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监 成都市社会保险培训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 约 须 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

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

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

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

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

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除约定服务期和

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

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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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 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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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

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

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

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

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十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

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

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I50%的工

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

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可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

资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

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

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 4

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 身体健康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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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第二十九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双方约定: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情况,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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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商业秘密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

2甲方;

3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支付的培训、取证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之时,即表明乙方已知晓全部合同内容(包括附件);

5状态的,乙方有责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乙方在离职后对该业务或工作仍负有责

任,直至业务或工作彻底完结。乙方有责任的,甲方有权进行追溯。

十四、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14 年 2 月制订)

8

 

第二篇:标准劳动合同范本00001

                                    

  编号:

劳动合同书

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备注:

1、        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2、        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日起至

         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日起,其中    试用期自        日起至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      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    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每周周      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     条款:

A、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B、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                                                 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         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        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    (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                                   

3、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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