园签约须知》中所列的签署借款合同以及办理抵押贷款(如有的话)和签署《预售合同》所需要的资料(以下合称“签约和贷款资料”)一次性备齐提交甲方。甲方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17点。若乙方未能在签定《预售合同》之日交齐全部且有效的签约和贷款资料的,乙方承诺在《预售合同》签署之日起3天内(含3天)补齐。《签约须知》系甲方为便利熟悉乙方购房手续所提供,如银行或其他部门对材料有特别要求的,则乙方应以该要求为准。

第四条 乙方须在定金合同签定之日起7天内(含第7天)至售楼中心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向贷款单位提出申请并签定抵押借款合同(如乙方需要贷款的)。若届时乙方未能按本条约定的期限按甲方在网上公示的及甲方在售楼中心展示的《预售合同》条款签署《预售合同》及借款合同(如乙方需要贷款的)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不经催告解除本补充协议和《定金合同》,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行出售他人并且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 乙方在签定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预售合同》条款,同意接受并且没有异议。乙方仅能以本补充协议和《定金合同》上确认的购房人实名购买,在付清全部房款和完成《预售合同》预告登记之前,乙方不得将认购房屋向第三人转让。

第六条 乙方在《定金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应准确、详尽,如变更联系地址或电话号码,须以挂号邮件的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定金合同》所列地址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的第三天,视为乙方已经收悉该书面通知。

第七条 甲方发布或提供的广告、楼书、样品、模型等仅供参考,该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小区布局等状况以双方签署的《预售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八条 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签定的《定金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两者如果存在冲突之处,则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补充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预售合同》签定并且生效之日,《定金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同时终止并失效。

第十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的销售代理单位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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