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战略合作协议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双方的品牌推广、客户拓展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形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项目

1.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在西南区域拓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的商业项目。

2. 甲乙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前期的项目调研、论证,规划定位,进行初步的合作方商务谈判,并及时将调研谈判结果告知甲方。

二、宣传及推广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单方或双方的宣传推广物料及活动中,使用对方的VI、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对外政策等内容。

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甲方即可享受乙方提供的西南区域的整合推广服务,推广服务以乙方实际的推广时间、推广方式为准。

3.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销、促销会上,互帮互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甲乙双方在宣传和推广合作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举办或承办活动的一方承担。

5.在宣传和推广行为上,双方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三、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授信的所有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 调查方

案、投资方案、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及安排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本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3.如违反以上规定泄露保密信息,另一方享有追诉的权利。

四.其他

1.甲方确定与乙方推荐的项目发生合作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标的的12%作为佣金。

2、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的相关业务,需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取得相应资格,并向乙方提供一切相关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虚假信息与乙方无关,并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独自承担。

3、合作期间及双方合作的项目,如发生客户投诉等,被投诉方应及时解决。

4、甲乙双方均享有协议解除权,但解除协议方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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