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修改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以研发、制造、外销石油钻采机械设备以及提供有关的石油工程服务为主的大型外向型工贸集团,并且拥有完善的销售体系和较强的销售能力;乙方拥有对ERW焊管、LSAW焊管、SSAW焊管较强的生产能力,能够为甲方提供较为雄厚的产品和技术支持。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关系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 乙方授予甲方在国家(或区域)品)的销售代理权,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寻找在该地区的需

求信息。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的业务员了解其相应国家(或区域) 等产品的需求信息,乙方对以上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进步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

2、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

(1)甲方根据不同客户实际情况,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为顺利夺标和获得订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以及订单实际情况,乙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支持甲方投标。乙方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的价格不得随意更改。甲方中标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实际标的另行签订产品买卖或定作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付款方式以及其他条款应根据(不优于)甲方与最终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确定,给予甲方足够的支持。

(2)在甲方的积极参与及支持、并且双方就具体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况下,乙方通过招标或者直接销售与当地需求客户直接签订合同时,乙方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报酬(根据项目另行协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可以对乙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乙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2、甲方可以根据其对乙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乙方做出反馈,乙方应对甲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3、如甲方的产品售往国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产品的售

后服务,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或海外分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产品。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当数量的产品的销售和促销资料,如:中英文产品目录,宣传手册。

3、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接待甲方客户的相关考察,乙方承认并尊重甲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接触和泄露上述信息。

4、乙方应积极回应甲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

5、乙方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支持。

五、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延一年。

七、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产生的争议可向甲乙双方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修改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xx.3.2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内蒙古通辽市合作建立滴灌工厂发展现代农业的框架

协 议

通辽市人民政府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通辽市人民政府

乙方: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辽市是全国产粮大市,是全国27个百亿斤粮食地级市之一,地处玉米黄金带,年粮食产量达113亿斤,占内蒙古粮食总产量的1/4,被称为内蒙古粮仓。通辽土地肥沃,面积广阔,但水资源短缺,是全国110个缺水城市之一,水资源的不足严重制约着通辽农业的发展。节约农业用水,发展节水灌溉,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通辽市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滴灌生产技术和雄厚的施工力量。目前,正在实施“再造亚盛”目标,以期全面形成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基于上述情况,通辽市人民政府和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坦诚交流、友好协商,决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本着平等尊重、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现代农业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项目上开展务实合作。双方就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 合作基础

第一条: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所辖九个区、旗、县,总人口309.1万,总面积5953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200万亩, 1

主要种植作物有玉米、小麦,南北长约418公里,东西宽约370公里。东靠吉林省、西接赤峰市、南依辽宁省、西北和北边分别与锡林郭勒盟、兴安盟为邻,东北和华北地区的交汇处。

通辽市目前农业灌溉大部分地区依然采用传统漫灌方式,地下水资源浪费严重,造成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为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自然资源支撑向依靠科学技术转变,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推动生态节水,加快农牧民增收致富,通辽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800万亩节水高产高效粮食功能区战略目标。

目前,通辽市滴灌节水技术刚刚处于示范阶段,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节水滴灌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配合农业部关于东三省及内蒙古东四盟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实施方案,通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达古拉为组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通辽市800万亩节水高产高效粮食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市委、市政府要求所采用的滴灌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真正做到高起点、高标准。

第二条: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于19xx年12月6日,注册资本:173,699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树军。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 2

区秦安路105号。公司资产总额42.3亿元,其中净资产27.1亿元,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利润2亿元。公司下设17家分公司,6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共6,411人。

公司土地资源丰富,有权属的土地面积342万亩,其中耕地47.51万亩,是全国唯一拥有大量土地资源储备的农业类上市公司。公司集中全力聚焦现代农业,以跨越式发展为目标,通过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努力提升公司价值,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企业、形成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农业,现已形成了节水滴灌设备、啤酒花、马铃薯、优质牧草、制种、有机果蔬等主导产业。20xx年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20xx年被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xx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20xx年成为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农业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有机农业产业发展联盟甘肃分中心。

