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购车合同书

分期付款购车合同书

甲方(供车方):

乙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第 号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分期付款购车合同。

第一条 购车的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以厂方的质量合格证为准)的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_________辆: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底盘)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购车单价、方式、期限及金额

一、乙方所购汽车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贷款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即向甲方支付首款( )元。

二、乙方所借的银行贷款还款期为 个月,每月还款按购车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及还款明细表,向银行及甲方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按银行及代收代付合作协议的要求,乙方需在每月18日前将每月应付(本金额)及利息交至银行。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购车的证明文件。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所购车辆的使用权。

三、乙方须按期如数向银行及甲方交纳车款、利息,如出现拖欠按购车方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须向甲方交纳有关费用,乙方到期还清本息后,车辆所有权转归乙方。

四、乙方对所购车辆购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对所购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厂方相关的三包条款处理,乙方不能以此做为拖欠车辆款的理由。

五、本合同设计的全部款项(含滞纳金)全部结清前,乙方不得将所购车辆自行转让、销售、出租、抵押、偿债。

六、当乙方客观上有危及所欠车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经济纠纷的诉讼、交通责任事故、经济状况恶化等)应当在时间发生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所欠甲方车款本息的全部偿还。

七、为降低甲方风险,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规定甲方及银行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单正本和保险费收据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执,保险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还款日止。

如发生全车失窃、报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所欠车款、利息及滞纳金)并要将保险赔付通过保险公司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的款项。其中,车辆损失保险的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

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并且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在提车后七日内上齐牌照,并将购车#5@p交还甲方同时携带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交甲方查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前,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述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和对车辆做任何处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乙方利用所购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所购车辆转让、转售、转租、抵押、偿债。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4、乙方连续拖欠银行及代收代付款项二个月。

三、甲方不承担乙方所购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在乙方缴纳首付款、保险费,办理完车辆抵押手续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为乙方办理提车手续,交付汽车,并为乙方提供车辆上牌咨询或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六、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车款及利息后,将购车#5@p交还乙方。

第五条 综合条款

一、接车方式及费用负担:

注:接车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属甲方代办的,甲方自负;属乙方自提的,乙方自负。

二、车辆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厂方规定、标准验收,并当场提出异议,车提回按厂方售后服务规定执行。

三、随车备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厂方规定、标准,提车时当场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解约或退货,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及丙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 经济担保

一、乙方配偶对乙方还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丙方自愿为乙方购车作连带责任保证,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按期交纳车款、利息及各项费用时,丙方将负责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款项,丙方有义务提供实际运营信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 分期付款购车登记表

2、 分期付款明细表

3、 车辆交接清单

4、 借公司款项及相关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无条件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否则,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保险公司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将对以下单据进行保管:(1)#5@p正本; (2)保险单正本; (3) 购臵附加费用收据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 (5)户口本复印件; (6)购车申请表 ; (7)购车合同书 ; (8)保证承诺书(不可撤销保证函); (9)抵押(质押)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赞助合同书

赞助合同

被赞助单位(甲方):镇江南北竞技足球俱乐部

赞助单位(乙方) : 镇江施立德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作为镇江市业余足球的新生力量,在镇江市历次业余足球赛事中一直有着优异的表现。甲方为了更好的发展球队,拟参加中国“足协杯”比赛镇江地区选拔赛,同时为了能够借这一平台更好的宣传企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赞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

1、球队服装广告权

2、球队赛事品牌推广权

二、赞助确认及赞助回报约定:

现予以书面确认,乙方作为球队赞助商,将享有如下相对应的回报权益。

1、获得球队服装广告权。球队所有球衣胸前广告均归赞助商所有,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企业LOGO等。广告具体效果由甲方设计,供赞助商审核后实施。

2、在20xx年度由镇江市足球协会举办的各项赛事中,甲方队员全部统一身着印有赞助商广告的球服出场,场下利用QQ群组及队员的流动性最大可能的帮助宣传赞助商;

3、甲方参加镇江市足球协会举办的各项正式比赛时的横幅及标语将在显著位置布置,内容均由赞助商决定。且各类业余足球赛事的赛场将成为宣传提高赞助商企业及产品知名度的有力平台。

三、赞助总额及出资方式:

作为球队赞助商,乙方向甲方提供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1

的赞助款,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以:现金□ 转账□ 方式向甲方交付全额赞助款。

2、甲方在收到赞助款后向乙方出具确认函。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赞助期满,甲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向乙方提供赞助回报权益,并保证乙方权益的唯一性。

2、乙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赞助款。

3、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利益及形象,不得在任何场合做出有损乙方利益及形象的行为,一旦发现有甲方队员违反,甲方将按队规严肃处理。

4、甲方优先吸纳乙方有足球功底的员工,充实球队力量。

5、赞助必须用于甲方参加各级足球赛事(一年不低于2次)的报名参赛费、保险费、球员装备购置等费用的支付,不得作其他用途。

6、作为赞助商,乙方仅对球队参加各类比赛提供资金支持,不参与球队管理。

7、乙方有权对赞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8、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未经同意擅自转让其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一方如有违反即视为放弃履行本合同另一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五、合同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双方协商承担。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责任履行情况,如发现有违约行为可提出纠正意见,如甲方拒不纠正违约事实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未能全额支付赞助金 2

额,经甲方督促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视本合同为无效合同,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事宜。期间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双方协商承担。

6、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地震、暴乱或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等情况的出现,致使双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将不被视为违约。

六、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就赞助事宜发生争议,原则上采取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双方产生较大分歧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提请镇江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七、其他: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本合同为有限期效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意见在本合同补充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甲方:镇江南北竞技足球俱乐部 乙方:镇江施立德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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