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书

婚前忠诚协议书

男方:黄宗科

女方:尹晓慧

为了增强责任感,为了促进恋爱关系融洽及双方家庭和睦,男、女双方在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必须忠诚于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婚外情(包括婚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网络虚拟)等对对方不忠,不能给对方情感带来极大伤害的行为。如单方违反任何一条规定,该方(过错)自愿放弃属于其夫妻共财产的份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共同财产及权归无过错方所有,由过错方一人承担、过错方并给予无过错方忠诚违约金,无过错方可选择,也有权选择,由过错方进行抚养,无论哪方面抚养。

二、男、女双方都认为上述约定是公平的; 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上协议经与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利诱等情况。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婚前协议书

       婚前协议书(样本)

兹因立约人、情投意合,爰订于     年   月    日在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 妻负担全部 _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妻负担。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新台币 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夫每月提供人民币   元供妻自由处分。妻每月提供人民币 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父姓(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新台币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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