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股权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参考文本、股权转让协议样本

xxxx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会议由 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 ,同意 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 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 万元人民币)

无偿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 变更为 。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的公

司章程修正案。

五、会议决定委托 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XX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中山路XX号。

2、第二章 第三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吴2,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货币;

刘1,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实物;

修正为:

1、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社裕华路XX号。

2、第二章 第三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吴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时间XXX年XX月XX日;

刘1,出资方式:实物,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时间XXX年XX月XX日;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住址:XXXXX。

受让方: XXX,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址:XXXXXXXX。

因为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转让方XXX同意无偿将其所持有的石家庄XXX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经股东会讨论同意转让给受让方XXX,此出资未作任何的抵押、质押,受让方同意受让,双方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石家庄XXX有限公司XX%的股份(股权XXX万元)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

二、双方以XXXX年X月X日清算的财产及债权债务数据为准,全部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享有转让方的债权,清偿转让方应承担的债务。

三、转让方在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日XXXX年X月X日起由受让方行使,经营后果与转让方无关。

四、公司的变更登记事项,由受让方办理,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负担。转让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日

 

第二篇: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有限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或;董事长)XXX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XXX万元人民币减少到XXX万元人民币,减资后,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为:股东陈XX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李XX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XX有限公司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

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使用。

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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