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书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合肥华冠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厂房的位置、面积、用途

甲方出租的厂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现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厂房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即月租为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租金为三个月一付,3个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以后租金以合同签订日为准,甲方定期收取;

2、在本合同签订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厂房押金________________(大写: ),此押金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将其相关费用结清完毕后,甲方如数返还给乙方。

3、甲方收款后应及时提供乙方收款收据;如乙方需要厂房租金#5@p,甲方应负责办理,所产生的税点由乙方承担。

第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按月收取乙方自行负担(水、电等)费用,电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度计价,水费按______元/吨计价收取。如遇国家水、电费价格调整,则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甲方应提供国家调整证明),卫生费每月壹仟元整。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等费用,甲方有配合相关部门对乙方停水、停电,乙方因此要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自合同签定日起,由甲乙双方人员到场将水、电表的原始数据抄录,作为起始数据。以后每月________日抄表就有双方人员当场并签字认可。

第五:厂房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厂房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如不是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设备损坏,甲方应无条件修缮,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及安全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3、乙方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审,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自行拆除本应属乙方的材料,如电缆线等,即财产明确划分,租赁前,甲方注明厂房设施清单给乙方签字确认。

4、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根据生产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车间内的水、电及线路等进行改造,允许乙方对办公区域的规划。协助乙方对生活区域的合理安置;

第六:租赁厂房的交付与收回验收

1、甲方保证对租赁厂房无产权纠纷,可依法出租和转租。若因产权纠纷等事宜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如因甲方租赁厂房设置抵押、质押或受制于任何他项权力,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的厂房结构、室内、外墙、门窗及其他设施均完好,并已于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使用。

4、厂房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地震等)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如因拆迁或其他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多收的租金及当初交的押金。

6、合同期满,租赁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结清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并享有优先权。

第七:厂房转租

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需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转租后的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的租金等。

第八:合同终止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利用甲方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4、逾期支付厂房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第九: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事实上的厂房而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押金、厂房租金按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予以支付,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予以赔偿;

2、甲方因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影响乙方使用,每迟一日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0.3%的违约金;

3、甲方违返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合同总租金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推迟一日,乙方需按应付租金总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在租赁期内,乙方若有较特殊原因,不能续租时,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申明,在双方友好协商下,合理处理。

第十: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台风、地震” ),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房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商业开发除外,甲方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在事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预付的押金和剩余租金,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特别约定

乙方约定甲方:

1、甲方保证乙方在园区内24小时进出方便,各条道路保持通畅;

2、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连接水、电等设施;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缴纳的费用;

4、乙方因工作需要,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及文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比如:注册公司等

5、正常情况下,乙方在合理生产加工时,甲方不得擅自到乙方车间巡视,扰乱乙方工作氛围;

第十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厂房租赁合同书(财政分局示范合同)

厂 房 租 赁 合 同 书

租赁物名称: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详细身份资料: )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详细身份资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经营用途

1、甲方将位于租赁物包括:

厂房平方米;

宿舍 栋分别为 层,面积共 平方米;

其它建筑物有 ,面积共 平方米;

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物属于甲方所有。

3、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用于第二条 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

1、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 月 日止。

2、乙方装修免租期为,即从月年—2 —

月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3、计租期为,即从年月日止。

4、甲方于

第三条 租金及定金

1、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计算,租赁物租金计算如下:

厂房: 元/平方米〃月,共计 元/月;

宿舍:/平方米〃月,共计/月;

其它建筑物:元/平方米〃月,共计元/月; 空地: 元/平方米〃月,共计 元/月。

租赁物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

2、租金每隔年(不计免租期)递增%。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月租金的定金,共 元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 —3—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元。乙方应将款项转入前款甲方银行账户。

5、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租金等经营费用后,甲方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移交

1、甲方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租赁物现场,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两个月之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法律并无优先承租权的强制性约定,优先承租权可以不用约定)。乙方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视为放弃续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五天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不得拆除租赁物的固定装修,甲方不向乙方补偿固定装修的残值。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

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4 —

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方负责承担。

3、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检查租赁物使用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权利,甲方的检查应在乙方陪同下进行。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件,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租赁物内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做好环保、消防、保卫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租赁物结构。

—5—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7、乙方损坏租赁物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租赁物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收回租赁物的,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按应缴租金每日加收的滞纳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退租的,甲方不退还所收乙方定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定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租赁物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

(1)未按时交付定金;

(2)拖欠甲方超过两个月租金;

(3)拖欠工人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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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租赁物结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7)未按时归还租赁物给甲方。

4、乙方向甲方归还租赁物时,租赁物有损毁的,要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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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缴交:

2、租赁期内卫生费缴交: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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