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买卖协议

电动车买卖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愿将日本索尼简易款电动车以 元(人民币)出售给乙方;该车电机号为:CC48V10058656。

二、自乙方购买此车之日起,此车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三、此车在双方签字之日前,所有纠纷由甲方负责;签字之日后,所有纠纷归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立即生效。

甲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 方:

 

第二篇:买卖电动车协议

买卖电动车协议

卖车方为甲方: 地址: 地址:

买车方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充电器编号:

身份证号码:

甲方于 年 月 日卖 牌 轮电动车给乙方(电机型号为 ,车架编号: 控制器批号:

,电瓶编号:

,价格为 元)。协议如下:

一、保修时间为 个月,保修期限为:电机 个月,电瓶 个月,控制器 个月,充电器 个月。其它不保,易损件、磨损件更不保。本车载重为 斤以内。人为损坏的以及保管使用不当的,由乙方全权负责。

二、维修只能在丰都县城的购车处门市,请购车人自己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要检查方向和刹车灵才能开走,如有链条的,要注意上机油和调紧。如发现故障,请及时修理。一切安全事故和维修换材料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请不要把电瓶用尽了才充电,不能用回升电压,不能过充电、过放电。否则,会造成损坏电瓶。用电后请当天及时把电充满,要有电存放,不用时要2个月充一次电,一定要用本车相配的充电器。3个月全冲全放电1次,电瓶充满后在平路空车时,一次能行走20公里以上为正常,电瓶蓄电量逐渐减少属正常,温度低蓄电量更少。

四、充电器充电时不能覆盖杂物充电,不可向不能充用的电池冲电,充电时间不超过12小时,由红灯转为绿灯后取下充电器。

五、甲方不包税和#b@2及产生的费用。此车出售后,不能退换。

六、不能走时,不能强行开动。凡有电源处,不能浸水、接近火,温度不能高于50度以及碰撞振动,正负极不能短路。

七、本车不能拿给不会开此车的人开和使用。乙方用此车必须遵守国家交通规则和规定,并戴安全帽,不能转急弯,停车时取下车钥匙。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自己负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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