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文件精华完整版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                                    

工程地点:                                   

招标单位:                             (盖章)

单位地点:                                   

二○##年   月    日编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1投标须知明细表…………………………………………………………………………………

1.2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5开  标……………………………………………………………………………………………

1.6评  标……………………………………………………………………………………………

1.7合同的授予………………………………………………………………………………………

1.8工程招标其他说明………………………………………………………………………………

二、合同条款……………………………………………………………………………………………

三、工程建设标准………………………………………………………………………………………

四、附件资料……………………………………………………………………………………………

4.1《投标函》……………………………………………………………………………………………

        4.2报价汇总表……………………………………………………………………………………………

4.3招标单位编写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4.4工程量清单表…………………………………………………………………………………………

4.5施工图纸………………………………………………………………………………………………


投 标 邀 请

致:                                     

我司投资兴建的 XXXXX  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1.2  工程建设地点为 XXXXX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日,工期     日历天;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  标准;

1.5  本工程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二、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 XXX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XX X 日至 XX XX 日,每天上午X X 分至 X X 分,下午 X 00 分至  X X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X   ,招标图纸(不出售,递交投标书时退还)每套押金为   (币种,金额,单位)   ,中标单位承担本次招标费用XXX元

四、若你单位投标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均可被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在开标会上同时进行,不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XXX   XX XX 时,地点为:XXXXXX

六、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内部公开开标,请各投标人准时出席。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  标  文  件

一、投标须知

1.1投标须知明细表

1.2招标文件

1.2.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递交投标书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补遗书予以澄清,同时将补遗书发给所有投标人。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3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该补充资料招标单位会通知投标人及时领取。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遗书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投标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1.3.2.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投标邀请书(正本附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函;报价汇总表;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管理架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的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其它有关资料;

1.3.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内容有:1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目录;工程量清单填报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汇总表;措施清单项目费汇总表;措施其它项目费汇总表;规费汇总表;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子目工料机分析表;其它合价分析表);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1.3.2.3 技术部分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平面图;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1.3.3投标报价   

1.3.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1.1投标要求明细表”中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其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3.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3.3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规费及税金报价等构成。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含赶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等)和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数量、价格、费用均不作调整。

1.3.3.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3.5系属总价包干工程时,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数量与招标图纸有出入,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提出澄清要求的限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人认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数量,按图纸内容一次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

1.3.3.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创优良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1.3.3.7投标人必须认真计算、填写投标报价,并核对所有数据。若出现差错的投标单位中标,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部分以最不利该投标单位的情况进行结算。

1.3.3.8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严重不平衡报价,将按“1.1投标要求明细表”中的规定进行结算。

1.3.4投标有效期:在有效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5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1.1投标要求明细表”中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担保方式可为现金、现金支票、银行保函(附公证书原件)、银行转帐,投标人应确保此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纳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6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在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次日即可办理投标保证担保退还手续。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或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坏国家或他人利益者。

1.3.6投标文件的份数、编制、签字和盖章

1.3.6.1投标人应按前表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外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和技术部分除需要盖章签名的地方外,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打印,不能出现缺项、缺页、手写、涂改、行间插字、关键语句(或字)错误。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必须按招标人发出的“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填报内容,所填报的内容可以手写或打印;填报内容如出现涂改,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

1.3.6.2投标文件须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除此以外,商务部分还须按其要求由投标人本单位的造价执业从业人员(即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从业预算员或造价员)填报和签署。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投标文件应按其组成顺序装订成册(可分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在由东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加盖投标人密封签的投标文件袋里,投标文件袋面按其要求填写后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并于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招标人处。

1.4.2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招标人在约定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核查,凡投标资格(或资质)等级不符合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或未在东莞市备案(外地单位)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投标人。

1.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开  标

1.5.1由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于投标书递交截止当天在招标单位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开标会上由介绍与会人员及各投标人情况,组织各投标人一起对所有投标书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并按约定检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有效性的检查结果,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5.2开标时,出现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未到会,或未能出示招标所要求的证件,或项目经理未满足招标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密封、标记和装订的;3未按招标规定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高于规定的最高报价值;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价、“报价汇总表”的投标总价及“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中的含税工程造价三个报价不一致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外);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7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的改变;8投标人更改或删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内的项目或工程量;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评  标

1.6.1本招标工程评标主要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不可偏离项、商务及技术部分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定。

1.6.1.1符合性检查: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小组(以下均称“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及评审。

1.6.1.2不可偏离项检查: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中标明不可偏离和带“*”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不可偏离项检查。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需求中的不可偏离条款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进行评议(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若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6.1.3商务及技术评议:评标小组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需求条款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进行比较,并针对投标人的报价及综合实力、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评标小组按价格从低到高的排序确定各投标人评标名次,结合招标人编制并讨论确定的标底价所确定的排名第一(即合理低价者)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预中标人,在报经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正式确定为中标人。

