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装修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遵循的法律、标准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国家、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

则,甲方和乙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暂估)价款:

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

本合同价款的方式为: (固定/可调),

乙方应缴纳自己所进行施工部分的税收及管理部门的其他收费.

三、 工期:

1、开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二00九年 月 日 开工;

竣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二00九年 月 日 竣工;

协议(暂估)总工期为: 天。

2、工期要求: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或超出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乙方承

担下列违约责任:

(1)总工期逾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百

分之十承担逾期违约金,并承担包括甲方因此遭受到发包人给予的处罚(含工程

赔偿款);

(2)节点工程逾期:若节点工期发生延误,每逾期一天按该节点工期内造价的

百分之 五 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按各节点进行考核,可累计扣罚。即使总工期按

期完成,对原节点的扣罚甲方亦不予补还。

四、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按照甲方所签订的总包合同相应质量条款履行。乙方必

须严格按【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施

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质量违约

金 万元,并无条件返修整改,一切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完工程成品的保护: 施工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由乙方按甲方或发包人要求负责保护,如出现损坏的必须立即修复,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合同总

金额的5%交纳。(不低于本合同造价的5%)

4、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

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方同发包人所约定的保修期执行,在保修期内出现质

量问题,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派人提供免费维修。

五、 甲乙双方的项目负责代表

1

1、甲方委派代表为,姓名: 职务:

2、乙方委派代表为,姓名: 职务:

上述各方项目负责代表人根据各方授予之职权按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

1、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由乙方负责供应,所用材料的品牌等级按甲方提供给发包人的小样标准执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原件等必须的手续,经甲方查验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甲方有权指定材料供应商和品牌。

2、乙方负责供应的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材料安全标准及材料环保标准,并提供相关部门检验报告等资料文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达不到相关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含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内约定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但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或修改,工程量变更的除外。

2、业主(或总承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所有款项)统一由甲方管理并进入甲方账户,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直接向业主(或总承包方)结算工程款或借款;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和业主(或总承包方)将工程款项划入到帐的情况, 按比例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以保证乙方工程正常进展( 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乙方不负责任)。

3、 第一次于乙方水电工人进场、电线铺设完毕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即_________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中期(即木工制作结束,在贴砖和刷乳胶漆前)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即___________元。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4、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退还。

八、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1)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2)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因安全防护、文明措施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用电规范,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

(4) 凡需电焊、气割的动火作业,必须申办好动火证,配备灭火器,有监护人,清理周围可燃物后方可施工。

(5) 在悬空交叉作业时,离地超过2米者,上层人员应带安全带,工地施工人员应带安全帽,帽带扣紧。

(6)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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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和设备

安全。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

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

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维护好

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故、事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如果属乙方违规操作,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每月按规定定期足额发放到每一工人手中,如出现工

人因工资问题闹事,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作为处罚,甲方将不再

与乙方结算支付工人工资后剩余的工程款。

4、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种“奖罚制度”。

5、 乙方在工地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大小便,上班须带胸卡,穿工作服。

6、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按进度施工,按期竣工,不得拖延工期,如发生质

量问题或拖延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竣工验收及结算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须在 3日内告知甲方 。由甲方通知业主进

行验收, 乙方予以无条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乙方原因的,乙方

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竣工验收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由甲方予以核定工程价款。

十、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后,可以和解或协商解决,但双方应该继续履行协议,

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发生争议期间,乙方不得采取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

施工、不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不利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双方对争议无法达成共识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解除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包括直

接发函、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的指令等)。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经返工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乙方与甲方相关人员如果发生行贿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对

乙方处以不低于工程总价 5 %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两 份,各执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

甲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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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装修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装修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遵循的法律、标准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国家、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

则,甲方和乙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暂估)价款:

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

本合同价款的方式为: (固定/可调),

乙方应缴纳自己所进行施工部分的税收及管理部门的其他收费.

三、 工期:

1、开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 开工;

竣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 竣工;

协议(暂估)总工期为: 天。

2、工期要求: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或超出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乙方承

担下列违约责任:

(1)总工期逾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百

分之十承担逾期违约金,并承担包括甲方因此遭受到发包人给予的处罚(含工程

赔偿款);

(2)节点工程逾期:若节点工期发生延误,每逾期一天按该节点工期内造价的

百分之 五 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按各节点进行考核,可累计扣罚。即使总工期按

期完成,对原节点的扣罚甲方亦不予补还。

四、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按照甲方所签订的总包合同相应质量条款履行。乙方必

须严格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施工,因乙方

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质量违约金 万元,并无条件返修整改,一切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完工程成品的保护: 施工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由乙方按甲方或发包人要求负责保护,如出现损坏的必须立即修复,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合同总

金额的5%交纳。(不低于本合同造价的5%)

4、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

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方同发包人所约定的保修期执行,在保修期内出现质

量问题,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派人提供免费维修。

五、 甲乙双方的项目负责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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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委派代表为,姓名: 职务:

2、乙方委派代表为,姓名: 职务:

上述各方项目负责代表人根据各方授予之职权按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

1、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由乙方负责供应,所用材料的品牌等级按甲方提供给发包人的小样标准执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原件等必须的手续,经甲方查验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甲方有权指定材料供应商和品牌。

2、乙方负责供应的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材料安全标准及材料环保标准,并提供相关部门检验报告等资料文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达不到相关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含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内约定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但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或修改,工程量变更的除外。

2、业主(或总承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所有款项)统一由甲方管理并进入甲方账户,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直接向业主(或总承包方)结算工程款或借款;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和业主(或总承包方)将工程款项划入到帐的情况, 按比例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以保证乙方工程正常进展( 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乙方不负责任)。

3、 第一次于乙方水电工人进场、电线铺设完毕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即_________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中期(即木工制作结束,在贴砖和刷乳胶漆前)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即___________元。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4、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退还。

八、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1)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2)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因安全防护、文明措施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用电规范,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

(4) 凡需电焊、气割的动火作业,必须申办好动火证,配备灭火器,有监护人,清理周围可燃物后方可施工。

(5) 在悬空交叉作业时,离地超过2米者,上层人员应带安全带,工地施工人员应带安全帽,帽带扣紧。

(6)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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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和设备

安全。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

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

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维护好

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故、事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如果属乙方违规操作,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每月按规定定期足额发放到每一工人手中,如出现工

人因工资问题闹事,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作为处罚,甲方将不再

与乙方结算支付工人工资后剩余的工程款。

4、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种“奖罚制度”。

5、 乙方在工地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大小便,上班须带胸卡,穿工作服。

6、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按进度施工,按期竣工,不得拖延工期,如发生质

量问题或拖延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竣工验收及结算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须在 3日内告知甲方 。由甲方通知业主进

行验收, 乙方予以无条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乙方原因的,乙方

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竣工验收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由甲方予以核定工程价款。

十、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后,可以和解或协商解决,但双方应该继续履行协议,

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发生争议期间,乙方不得采取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

施工、不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不利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双方对争议无法达成共识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解除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包括直

接发函、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的指令等)。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经返工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乙方与甲方相关人员如果发生行贿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对

乙方处以不低于工程总价 5 %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两 份,各执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

甲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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