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合同范本

土方挖运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因此作为对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按天累计。

2.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2.6.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2.6.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  合格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5%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方为合格。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4.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土方车辆运输途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的排放和施工振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影响,负责土方运输沿线道路以及施工现场四周的保洁工作,土方运输车辆必须有盖,土方车辆在出工地现场前必须冲洗清洁。在有特殊要求的区域或时段禁止鸣喇叭。施工全过程应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5.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正常施工情况下结算工程量在控制总量内按实际结算

5.2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5.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5.3.1 工程量:完成甲方图纸约定内容,结算挖方总量控制在         m³以内

5.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5.3.3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5.3.4 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地下障碍物的破碎及外运费、截桩后残桩外运费、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进建设交易中心土石方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如约定基坑回填土由乙方负责,本综合单价还包括基坑回填土单价。

5.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六条  回填土源供应

6.1 若本工程发生回填土施工,则工程所需回填土的土源技术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且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回土前须将土源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安排进土。

6.2 回填土单价及计价方式根据甲方工程进行情况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7.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7.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8.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以确保土方车辆的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夜间照明。

9.2 在开工前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      套。

9.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9.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全过程,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问题。

9.5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9.6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9.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

9.8 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9.9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10 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9.11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

9.12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9.13 甲方接乙方土方进场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10.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10.3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0.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10.5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自身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10.6 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10.7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0.8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0.9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10.10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

10.11 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0.12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10.13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A、身份证复印件。

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14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10.15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10.16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

10.17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

10.18 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19 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10.20 乙方须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1.1 本工程预付款:      

11.2 付款方式:                                                      

11.3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二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 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

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2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3.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5 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3.6 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7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4.1 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第十五条其它条款

15.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5.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15.5 其他:无

合同签订单位:

需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签定合同除外)

        2、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接                           工程材料供应。并全权授权代理人全程进行材料的供应、产品的 配合服务和材料款的结算,其工程材料款款按国家法规转入本公司帐户以便双方管理。

授权期限:即日起至本工程完成。

代理人无委托转让权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原件核实)附复印件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土方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土方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开发的 土方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遗留的基础砖、石、砼的挖掘,破碎、装卸、运输和清理弃至场外。

2、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能耗、维修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价格:

1、土方、建筑垃圾、杂物、破碎块料外运,每立方米 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 元。以上价格的工作内容包括挖、装、运、卸、外运,还包括途中产生的费用和卸物的地点由乙方解决和费用承担。

2、施工时遇到体积大于0.6立方米砼、钢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础需要破碎,按实际体积计算,破碎费每立方米 元。

3、砼地坪厚度超过20厘米,需要使用炮头机打,每㎡ 元,含破碎物清理外运。

四、工程量、计量方式:

1

原始地面标高每幢房屋测6-8个点的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并做好记录。(监理单位进场后可同时参加),参加人员签字后土方开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标高再测量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样记录、签字生效)。记录表格采用土方测量记录单(甲方提供)。

五、施工质量和进度:

乙方在施工进程中应根据甲方和监理人员指定的时间、施工范围和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每施工一幢房子基坑应在 天内完成,工作完成后应由甲方和监理对质量认可后双方测量签单。

六、安全、文明施工 :

1、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遇到通信光缆,电缆和文物等重要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甲方领导,待事情处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虑到施工周期(各幢房屋不一定同时开工),定于每月的30号结算一次,结算根据施工时每幢房子已经签字的记录单,按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区该期工程全部完工3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结清。

2、付款时凭税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楼号。

2

八、其它事项:

1、如甲方需工程进度加快而乙方无法跟进施工时,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顺延工期。

九、本合同经双方商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确认上述为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取得有效联系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3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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