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分包施工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三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地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2.1 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本合同条款;

2.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6 图纸;

2.7 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

2.8 其他三方有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式文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

3.3 日历工期:

3.4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签证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4.1 甲方未能按时准备好前期开工条件;

3.4.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丙方停工的;

3.4.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 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4.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的形式:(选其一)

4.2.1 固定总价。

4.2.1.1 固定总价约定的工程范围包括:

4.2.1.2 固定总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 固定单价。

4.2.2.1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2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4.2.2.3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双方约定:

4.2.3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约定调整因素包括:

4.2.3.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4.2.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2.3.3 设计变更;

4.2.3.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2.3.5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丙方支付该合同总

价款的 %,即人民币 (¥ );提取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则本次实际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 )。

5.2 工程进度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 )。

(如分多次验收支付,格式同上)

5.3 工程结算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工程#5@p,甲方收到合法有效#5@p后 个工作

日内向丙方支付至实际结算总价的 %,剩余实际总造价的 %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双方办理手续后 个工作日

内,甲方将扣除应扣的维修费用后剩余的质保金退还给丙方,如有不足部分则由

丙方支付。

5.4 本工程款项采用个

工作日内出具相应额度合法的工程#5@p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笔款项。质

保金#5@p与结算款#5@p同时开具。

5.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丙方在合同规定工期内按时完工,并且未出

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支付给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如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不予支付丙方

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质量违约责任。

5.6 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税内独立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管理费、配

合费、成品保护费,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

到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5@p。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2 丙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3 交货方式:

6.4 甲方和丙方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配制

加工非标准设备,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 (相

关技术规范) 要求。

6.5 由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

由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6.6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丙方可以拒绝安装,

由甲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 丙方执行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法说

明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和设计

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7.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7.3 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签证

甲方或乙方要求丙方完成非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或非工程量清单)项目、零星工程等,丙方应在接受甲方或乙方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和乙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和乙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或乙方未签证,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丙方自负。

第九条 工程变更及确定变更价款

9.1 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变更工程及价款报告资料,视为丙方无偿进行变更。

9.2 甲方在收到变更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的,视为变更报告已获批。

9.3 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

9.3.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9.3.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条款。

9.3.3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丙方或甲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三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各方可提请广西造价管理站解决。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 本工程质量验收以施工图样、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关标准) 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应达到 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及检查。

10.2 工程未达到合同条件规定的部份,甲方或乙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丙方返工,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同条件。因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丙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10.3 竣工日期为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如需返工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丙方返工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竣工后,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

1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于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包括: 。

11.2 甲方应在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丙方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 (相关安全施工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

13.2 保修范围:13.3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由甲方在工程结算中扣留。保修期内,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支付。

第十四条 派驻工地代表

14.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2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3 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4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明确交接时间和权限。

第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5.1 负责办理该工程的申报手续、供电行政收费、有关城建开挖、恢复报

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15.2 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如有变更,由甲方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15.3 施工期间,甲方应派工程负责人到现场以便联系工作,配合乙方丙方进行工程范围内需要的工作安排。

15.4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15.5 协调合同三方争议。

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6.1 乙方负责进度、安全、质量的控制和协调工作,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为丙方提供图纸和有关施工事宜,做好施工配合。

16.2 乙方向甲丙方提出施工计划和工期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丙方施工标准,提交甲方备案。

16.3 乙方作为总承包人,有权对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丙方提出限时整改要求。

16.4 工程竣工后组织对该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17.1 丙方要认真执行工程相关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按时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17.2 服从乙方总体安排,接受乙方监督管理。

17.3 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17.4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负责施工场地清洁。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

18.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支付滞纳金。

18.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丙方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18.4 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或乙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18.5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丙方应按甲方、乙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18.6 由于丙方原因导致逾期竣工,除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处合同造价 %的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18.7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18.8 其他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行为,由各方各自负责承担相应损失。

18.9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其他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不成,均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之规定。

20.2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余款保修期满自然失效。

20.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全称)(盖章) 甲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地址 :

甲方邮政编码 :

甲方电话 :

甲方传真 :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银行账号:

乙方:(全称)(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地址 :

乙方邮政编码 :

乙方电话 :

乙方传真 :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丙方:(全称)(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地址 :

丙方邮政编码 :

丙方电话 :

丙方传真 :

丙方开户银行:

丙方银行账号:

本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第 8 页 共 9 页 日

 

