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实现:

2、技术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开发周期计划、参加人员、交货时间等;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方式:直接当面提供给甲方指定人员

3、其他协作事项:另一方尽可能给予帮助或者协助。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退回当事人一方;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预付____,项目验收完成后付____,余下____月付清。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约确定。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保密

乙方确认并同意保密信息是甲方有价值的、专用的、独特的财产,因此,乙方同意从甲方披露信息之日起:

1、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得到甲方事

先的书面同意;

2、不把保密信息用于双方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3、不把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给除为实施合同的目的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职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

4、在没有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准用任何方式复印或复制任何保密信息以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5、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或分解保密信息或试图改变或分解保密信息,乙方也不准让他人去做或试图这样做。

6、乙方同意以对待自己专有和秘密信息的同样的注意去对待以上列举的义务,但是这些注意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低于合理的注意。

7、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的保密信息和复印件都由甲方享有所有权。在合同终止之时以及在甲方要求的任何时候,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乙方将其手上保存的所有的书面保密信息迅速销毁并向甲方通知上述资料的销毁情况,或者将其手上保存的所有书面保密信息迅速交付甲方。所有口头的保密信息则将继续受到本合同的保护。

8、合同本身的保密性。乙方无权披露本合同的存在,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和约定按机密信息对待,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①标准:国家标准;②方法:专家评审。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赔偿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

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各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复印件及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件数:份

附件名称:

甲方:(章) 乙方:(章)

签字:(签名) 签字:(签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参考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华大学研究院A301室 电 话: 075526551360 传 真: 075526551268

电子信箱: chens@tsinghua-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

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

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

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研发人员安排 ;

2. 研发进度安排 ;

3. 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路线等)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 2. ; 3. 。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项目执行期间 。

3.其他协作事项: 无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甲方收回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 万元整 。

其中:(1) ;

(2) ;

(3) 。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

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2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项目经费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协商查询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

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

求,另一方应当在 30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付款,时间超过30天 ;

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研究工作,时间超过30天 ;

3. 不可抗拒的原因 。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

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

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付款,时间超过30天 ;

2. 不可抗拒的原因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的设计,原型机的实现和性能测试 。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

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

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各自承担自己实际投入的风险 。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双方约定 的方式认

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

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3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

形时,应当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

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

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

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有关项目的所有项目

技术资料 。

2.涉密人员范围: 参加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人员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有关项目的所有项目

技术资料 。

2.涉密人员范围: 参加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人员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

果进行验收: 双方另行协商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4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

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 双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专利使用和利益

分配由双方协商决定,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专利权进行转让 。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

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双方共有 。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

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

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

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

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

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

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 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

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 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

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

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 双 (甲、乙、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双方另行协商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

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

的技术成果,归 乙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

法如下: 双方另行协商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协调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

2.解决研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需要协调的事宜

3.协调研究工作进度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

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

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付款,时间超过30天 ;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研究工作,时间超过30天 。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6

1.提交 深圳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 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7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参考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