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根据20xx年4月院团委颁布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院团委核准方能生效,院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校团委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社团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每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多于两门;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 ************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本社团财务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

第二十条 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

(四) 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学生社团组织章程(范本)

學生社團組織章程(範本)

民國00年0月0日社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團定名為「 」(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 宗旨

第三條 本社社址位於臺灣科技大學校區。

第二章 社員資格

第四條 凡本校學生認同並願力行本社宗旨,經辦理入社手續後成為本社社員。

第三章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一)行使選舉權。

(二)優先參加本社各項活動。

(三)其他應享之權利。

第六條 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

(一)參加本社各項活動。

(二)宣揚本社各項活動。

(三)維護社團財產。

(四)遵行社內決議。

(五)如期繳交社費。

第四章 社員大會

第七條 社員大會由全體社員組成,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但日常事務由幹部會議議決執行

之。

第八條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選舉社長(副社長)及各部幹事。

(二)修改本社組織章程。

(三)議決重要事項。

第九條 社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社長召開之,必要時得由社員總額五分之三以上

連署請求,召開社員大會臨時會議。

社員大會應有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其決議方式除重大提案至少應經出席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一般提案以相對多數通過。

第十條 社長缺位時由副社長繼任至任期屆滿,社長、副社長均缺位時,由教學部幹事代行

其職權並召開社員大會補選社長、副社長。

第十一條 本社除創社第一學期於學期末外,每學年度結束前,舉行的社員大會中依第八條第

一款之規定改選幹部,並於次依學年度正式辦理移交。(註:亦可一學期改選一次,

由各社團自行決定)

第五章 組織權限

第十二條本社置社長、副社長各一人,經社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同

意選出(註:副社長由社長指定產生或選舉產生,由各社團自行決定),但參選人僅一人時,至少需出席者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

社長及副社長之權限及任期如下:

(一)社長對外代表本社,對內綜裡社務並協調各部之工作。

(二)副社長協助社長執行職務。

(三)社長、副社長任期除創社第一學期為半年外均為一年,連選得連任(註:或一

學期改選一次,由各社團自行決定)。

(四)教學部幹事代行社長職權不得逾二個月。

第十三條 本社設下列各部,每部置幹事一人。其各部職權如下:

(一)教學部:計畫並執行定期的教學練習,策劃觀摩以及各種講座。

(二)總務部:總理本社財務收支。

(三)事務部:管理本社團所有之視聽、圖書設備、道具及使用場地之整理、借還與採買。

(四)文書部:管理本社團之文書事宜。

(五)公關部:管理本社團對外、募款及交流事宜。

第十四條 本社為維持社務順利發展,經幹部會議認可,得增減前條所列之部門。

第十五條 本社得由社長、副社長和教學部敦請老師若干位,藉以協助平時教學練習之指導。

第六章 經費

第十六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一)社員繳納之社費。社費每學期收取一次,收取標準視該學期行事計畫及

社員人數而定,但每人至少新臺幣200元。(會費收取多寡,由各社團

自行決定)

(二)學校補助。

(三)其他。

(四)經費由總務部收取管理,學期末需公布該學期經費收支狀況。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之變更應由全體社員五分之三連署,經社長召開社員大會討論。

變更章程之決議應經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社員五分之四以上同意通過。 第十八條 本社解散應由全體社員五分之三以上連署召開臨時會議或社長召開

社員大會討論。

解散之決議經全體社員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出席社員五分之四以上

同意始解散。

第十九條 關於本社解散後社團財產之處理事項,準用中華民國關於法人之規

定。剩餘財產,以下列原則進行處分:

(一)存入社團專戶,供未來校內性質類似之社團成立時使用。

(二)關於專戶財產之管理,由指導老師協同本社訂立辦法行之。(註:或指定捐給某一慈

善機關,由各社團自行決定)。

第二十條 幹部之罷免由全體社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成立。

本章程訂定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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