第二篇:三方协议合同

东营华纳金融大厦外墙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东营市华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东营天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山东省装饰集团总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由丙方承包东营华纳金融大厦外墙装饰工程事宜,进行了充分的磋商并达成共识,现制定本协议(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一、工程名称:东营华纳金融大厦外墙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东营市经济开发区府前大街

三、工程承包范围:除旋转门外的外墙装饰工程,包括墙体保温、防火隔离、铝合金半隐框玻璃幕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石材幕墙、顶层避雷装饰等项目。

四、合同价款:小写:1660万元 (大写: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六、材料要求:本工程所用材料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甲方提供的样品采购,乙方所购进材料必须经甲、乙方及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确认,相关部门检测、化验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调整材 1

料,并提前通知施工方。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达到“泰山杯”标准

1、在政府质监部门监督下,工程五大主体进行验收,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规范为标准,并通过验收。

2、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先提供样品经甲、乙方及相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认可(按指定样品进场),并提供出厂合格证,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各种材料、设备必须按规定到当地质监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或政府质检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及其它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八、甲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并实施。

2、甲方有权监督幕墙工程的安装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实施及在合同中应履行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支付丙方工程款,在甲方签字认可的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给丙方,支付方式按本合同中的第十四项规定执行。

2

九、丙方工作范围:

1、项目经理:

驻工地代表: 李洪民 (现场执行项目经理)

2、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管理、协调等工作。

3、乙方负责检查、监督幕墙工程的安装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实施及在合同中应履行责任和义务。

4、丙方支取工程款时必须有乙方出具的根据本工程质量、进度、配合等履行合同情况的相关认可证明。

十、丙方工作范围:

1、丙方进场后一切工作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

2、按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联络书中所有内容施工。

3、丙方自备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专用配电箱并符合用电安全要求。所发生任何费用由丙方承担。

4、向乙方提供幕墙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5、丙方采购材料必须经过审核、报验,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并经质检站复试合格后,方可采购进场。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乙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送检合格后方能施工(按本合同第六项材料要求)。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施工规范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

7、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图纸如有与现场不符的地方,及时通知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乙方现场代表,严禁私自更改。 3

十一、安全:

1、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进场,须遵守东营市有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2、丙方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由丙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概由丙方承担。与甲、乙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3、丙方管理、技术、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发现未戴安全帽入场的,每人每次罚款罚款20元;特殊施工中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多次不听劝阻的,乙方有权勒令丙方有关人员退场。

5、丙方施工人员须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的意识,妥善保管好各自的行李、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己承担。

6、乙方所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丙方人员不得拆除和破坏。若因丙方擅自拆除和故意破坏所造成的自身和他人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丙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7、丙方人员不得私带家属、亲友进入施工现场,如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丙方自负,乙方并处以丙方1000元的罚款。

8、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所属范围内乱搭乱盖临时房屋及其他设施。

十二、其他:

1、每月乙方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如丙方原因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 4

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由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丙方人员不得在供电有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伍仟元,并将偷盗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更换不称职的施工员。

4、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丙方应主动安装用水、用电计量器,丙方所用水电费,甲方与乙方结算时结算给乙方。

5、乙方工程部经理是本工程的管理者,对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内外协调等方面有指导、调度、检查和监督的权利和责任,丙方须服从安排。

6、本工程如丙方转包,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丙方立即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丙方承担。

7、如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影响恶劣,乙方有权清退丙方及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十三、工程竣工:

丙方必须保证幕墙工程质量达到“泰山杯”验收标准,因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该标准,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须整改至“泰山杯”验收合格。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丙方承担。

十四、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总款额的3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拨付,每次拨付至形象进度的80%,预付款在前三次付款时平均扣回,工程竣工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且达到“泰山 5

杯”验收标准,工程款付清。(质保金每年支付50%)

2、 丙方支取工程款时,必须开具正规有效的#5@p作为有效凭证。 十五、保修工作机保险金的支付:

1、丙方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进行保修,未及时到场保修,乙方有权通知其它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由丙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在乙方返还保修金时扣回。如因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原因造成维修,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待竣工验收合格期满(起止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并拿到合格意见书之日起至保修期)2年后经乙方、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幕墙检查合格后,工程款付清。

十六、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无息)。

十七、合同签订地点:东营华纳金融大厦工程工地办公室。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法令办理;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通过协商解决;如有纠纷且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丙方各持贰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结清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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