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自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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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 亩的承包经营权以 (转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委托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按每亩每年 (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全年合计 。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3)支付结算方式: 。

5、其他委托事项

甲方对委托流转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协议到期后,土地受让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复耕等事项的处理约定: 。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行使相关权利:

1、授权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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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由甲方直接与土地受让方签订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赔偿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转收益,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流转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超越权限流转土地对甲方或土地受让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 3

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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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土地转包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河北省新乐市承安镇赤支村 ,面积__亩(以实际面积为准)。其位置与四至范围见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每年的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__元人民币,共计承包金__元人民币,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的,以实际面积计算共计承包金数额。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需于__年__月__日前,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付第一年承包金共计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甲方与该土地发包方赤支村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第七条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__%承担违约金;超过__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迟一天,按转包费用的__%承担违约金;超过__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九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第十条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十三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八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__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按乙方交纳所有承包金的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该土地涉及的国家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助及其他费用等权利由乙方取得。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赤支村村委会备案一份。

转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赤支村村委会:

__年__月__日

土地基本情况附图

位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四至界限图: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合计: 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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