1.6.2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开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开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开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6.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招标人将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为“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6.5中标原则:综合评审并结合“优先”原则(即“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与招标单位合作较好者(包括质量、配合等)优先”),经过招标小组超过2/3成员通过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1.7合同的授予

1.7.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结合定标清单(合同价)的基础上授予。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拒绝任何不合格的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但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此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若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任何偏差或不符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招标人可以认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同时拒绝授予合同。

1.7.2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7.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1.7.4履约担保(合同金额XXX万以上的工程或需付预付款的工程采用):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表中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担保。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授予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者要求保证人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投标保证担保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5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合同金额XXX万以上的工程采用):本工程的承包商(中标人)需向分包商(经招标人同意)、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提供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经招标人同意)、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支付各项费用和价款以及工资等款项的担保。

1.8工程招标其他说明

*1.8.1分包与转包: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包括专业劳务企业)。

*1.8.2总承包单位责任及费用(系属总承包工程时选用):

*1.8.2.1经招标人同意分包时(或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有:1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对其分包的工程负责。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3统筹安排分包单位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可向分包单位收取相关费用)。4分包工程经检验评定后,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评定书上签字,作为分包单位交工的证明。5总包单位影响分包合同履行,并给分包单位造成损失时,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负责赔偿。6负责将分包单位资料整理编制到工程竣工资料内,并统筹验收工作。

*1.8.2.2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在总工期内涉及与其它各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及所承担的总承包单位责任所需的各种费用,包括总工期内与各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费(包括二次收口等工作)、管理费,将分包资料纳入竣工资料汇总整理及提供专业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排栅和垂直运输(并负责维护和安全使用)等费用。承包人不得再向专业施工单位收取有关总包费用。

*1.8.3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1结算可调整的总原则为:除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招标时工程量不明确采用暂定量(价)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需调整的可以按实调整外,其它均不得调整。对需调整内容必须以经招标人确认的书面签证为准。2在结算过程中,对变更工程若定标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其单价应按原招标报价计价规定结合投标当月的材料设备价格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3对变更增减工程中中标人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按投标须知明细表中约定以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方式执行。4对部分暂定价的项目内容(工程量不明确的),结算时按监理及招标人签认的现场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多退少补。5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综合单价报价采用   各类建材价格一次包干/   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三大主材浮动可调办法(对于工期在1年以上的工程,因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施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综合单价采用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三大主材施工期间材料实施浮动可调办法,风险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承担。当三大主材价格(相对合同计价的基准期)上下浮动10%以内的不补不退;上下浮动超出以上幅度的,只计算超出部分差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补退(按施工期间“月”为单位以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各时期公布的价格为准))。

1.8.4竣工验收承包人需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1按东莞市档案管理规定办理;2组织工程档案验收和将项目的工程资料移交档案馆;3向发包人提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及其电子文档一套,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5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设一名长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以及投标书中组织架构中的其它相关管理人员(须持有上岗证)并向发包人提供上述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原件供发包人核验。此外,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方案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8.6奖罚:承包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监理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将处予中标价1%的罚款,严重者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终止合同的处理。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后延。

1.8.7其它费用:本工程由发包人负责完成建设场地红线以外的三通及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负责将施工用电电源挂设到工地建筑红线内并装好总表,承包人需分流表必须事先通知发包人,施工中接驳及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负责将供水源接到施工现场建筑红线内并装好总表,施工中接驳及用水费由承包人自理;电讯由承包人自行同电信公司联系接驳使用,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1.8.8在工程完工并签发交工证书时,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转运走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工程师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但在工程质量保修维护期终止之前,承包人可在现场保留一定的材料、装备及临时设施用以履行保修维护义务。2承包人不得以结算未完成或其他原因不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退场,如果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或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规定的所有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发包人可以:a、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移地存放;b、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因上述工作造成承包人财产损失的发包人概不负责,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若不足时,发包人可作价处理承包人财产用以抵补,或由发包人依照合同和法律从承包人处收回该款项。

二、合同条款

本工程合同条款为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6版)细化调整后重新编写的范本合同,具体条款主要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资料五大部分。详附件4.3所示。

三、工程建设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测量规范》、《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若所列技术标准或规范不全或不是最新版本,则以国家或地方当前采用的最新技术标准或规范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四、附件资料

4.1《投标函》;

4.2报价汇总表;

4.3招标单位编写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4.4工程量清单表;

4.5施工图纸。


附件4.1: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招标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补遗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X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RMB¥{小写金额} 元)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招标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及补遗书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报价汇总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依据投标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方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附件4.2:

报 价 汇 总 表

投    标    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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