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范本(工程类)Microsoft Word 文档

工程施工合同

(工 程 类)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议,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施工。现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循。合同内容如下: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工 期

2.1 本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2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确认无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窝工的情况,按甲方签证执行。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2.1

2.2.2 甲乙双方同意的工期顺延情况; 非乙方原因,施工现场水、电源未能接通或施工中停水、停电连续8小时以上;

2.2.3

2.2.4 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确认图纸,工期相应顺延; 法定不可抗拒造成的延误。

2.3 工程期限届满之日为乙方最后报验日,乙方未报验即视为逾期交工,须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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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 工程价款、结算及结算标准

3.1 工程总价: 元,本工程总价系在乙方报价基础上双方协商确

定(详见《报价单》)。最终工程结算价格,以甲方审核结算价格为准。

3.2 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总价确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选用下列

第 条作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

3.2.1 固定价格

A. 工程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图纸包括的

所有工程内容,在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B.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属于风险

范围外合同价款,计算费用时按照报价预算的费用定额及计费方法进行计算,优惠幅度同本合同价款确定时的优惠,计算依据在投标预算没有相同的,由乙方提出,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方批准确认。

C.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乙方采购主材,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作为

计价依据。

3.2.2 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A.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B.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C.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3.2.3 成本加酬金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为: 。

3.2.4 其他方法: 。

3.3 结算及结算标准:

3.3.1 结算

A.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结算报告和决

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和决算资料后组织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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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B. 双方未就结算报告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请人

民法院裁决。

3.3.2结算标准

1《陕A. 本工程预、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图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并执行○

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 )》;○》、《陕西省建筑安

装工程价目表( )》等现行有效定额标准。

B. 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以及工程变更的检验、签证和通知。以上资料须经甲

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并经甲方审核决算后方可认定。未履行上述手续的相关资料,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C. 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根据市场价格进行限厂限价。所有设备、材

料的型号、规格、色彩、产地、生产厂家、价格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后方能进入工程结算。该材料款高于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材料款部分,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计入风险。

D. 甲乙双方结算时,甲方发现结算依据与实际工程差距过大(±3%以上)的,

甲方有权自行进行评估鉴定,评估鉴定后确实存在上述差距的,甲乙双方依据评估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E. 甲方的评估乙方不予认可的,甲乙双方可共同聘请第三方对工程进行评估,

评估后的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评估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质保金

4.1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质保金支付,采用以下第 条方式:

4.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 %;甲乙双方

结算完毕,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工程全额合法税票后的一个月内,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含已付工程款);余款(即结算总价的 %)由甲方暂留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

4.1.2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 %的预付款;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结算完毕,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工程全额合法税票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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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含已付工程款);余款(即结算总价的 %)由甲方暂留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

4.1.3 其他方式: 。

4.2 保修期届满,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到解决的,甲方在30个工

作日内退还质保金。

5.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施工及验收

5.1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达到国家质量 评定标准。

5.2 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依据为:按照甲方要求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质量标准、规范为本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应由西安市质量监督鉴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3 施 工

5.3.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要求的质量及技术

标准进行施工,并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确认本工程施工图纸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5.3.2 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应为甲方人

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工程须按甲方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导致乙方逾期竣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不正确的纠正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作相应顺延。

5.3.3 乙方应对工程的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负责,若因乙方未履行前述义务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3.4 乙方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

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5.4 验 收

5.4.1 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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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造成逾期交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代表自接到验收通知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可视为甲方认可。

5.4.2 竣工验收

A.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

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向甲方提供陆套完整的竣工图。

B. 甲方代表自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C. 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验的工程,乙方除按逾期交工条款承担

违约责任外,仍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D.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本工程一切成品及设施的保管和安全(如成品、

设施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承担全部修理及赔偿责),甲方不得使用(调试除外),若确需提前使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 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竣工协议。

6. 材料供应

6.1 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 。

6.2 工程中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须由甲方认定

厂家、型号、规格、色彩、价格。

6.3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订货前 内向甲方提供订货清单并提供样

品,甲方按照市场价对其进行限厂、限价,并签发限价单,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限价单价进行订货。乙方施工所有材料、设备进出施工现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如实登记。

6.4 甲乙双方对市场价格存在分析时,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按甲方确定的限价为

准。乙方无法按限价购入时,甲方可自行购入,由乙方负责安装,乙方不得推诿。甲方购入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5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

格证书、材质报告等相关资料,待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可拒绝验收,工期不得顺延(甲方自购材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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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所有材料、设备,未经甲方验收确认,一经使用,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防火要求,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

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8 工程中所涉及的甲方采购和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负责保

管并承担责任。

7. 保修期

7.1 本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 年。

7.2 保修起始日从甲方代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

7.3 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

到甲方发出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专人赶赴现场,并在 日内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由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仍应承担。

8. 甲方责任

8.1 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

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8.2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乙方安装计量装置)和运

货货梯,乙方承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在办理工程决算时,可从工程结算款中自行扣除工程期间乙方的水电费后再支付给乙方。

8.3 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

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4 本工程下列事项,必须由甲方代表签证并加盖甲方公章方可生效,否则,甲

方有权不予认可:

A. 工程设计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加;

B. 材料限价单、验收报告和结算报告等重要书面性文件的确认。

8.5 、对乙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施工计划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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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助乙方的安全、防火工作。

8.7 在开工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 套完整的正式施工蓝图或作

法说明,并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

8.8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乙方义务

9.1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

国家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对于违反安全规范、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元以下的违约金。

9.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编制施工方案、工程进度

计划、材料用品等清单,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同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表一并提交给甲方,待甲方审批后严格控制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和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

9.3 乙方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

负责的各项事宜。

9.4 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签署工程中的相关文件,

按要求组织施工,完成施工任务。

9.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

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9.6 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照明、看守、警卫。负责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采购供

应、现场保管、安全。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安装有关设备。

9.7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

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8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9.9 教育施工工人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协调好施工各部门的关

系,避免产生影响工程进度的事件发生。

9.10 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未移

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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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9.11 竣工验收时,乙方将有关技术资料、材料试验资料和材料质保书一式三份

装订成册,移交甲方备查。

10. 安全生产和消防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10.1

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2 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

经济损失。

10.3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

的要求处理。甲方应协助处理事故。

11. 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项的万11.1

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的每日万分之三向

甲方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乙方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

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

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

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并按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6 乙方施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

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7 乙方未尽保修义务或不支付修缮费用的,经甲方通知在24小时内仍未修

复完毕,除承担相应修缮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8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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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12. 声明及保证 甲方声明及保证 13.1

12.1.1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1.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2.1.4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2 乙方声明及保证

12.2.1 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2.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2.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2.2.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通 知

13.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13.1

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3.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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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4.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5.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5.1 15.2

16.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16.1 16.2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A. 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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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7.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17.1

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7.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

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7.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

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

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8.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18.1

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18.2 若本乙方系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工程承包方,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及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发生冲突,文件解释为(以顺序在前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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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中标通知书

II 招标会现场承诺

III 招标书及其附件

IV 投标书及其附件

V 本合同书

VI 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VII 图纸

VIII 报价单或预算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的往来函件及变更协议也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解释顺序以时间在后的优先。

19.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 合同的效力

20.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0.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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