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协议书

家庭赡养协议书

被赡养人姓名 身份证: 赡养人姓名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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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生有 1 儿 6 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儿子除外)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除儿子因特殊原因,暂时不具备抚养能力外,其余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和能力,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及子女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本协议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和全体赡养人一致书面同意或者授权,任何人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和全体赡养人书面同意由某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书面明确被赡养人及其余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7、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8、以 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由 负责保管,每年正月十五前由 书面公布资金往来和使用情况,期间接受其他人的问询并做到耐心解释。

各赡养人通过现金存入或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存入专用账户,不得现金支付。

赡养人应保存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各赡养人必须每月提供最低赡养金 元,每月1日——5日把钱存入指定账户。6日——10日由账户保管人转存入当期赡养人指定账户,由当期赡养人保管和使用,作为赡养被赡养人各方面的开支(其中拿出不低于100元交给被赡养人自主使用)(各方面的开支不包括生病、出行及各赡养人半数认可的额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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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此资金交给被赡养人保管和使用。经济条件较差的,必须达到最低标准。

被赡养人生病、出行、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及各赡养人半数认可的开支,由档期赡养人先行垫付,下月由各赡养人平均分担, 次月1日——5日把钱存入指定账户,6日——10日由账户保管人转存入当期赡养人指定账户。

亲朋好友探视被赡养人所带礼物,由当期赡养人拥有支配,当期赡养人回礼和招待。 当期赡养人是指被赡养人指定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的赡养人。

9、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二、赡养人对被赡养人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当期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当期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

3、当期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如房屋损毁,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要求驻养老院或让赡养人以外的人赡养时,安实际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平均负担。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生病,当期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6、被赡养人住院期间或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当期赡养人护理,没有时间或无法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各赡养人出资给当期赡养人。

7、当期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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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对被赡养人的生活安排提出意见的,及时告知当期赡养人,当期赡养人要虚心接受。被赡养人居室内必须安装电话,各赡养人每周至少打电话5次。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离被赡养人50公里以内的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50公里以外的赡养人每 5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 ,每次连续5天以上。

9、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有益身体健康、精神愉悦的活动,当期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10、各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和其他被赡养人认为重要的活动,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费用共同负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1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1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1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费用均摊。

三、其他

1、被赡养人的其他收入的,由被赡养人自己保管使用;自己无保管能力时归入次月养老账户,当期赡养人协助存入并向其他人说明。此钱以后作为医疗费用。

2、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当期赡养人提供证据和计算出每个赡养人,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财产情况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 处。

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 元。

3、被赡养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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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以赡养人每年聚会至少一次,具体时间暂定为每年的 正 月 初十 日。地点在被赡养人所在地。商定下一年度赡养费具体数额,半数认可生效,其他人无条件执行,不得有异议。

5、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0%支付违约金(安当月5日计)。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用于赡养费用等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本协议由

法院起诉,判决之前必须安解释执行。

和 负责解释,不服可到 年 月 日 5

 

第二篇:艾山社区鉴定家庭赡养协议书

艾山社区鉴定家庭赡养协议书

人员名单

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家庭成员的赡养责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列》的规定,经赡养人共同协商,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人员名单如下:

祁春秀 张月琴 孙克惠 袁月英 王风兰 刘振宴 李金莲 沈之和 龙秀芹 王秀兰 王桂英 李金兰 曹从珍 马翠侠 王进才 包秉清 李 伟 刘风兰 张进珍 徐玉兰 王金花 郭彩霞 孙怀芳 侯玉英 龚凤英 王 萍 刘凤兰 徐进孝 贾秀英 杨凤琴 石振勇 蒋凤兰 马月琴 牛月花 何兴兰 郑宝玉 姚月琴 刘桂芝 汉加勤 张玲子 霍刚绪 张美英 龚秀珍 吴尚兰 张玉梅

艾山社区老龄协会

20xx年 6 月 30日

+艾山社区鉴定家庭赡养协议书

人员名单

艾山社区老龄协会

200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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