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购销合同(模板)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长治市联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连众

甲方公司地址:长治市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山西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15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10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木方模板购销合同

木方模板购销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国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模板事宜,与甲方协商订阅本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木方规格:

1、4.5cm×6.5cm价格每米4.6元,长度2m、2.5m、3m。

2、木胶板:1.83m×9.15cm,厚度7层,价格每张45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运费及装车费由乙方负责,卸车费及工地搬运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质量及时间

供货质量以封存样品为准,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五日内告知乙方况换,甲方需要的材料时间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

四、收货方式

1、甲方指定为工地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通知,验收签字或盖章等事宜(欠条和入库单同样作为结算依据)。

2、乙方指定为供货联系人,负责与工地对账、结算等事宜。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年货送到工地按本车的货款甲方支付50%给乙方,剩余每车的50%货款甲方一个月内全部付清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材料期间必须保证供货及时且质量合格,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供应材料期间,甲方不得从其它供货渠道购进合同以内的材料(乙方不能按时保持供货除外),若有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必须全部付清乙方所有的材料款,并处以总材料款10%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逾期未付的货款,则按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计算。

七、其它约定

1、合同期间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材料或价格发生改变,而未签订补充协议时,结算以送货收据为准,付款按本合同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遇可抗拒原因使工地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全部贷款则在停工日起三十天之内全部付清。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长度为2米或2.5米的标准的50*70的木方每米3.8元,长2.85米、宽24公分的竹夹板每张19元。

二、质量要求:方木、夹板的尺寸偏差、强度必须按质量标准执行。

三、付款方式:乙方先垫付2车木方(,2车夹板( 块)后,甲方再行支付乙方材料款。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明确供货时间、数量;

2、甲方及时提供乙方的材料款;

3、配合乙方材料及时入库;

4、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如有不合格产品甲方不予收货,一切由乙方自己处理;

5、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最多8小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

6、乙方要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自行卸货,材料堆放在各

班组未上齐前必须码堆、整齐。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场地不够造成的二次转运,甲方赔偿乙方二次装运费;

2、因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要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乙方供货不及时,耽误甲方施工时间,乙方要赔偿甲方误工期间的一切费用;

4、材料进场没有按指定地点堆放的,甲方将派人码堆,人工工资按双倍价在材料款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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