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协议

保险理赔协议

甲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乙方: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就乙方(被保险人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3月15日10许,乙方业主杨世国在乙方所辖项目(即金科天籁城)区域内倒入水池致死事故保险理赔一案达成如下保险赔付协议:

1、本次杨世国人身伤亡事故属于乙方向甲方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甲方对本次事故承担保险理赔义务。

2、就本次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杨世国人身伤亡赔付金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甲方同意向乙方(被保险人)一次性赔付额为RMB 五万五千元整(55000元整)。

3、甲方向乙方支付完上述第2项款额后,该赔案(赔案号: ABAC0001ZAB2010A000012)即为完结。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乙方: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第二篇:事故车保险委托协助理赔协议-很全

事故车保险委托协助理赔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应车主: 要求,对关于车牌号为: ,车辆识别代

码 ,发动机号: ,车型: , 于 年 月 日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理赔委托事项。

现针对甲方保险委托乙方理赔协议如下:

1、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办理保险理赔,甲方事故车辆需在乙方维修,乙方提供协助理赔属免费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甲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2、在车辆维修中或车辆交付后,甲方必须应乙方要求提供理赔手续及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保单、事故责任认定书、银行卡等。如保险公司要求乙方需增补手续资料时,乙方在告知甲方后,甲方在三日内必须积极提供给乙方。若甲方无法提供齐全的理赔资料,造成理赔受阻所产生的差额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只负责代办理赔车辆的维修费用垫付,不承担甲方其他保险理赔不足的损失以及第三方保险的理赔费用,其他费用以保险公司赔付实际金额为准。 此协议双方签署有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如产生疑义,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公司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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