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浦江风景苑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2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3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4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5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6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 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的标准向 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7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

修资金;

(三) (四)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

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

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

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

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

的实施;

(五)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8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9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10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 11

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13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14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

 

第二篇: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关于签订《盛世家园(一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通报

盛世业委[2003]19号

各位业主(住户):

受20xx年7月13日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业主委员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长城物业管理公司就盛世家园(一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进行了多轮的协商,并于20xx年7月23日晚达成共识。业主委员会在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与长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本合同。

业主如果有异议,请于20xx年7月28日20点之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投入设于三楼会所的业主委员会临时办公室意见收集箱,意见表可以到B座大堂客户服务中心领取。

盛世家园业主委员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盛世家园(一期)物业服务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盛世家园(临时)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盛世家园(一期)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2号

占地面积:8058.8平方米;

建筑面积:95230.09平方米;其中住宅70049.04平方米(乙方确保此数据是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提供的实际丈量数据);

物业类型:超高层住宅。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详见设备清单附件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管道、化

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喷泉、路灯、自行车房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鉴于停车场使用权属开发商,若开发商委托乙方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则在合同期内,停车场可与本物业实行一体管理,但分别独立核算。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商业网点、商业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本物业红线范围内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8.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9.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28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依约完成管理目标的,继续顺延本合同或参加甲方依法组织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明细账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管理服务费支出。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催缴措施。

4.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发商向甲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后,甲方再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发商向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后,甲方再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用房使用。在管理用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

6.鉴于乙方已收到开发商提供的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档案和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七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移交给甲方。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将上述资料复印一份给甲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在合同期内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的,候选公司不得少于3家,候选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通过。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现有《保洁承包合同书》需根据本条款重新签订。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积极开展各项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已摊销部份)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见乙方于20xx年6月30日制定的管理方案中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该服务标准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2.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本合同签订以前的实际水平。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共同组织业主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不得低于20xx年度期末水平(64.9分)(注:满分为100分)并应有所提高。

3.此外,乙方还将完成如下重要目标事项:

①乙方须在20xx年8月5日前制定出至少三份绿色围墙建设方案并提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交乙方实施。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答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始在小区周围,依小区地形建设原则上高度不矮于2.0米,宽度不小于0.4米的绿色围墙。

②乙方须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人车分流改造方案,在甲方答复后一周内开始实施。

③上述两项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双方均有权推荐候选施工人。所产生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列支,按照人民币十五万元的标准,分三年摊销。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取得本物业管理权的,甲方需向乙方返还未摊销部分的资金。

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合理控制成本支出。自负盈亏,其总支出大于总应收入的(不包含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盈亏),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弥补。

5.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地)的经营收入并入管理服务费收入中。

6.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预算草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执行。

7.关于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甲方在收到乙方支出申请后,正常情况下,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同该项支出;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口头申请所需费用并使用,但事后需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住宅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元。

2.商业用房管理服务费标准,参照相关条例和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本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0元。乙方须另设专门账号存放住宅本体维修基金,每月与管理费报表同时公布,并送甲方备案。住宅本体维修基金的任何支出,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和其他特约服务,乙方负责拟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经甲方审核后实施。具体收费由乙方与业主商定。

5.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住宅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取得本物业管理权,甲方需向乙方返还因本体维修基金不足由乙方垫付的资金。

第八条 收支公开

1.乙方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盛世家园(一期)管理处收支报表送交甲方备存,并同时于本小区每栋楼大堂张贴一份。

2.乙方送交并张贴的月报表的内容详见附件。

3.乙方送交并公布的月报表有任一项内容虚假的,甲方在查明后可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由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理。

4、乙方迟延送交或公布收支报表的,每迟延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天,转入本体维修基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七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主 任: 法人代表: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于深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