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贸易公司协议书

合伙经营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

身份证号:

丙方: *****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丁四方就合伙经营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经营的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公司)位于:******************,公司全称为:*********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二.由于丁方已经在新公司地址注册完成贸易有限公司,并办理

了相关证照,为简化办理新公司有关证照的变更手续,甲、乙、丙、丁四方决定,以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名义,接收丁方在新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资产,并将相关的证照变更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名下。合作经营之前的所有债务,由相关各 1

方各自承担,与新公司无关。甲、乙、丙、丁四方约定,所办理的全部证照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按股份拥有,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够擅自决定处分。

三.出资方式:该公司的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1,500,000元),甲、乙、丙、丁方各出资比例如下:甲方出资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元正(¥975,000元)占收益分红和承担亏损及意外风险的65%;乙方出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正(¥150,000元)占收益分红和承担亏损及意外风险的10%;丙方出资壹拾伍万元正(¥150,000元)占收益分红和承担亏损及意外风险的10%,丁方出资贰拾贰万伍仟元正(¥225,000元)占收益分红和承担亏损及意外风险的15%。甲、乙、丙、丁四方按各自出资比例于20xx年7月31日前将资金到位于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注:相关固定资产、库存、应收等项目,经四方共同认可后,在此日期之前折算入股本,股本未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在此过程中,如有某方不按照本协议出资,造成新公司管理或经营困难的,须赔偿新公司其他投资方的损失。

四.新公司的管理方式:(详见补充协议1)

五.新公司利益分配方式: (详见补充协议2)

六.合伙的期限以及散伙的方式:新公司正常经营,或者能克服

困难经营的情况下,该合作不设具体期限,长期有效。如果 2

新公司经营情况不理想,绝对值亏损额达到90万元人民币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新公司的合伙经营,并对新公司的财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新公司证照转让等所得)进行清算并按比例分配。如有一方不同意终止经营的,须独自承担所有的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经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新公司的财产

(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给新公司其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必须给新公司其他投资方双倍的赔偿,该赔偿总额以新公司其他投资方的两倍出资额,加上新公司的预期利润为限。

2.任何一方未经新公司其他投资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决定终止

本协议,造成新公司其他投资方损失的,须向新公司其他投资方进行赔偿,该赔偿金额为新公司其他投资方出资额的两倍,加上新公司的预期利润为限。

3.任何一方的行为损害了新公司的利益,经新公司其他投资方

制止后仍未改正,并给其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须向新公司其他投资方双倍赔偿,赔偿金额为新公司其他投资方出资额的两倍,加上新公司的预期利润为限。

4.如因某方在新公司经营行为之外,欠有其他债务,进而影

响到新公司其他投资方并造成其他投资方损失的,其他投资方可以对其进行损失额两倍的追偿,并且可以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追偿。

3

八.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负责办理证照变更有关手续,所必须的

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由新公司支出。计入经营成本。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某方提出转让其对新公司的股权,

应征得其他投资方的书面同意,并且优先转让给新公司其他投资方,转让价不高于实际所拥有新公司财产的2倍。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如

无特别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同等。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第二篇: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优先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一章  合作原则

  1.1  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成员的利益。

  1.2  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优先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有效政策资源以及市场资源,灵活开展合作参与市场竞争。

  1.3  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合作伙伴,持续探讨,双方可能的各方面合作。

  第二章  框架合作内容

  2.1  甲方负责学员的资格证申报工作,保证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人劳部国家资格证书。

  2.2 乙方负责学员的招生工作。

  2.3双方利润分配:根据报考人数及工种确定(附补充协议)。

  第三章 甲乙双方应尽之义务

  3.1  甲方应尽的义务

  3.1.1负责学员的资格证申报工作。

  3.1.2 保证学员顺利取得人劳部认可的国家资格证书。

  3.1.3过关率在90%以上,本期未过关学员下次免费考试直到顺利过关。

  3.1.4保证收费凭证真实有效。

  3.2  乙方应尽的义务

  3.2.1 负责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招生。

  3.2.2 负责学员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真实有效的证件交付甲方。

  3.3  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3.3.1双方协议招生人数达到开班人数才能开班考试,20——30人之间,全国统一考试工种没有人数限制。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需要披露的除外。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口径。

  4.2  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作协议无效、解除或废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第六章  其他

  6.1  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签约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协议补充 .

  6.3  本协议一式肆份,签约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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