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租赁合同书[1]

车库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榆中县陇顺小区1号车库。

2.车库附属设施:自动卷帘门、车库门开关遥控器一把、插孔钥匙一把、电卡一张。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车库租赁期间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2、乙方(承租方)只享有车库使用权。不允许乙方私自将车库出租、出兑、抵押他人,如若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车库并终止合同,租金概不退还。

3、乙方承担车库电费。

4、乙方应保证车库全部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样。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库造成任何损害,需负责修缮及承担相关费用。

5、租金:人民币8000元/年,(大写):捌仟元整;

押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6、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7、乙方对车库的使用权利仅为存放车辆, 乙方不得利用车库进行违规、违法或涉及车库违规、违法行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若租赁期内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9、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3日内完成车库清理及归还车库,在甲方车库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1000元保证金如数返还。

10、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11、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合同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填写完成后修改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写字楼租赁合同书1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天津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 年,即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的出租费用为每平方 元, 乙方向甲方每月支付的租金为 元整(含物业管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如乙方需要提供#5@p的按 交税。

第三条 付款方式:押一付三,按 季 付。提前一个半月支付下一次租金。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额为 元(含税)

第四条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 2012 年 1 月 1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

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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