甘肃瑞盛·亚美特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是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以色列共同投资3.2亿元兴办的节水灌溉设备生产企业。公司设备世界一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是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瑞盛亚美特” 被甘肃省政府授予著名品牌注册商标,并取得了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颁发的《AAA级信誉单位》,滴灌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品牌”和“中国优质名牌”等荣誉证书。 “引河滴灌首尾改装新技术成套设备",首部" 3

滴灌用水流泥沙分离系统"和尾部"钻孔型强效粘接内镶式扁平滴头"获得两项国家发明专利,成功解决了河水泥沙过滤问题和滴灌管滴头堵塞问题,攻克了黄河水高泥沙含量不能用于滴灌这一世界性难题,设备已在甘肃、宁 夏、内蒙、吉林、新疆等十六个省、市、区广泛使用并得到用户一致好评。

第三条:本协议双方均愿意的原则,在通辽市所辖的科左中旗、科尔沁区实施5000亩现代农业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玉米膜下滴灌为切入点,进行实质性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实力提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 合作范围

第四条:充分利用本协议及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地位和优势,在通辽市建设“800万亩现代农业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项目,并在相关领域进行全面合作。

第五条:通辽市人民政府以地方资源为优势,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搭建合作平台。积极支持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通辽市建设滴灌生产工厂。

三、 合作原则

4

第六条: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以互惠互利、实现共赢为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核心,遵循统一整合规划的方针,为通辽市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市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对涉及国家机密事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非公开信息共同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四、 合作目标

第八条: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和通辽市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通辽市的发展规划。从而实现社会责任最大化、农民收入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九条: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未来五年,把通辽市800万亩现代农业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作为战略发展重点,使玉米亩产达到吨粮田。

五、 双方义务

5

第十条:协议双方本着共同筹划、科学规划、有序分工、诚实守信、各负其责、逐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合作发展。

一、甲方的义务

1、在十二五期间实施800万亩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吨粮田计划;

2、成立现代农业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3、20xx年由乙方实施5000亩玉米膜下滴灌示范区。其中5年使用期滴灌管3000亩,项目建设地科左中旗;一年使用期滴灌管2000亩,项目建设地科尔沁区;

4、在肯定乙方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同意乙方在甲方展开大面积滴灌节水、水肥一体化工程;

5、通辽市人民政府将把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农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在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农业扶持政策、防灾减灾、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立项审批、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水用电、税费优惠等方面尽可能简化程序,给予必要支持;

6、从20xx年开始,区、旗、县滴灌项目建设面积支持乙方实施。

二、乙方的义务

1、做好20xx年5000亩玉米膜下滴灌示范田;

2、配合甲方培训农民掌握滴灌技术的应用维护管理;

3、征地、建厂拟在20xx年6月开始。拟投资2.3-2.5亿元,在科尔沁工业园区拟征地200亩,建设300条滴灌生产线、PVC管材、 6

水溶性滴灌专用肥生产线,满足通辽市未来五年800万亩滴灌设备的需求;

4、提供项目设计、施工、服务一体化;

5、供给甲方的滴灌设备质量高于国家标准,在通辽市建立售后服务组;

6、增加当地600人以上就业。

六、 合作沟通联络机制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愿意建立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就合作发展事宜进行探讨和协商。通辽市人民政府指定通辽市( )为其联系部门;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甘肃瑞盛亚美特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为其联系单位。双方约定,联系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沟通。

七、 其 它

第十二条:在遇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影响到本协议双方合作时,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并对相关条款适时做出修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持两份。

7

第十四条:双方确信,通过积极努力,共同推进战略合作关系的发展,必将拓展双方的发展前景,促进双方的宏伟事业,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全面建设现代农业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

(此页不含正文)

甲方:通辽市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乙方: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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